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先生教給我們的道理:越有正義感,才越要有幽默感

魯迅先生教給我們的道理:越有正義感,才越要有幽默感

我喜歡的脫口秀演員

前段孫楊成為熱點的時候,有些文章把孫楊和姚明做了對比,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視角。因為它告訴我們,面對不那麼友好的提問,其實不只有“不能侮辱中國”這樣一種“剛烈”的回應方式,姚明就給出了完全不一樣的答案。

比如姚明剛到美國時,巴克利斷定姚明不行,“如果這傢伙哪一場比賽能得超過19分,我就電視直播親驢的屁股”。對任何人來說,即便這是玩笑,也是不友善的玩笑。不過,姚明接受記者採訪時把它輕鬆化解了:那麼,我只好每次都得18分咯。

又有一次,記者問姚明:為什麼中國十三億人,連五個籃球打得好的人都找不出來呢?姚明的回答也很優秀:你看美國有三億人,可是連一個乒乓球打得好的人也找不出來呢。在這種回答面前,記者也只能尷尬地笑笑,觀眾卻多半開懷大笑。你看,這些觀眾可不是內心時刻緊繃著民族榮譽感的那根弦呢。

藉此機會,我很想說說“幽默感”這回事。

長期以來,“幽默感”似乎總是不能得到大家的正確理解。在我們身邊,許多人把“幽默感”理解為“搞笑”,落實到具體形式裡,就是開玩笑,甚至主要是挖苦、諷刺、譏笑等等“毒舌”的做法。這樣的做法或許能逗人笑,但應用範圍相當有限,往往僅限於熟人之間,或者必須保證挖苦諷刺的對象不在現場,否則多半要吵架,甚至大動干戈也不奇怪。

許多年前我也很喜歡開玩笑,但仔細想想,開玩笑只是為了引人注目,其實並不能給自己爭取到多少尊重,也不會讓自己多快樂。後來才逐漸意識到,“幽默感”和“開玩笑”不是一回事,真正的“幽默感”應當是一種值得反覆鍛鍊的健康的本領。到現在,我仍然這麼認為,而且相當受用。

回想這一轉變,有幾本書給我印象很深。

最早是在大學時候看了王曉明的《無法直面的人生:魯迅傳》。我至今還記得序言中的一段話(大意):

閱讀魯迅,你切不可過於憤激。過於憤激,不但容易喪失判斷的公正和理智,更嚴重的問題在於,它會讓你喪失對人生至關重要的幽默感。

魯迅先生教給我們的道理:越有正義感,才越要有幽默感

無法直面的人生:魯迅傳,當時我讀了很多遍

當時我完全不能理解,以魯迅先生這種嫉惡如仇的性格,為什麼還不能“過於憤激”?憤激和幽默感是什麼關係?為什麼幽默感對人生至關重要?

這些問題,要等到後來讀了陳丹青的《笑談大先生》才明白。原來生活中的魯迅先生完全不是我們常見的宣傳裡那種緊縮媒體、一本正經的姿態,而是愛說愛笑、風趣隨和的人。

魯迅先生教給我們的道理:越有正義感,才越要有幽默感

陳丹青在書中引述了魯迅一個朋友的回憶,說到朋友家,一進門就像小孩子那樣打著旋子走過來。我必須說,這個描述實在太生動了,瞬間就洗掉了之前各種教科書塗抹在魯迅臉上的濃重油彩——原來,魯迅先生是這樣的人。

再後來經歷多了,才理解為什麼王曉明說“幽默感對人生至關重要”。以魯迅先生的性格,以他做文章的風格,倘若終日愁眉緊鎖,時刻義憤填膺,他一定無法結交那麼多的朋友,也一定不會受到那麼多年輕人的愛戴。更重要的是,他一定過得不開心,健康也就無從談起。

為什麼?因為健康的生活就像鐘擺,不可走極端,不可偏廢,需要調和。一端越是沉重和深刻,又要保持精神健康,尤其是長期的精神健康,那麼另一端就越要樂觀和豁達,樂觀和豁達的典型表現,恰恰就是隨時隨地自然洋溢的幽默感。

對比姚明和孫楊的表現也可以證明這一點。姚明遭遇的非難遠遠多過孫楊(甚至在國內也有非常多的姚黑),但姚明往往總能以幽默來化解,而不是擺出一副苦大仇深、金剛怒目的姿態來應對。久而久之,觀察姚明的表情就可以發現,他明顯要更樂觀,也更健康。

