三亚豪威麒麟大酒店经营过期食品被罚款5500元,系第二次被罚

三亚豪威麒麟大酒店经营过期食品被罚款5500元,系第二次被罚

3月10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海南龙威旅业有限公司三亚豪威麒麟大酒店因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罚款5500元,该酒店还曾因未按规定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经营食品被罚款8000元。

据介绍,海南龙威旅业有限公司三亚豪威麒麟大酒店位于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216号。1月19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豪威麒麟大酒店开展检查,现场在豪威麒麟大酒店厨房内发现一盒“绿桥黄姜粉”,该食品外包装标签标注“生产日期:2018/10/31,保质期:一年”(已过期),其它标签信息基本完成。

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经查,涉案食品一直存放在豪威麒麟大酒店厨房内,但未在存放区域注明“待处理、停止使用”等禁止性标识。因此,认定三亚豪威麒麟大酒店存在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

3月9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海南龙威旅业有限公司三亚豪威麒麟大酒店没收“绿桥黄姜粉”一盒(约100g),罚款550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注意到,这是海南龙威旅业有限公司三亚豪威麒麟大酒店自2017年4月13日以来第二次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2017年4月13日,海南龙威旅业有限公司三亚豪威麒麟大酒店在市场监管部门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后,仍然存在防蝇、防鼠、防尘等三防设施不完善,厨房卫生环境差问题,未能落实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被罚款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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