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起,山东省各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同命同价”


3月12日起,山东省各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同命同价”


3月12日起,山东省各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同命同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为确保我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各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制定本意见。

一、在民事诉讼中,对各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含海事案件),不再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统一按照城镇居民赔偿标准计算相关项目赔偿数额。

二、对于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按照山东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对于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山东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

三、对于我省法院管辖的各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均适用本意见。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意见施行后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意见;本意见施行前已经终审的案件,以及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再审案件,不适用本意见。

山东省2020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标准

根据公布的《2019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山东省相应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发生变化,具体而言: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29元,比上年增长7.0%;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6731元,增长7.8% ,城镇抚养费13365.5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7775元,比上年增长9.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309元,增长9.2%,农村抚养费6154.5元。

一、2019年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29元;

二、2019年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6731元;

三、2019年山东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75元;

四、2019年山东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309元。

伤残(死亡)赔偿标准为:死亡(二十年)赔偿金为846580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人均消费性支出26731元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该文件仅规定了,各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含海事案件),不再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那么,婚姻家庭案件中的,子女老人抚养赡养费,是否也应该适用统一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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