如果說《無法直面的人生:魯迅傳》和《笑談大先生》奠定了幽默感的價值基礎,指明瞭“道”的方向,那麼Greg Dean的Step by Step to Stand-Up Comedy,就是“術”的操作手冊。

魯迅先生教給我們的道理:越有正義感,才越要有幽默感

以前提到“幽默感”,總覺得它應當是天生的特質,似乎“這個人歷來喜歡開玩笑”;具體到“開玩笑”,相當大部分又是挖苦、諷刺、譏笑之類。但我們仔細看姚明的故事,發現他並非“生下來就喜歡開玩笑”,“那我只好每場比賽都得18分”的回應相當幽默,也沒有任何挖苦諷刺的成分。所以,幽默感不應當是天生的,也不應當侷限於挖苦諷刺。幽默感應當可以培養,幽默感應當有章可循。

Step by Step to Stand-Up Comedy,是美國著名的脫口秀表演者Greg Dean的作品。在Greg Dean之前,美國也有不少優秀的脫口秀演員,不過他們大多依靠靈感、直覺、天賦來創作。在三十多年前,Greg Dean寫完這本書之後,就有大量“本來沒有天賦”的人掌握了幽默的秘訣,轉身成為優秀的脫口秀演員。甚至如今你仔細去看海峽兩岸各種脫口秀演員的表演,很容易找到共同的模板,那就是Greg Dean介紹的“幽默方程式”。

魯迅先生教給我們的道理:越有正義感,才越要有幽默感

我的感覺,Dean的這本書堪稱幽默的解剖大全。他按照化學實驗的方式給出了一整套方案,讓普通人也可以從各種事情中找到笑點,把本來不好笑的事情變得好笑。

千萬不要先入為主,認定“這樣出來的笑話就沒意思了”。現實已經一再證明,許多本領並不是“天賦”,而是可以依靠刻意訓練獲得的。寫作就是最好的例子。之前許多人認為“當作家”要有天賦,但是美國已經摸索出一整套“創意寫作”的辦法,二戰後許多退伍軍人都學會了寫作。廣大中國讀者熟悉和喜愛的何偉、梅英東等等作家,並非具備什麼“文學天賦”,而是“創意寫作”的受益者。

回頭說幽默,Dean是怎麼做到的呢?

Dean告訴我們,幽默一定來自於差異認知和意外結果。他把典型的幽默劃分為“故事一”和“故事二”。“故事一”就是一開始暴露的信息,它必須足夠詳細,能讓人一下子產生某種具體的聯想,同時又不能過分詳細,否則聯想過於僵化,就沒有意外的空間了。

在聽眾已經對“故事一”產生了具體的聯想之後,講述者再揭露“故事二”。“故事二”必須和“故事一”有足夠的重合,但又有之前無法想象的差異,讓聽眾意識到“原來之前我想的不對”。由此,幽默的效果就產生了。當然Dean也提到,幽默必須掌握好分寸,必須對其他人有足夠的理解和尊重。否則差異再大,效果再明顯,也不是好的幽默。

Dean的書裡有兩個例子,都很簡單,但很說明問題。

“我老婆跟我最好的朋友跑了,我現在最大的希望就是,我的狗應當對我足夠忠誠”。


“我今天早上跑了五公里,收穫很大,主要是我得到了一個教訓:如果你的車沒電了,要推著它發動起來,千萬別往坡下推”。

仔細看這兩個例子,可以清楚看到共同的模式。“故事一”都很明顯,很容易給人產生具體的想象:一個是失意男孤枕難眠的惆悵,一個是健身男跑得大汗淋漓的回顧。敘述者抖出的“故事二”,與“故事一”既有重合又有差異:失意男的惆悵並非依戀妻子,而是寄希望於自己的狗,健身男儘管大汗淋漓,卻乃是因為愚蠢不得已而為之。聽眾感到意外的時刻,也就是笑料顯現的時刻。

實際上,回頭來看姚明的例子也可以發現,或許姚明沒有讀過Dean的書,但他的幽默應對同樣符合Dean介紹的模式。

在“每場比賽得十八分還是十九分”的例子裡,巴克利的“故事一”是姚明打籃球很努力,但“怎麼努力也得不到十九分”;姚明以“打籃球很努力”作為共同點,引出了“故事二”:我足夠努力,才能控制在每場比賽只得十八分。畫面是大致相同的畫面,效果卻截然不同。

“十三億人找不出五個打籃球”的例子也是如此。記者拋出這個“故事一”的時候,給人的聯想是“十三億人忙忙碌碌,卻找不出五個籃球打得好的人”,所以意思是“白忙了”。姚明則以“人”為共同點引出“故事二”:美國兩億人中有許多人熱愛體育,卻找不出一個乒乓球打得好的人。畫面也是大致相同的畫面,效果依舊截然不同。

我想說的是,Dean的“幽默方法論”其實可以應用到生活中的各種場景。許多人說在國外生活會不開心,因為會遇到各種文化差異。但是我的看法恰好相反,文化差異也恰好是幽默的富礦。來自不同文化的人在一起,經常會發生理解差異。所以,只要你能敏銳意識到這種差異,就能找到幽默的肥沃土壤——當然,也需要把握分寸感,不要過界。

有天上班時,我看到一個同事在對著窗外發愣,於是就有下面的對話。

Rob,你在看窗外?這讓我想到一部奧斯卡電影裡的場景,還有一句臺詞讓我印象深刻。


噢?快告訴我,是什麼電影?


嗯,是《沉默的羔羊》。有個場景是漢尼拔博士被關在監獄裡,朱迪·福斯特演的女探員去看他。問他有什麼要求,漢尼拔說:What I want is a view. I want a window where I can see trees, or even water.


怎麼?我坐在這裡讓你想起了吃人魔嗎?(笑)


沒有,我一點也不擔心,因為我知道我不好吃,就算遇到吃人魔也沒事的。(大家都狂笑)


好吧,你為什麼會對《沉默的羔羊》記憶這麼深刻?


嗯,因為我們上學那時候沒有那麼多機會學習英語,所以很多人就看電影,背臺詞。所以你看,我連吃人魔的臺詞都記得這麼清楚……

還有一次,因為公司裡多了臺指紋打卡設備,大家圍在一起議論(歐洲人很在意隱私,對這種東西多加關注也是正常),我也參與進去了,下面是當時的談話。

嘿,這裡有一臺指紋打卡機,它不會偷竊我們的隱私吧?


我仔細看了看,這臺打卡機只有電源,沒有網線,看起來也不像能聯網的樣子,應該沒問題。


不好說,你知道,FBI、CIA之類,它們的技術都很厲害的,搞什麼鬼我們都不知道。


嗯,美國人是比較擅長搞這個。不過我覺得,即便上傳數據,也應當是上傳到本國啊,比如“史塔西”(民主德國的秘密警察,規模龐大,滲透廣泛)。


史塔西?你也知道它嗎?我還以為只有我們德國人知道呢。


當然了,這可是大名鼎鼎(famous)呢。


你看,你的英語不如我吧。這不是“大名鼎鼎”,是“惡名昭彰(infamous)”才對。


好吧,我承認你的英語比我好,但是我對“史塔西”的瞭解肯定比你多。以前我就開發過一套系統,專門用來記錄和偵測系統裡的可疑行為,我給它取的代號就是“史塔西”。


噢,那可真是一個好名字。不過,等一下,你不會現在還在開發這樣的系統吧?


好吧,老實說,本來可能有這樣的想法,但是當我看到這個蠢到無法聯網的指紋打卡機,就放棄了。

前幾周,我們在議論公司裡有一堆沒人要的PS3遊戲光盤,誰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這麼多遊戲光盤,可惜我玩不了。


沒問題,你想玩的話,直接拿回去就好了呀。


不行,我沒有主機。


我有個好辦法,你已經免費拿到一張光盤了,只要再買一臺主機就可以玩了。


別鬧,為一張遊戲光盤買一臺主機?要知道,這麼多光盤都是同樣的遊戲。


那又怎麼樣?不要緊的。我還有個辦法:雖然這些遊戲是一樣的,但你可以給光盤編號,每次玩的時候告訴自己,我現在玩的是幾號光盤,這樣你的感覺就大不一樣了……

說到這裡,周圍的幾個人都已經笑成一片了。

這樣的聊天多了,有個同事一本正經地問我:

Yu,我不認識其他中國人,不過我想知道,是不是中國人都像你這麼好笑的?

我只能故作神秘地笑笑:

我們中國人從小就被教導要愛學習,所以,如果我們想要變得幽默,就一定能學會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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