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言之政,謂為諫諍,博採眾謀,從善如流


一個單位或組織中,領導者如果不重視下屬的意見,下屬明明說得很中肯很切合實際,管理者就是不放在心上,當做沒有聽到,下屬自然就明白了管理者在這件事上的態度,以後自然不會觸黴頭,說管理者不愛聽的話,從此管理者大可在自己的小天地裡搞一言堂,作了錯誤的論斷下了錯誤的決定也不會有人指出,於是在獨斷專行的路上越走越遠,最後不可收拾。“上無所聞,下無所說”這句話,描述就是這樣的狀況,從反面描寫了管理者在納諫方面做得很糟糕的狀態實際上,無論管理者多麼英明天縱,個人的能力終究是有限的,不可能永遠正確、不犯錯誤,只有集體的智慧才是無限的。

作為組織內部的管理者能不能行納言之政,手下有沒有敢於提出意見的人,是關係到管理人員管理成效的兩大重要因素。怎麼才能更好地納諫呢?主要有兩個方面。

納言之政,謂為諫諍,博採眾謀,從善如流

有則改之 無則加勉

第一是要處處留心,多留意那些容易被忽視的意見和事情,見微知著,以小見大,把由日常所見微小事情得出的道理,應用到管理事務上去。

第二是要聽取各種意見,既要認真對待善意的忠言,也要仔細聆聽牢騷怨怒之言。毛主席說過,“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好的意見自然要加以採納,不好的意見也要想想其產生的原因,採取相應的對策。

就拿制定規則來說,管理人員要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讓手下的人遵循。但是時移事易,在一定情況下適合的條款,在情況改變了之後就不一定適合,這個時候,多聽聽其他人的建議,在不改變原規則大方向的基礎上作適當的修改,使其更加適應不斷變化著的實際情況,我國古代很多賢明的皇帝在制定律法和遇到實際問題的時候,就是這樣做的。

漢代律法大體沿襲了秦律,但同時又總結了秦朝法治的經驗教訓,積極在秦律的基礎上作了很多調整,主張“罰不患薄”,其中做得最好的,要屬漢文帝。

漢文帝剛繼位,便在大臣的建議下,廢除了“連坐”的法令,從那以後,只有犯罪的人來承擔相應的懲罰,百姓不用心驚膽戰地擔心會因為親戚或鄰居犯罪而受到牽連了。不過,這個時候的律法也並不能說就是量刑準確、懲處恰當的了。當時,有個醫生叫淳于意,說起來,這也是個在我國醫學史上小有名氣的人,他是病歷的創始人。淳于意的醫術很高明,可惜運氣不是很好,公元167年的時候,淳于意的一個病人死掉了。病人的丈夫是個很有錢的大商人,藉著自己的財勢,把淳于意告到了官府,聲稱他害死了病人,於是當地的官員判處他“刖刑”。當時的刑罰“肉刑”分為三種:刖、黥、劓,用現在的話來說,這三種刑法分別是砍掉左腳或右腳、在臉上刺字以及割掉鼻子。淳于意被判處的是砍掉左腳,他因為做過太倉令,所以要按照律法押解到長安受刑。淳于意有五個女兒,可是沒有兒子。他在即將被押解上路時,望著這五個女兒嘆氣,說:“可惜我沒有兒子啊,遇到現在這樣的危難,一個有用的都沒有。”幾個女兒都低頭痛哭,只有最小的女兒叫淳于緹縈的,聽到父親的話,既傷心又氣憤,心想:“為什麼說女兒沒有用呢?我一定可以想出辦法救父親。”

納言之政,謂為諫諍,博採眾謀,從善如流

緹縈為父上書

於是,淳于緹縈跟隨父親一起到了長安,並寫了一封長信給漢文帝,訴說了自己的想法。她在信裡說:“官府的刑罰就是為了讓犯罪的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然後改過自新。但是犯罪的人就會被判處肉刑,一個人的腳被砍斷了就長不出了,鼻子被割掉了也不能再安回去,以後就是想重新做人也沒有機會了。我願意給官府做奴婢,替父親贖罪,為他爭取一個改過的機會。”

在一個封建專制的社會里,一個犯了罪要被處罰的小官吏的女兒,竟然妄圖直接上書給皇帝,指責皇帝的過錯!這實在是一種很天真的想法,別的不說,作為一個平民,想讓皇帝看到他的奏章就很困難了。但事實證明,漢文帝的政府,是一個很善於聽取百姓意見的政府,政令上通下達,漢文帝居然看到了淳于緹縈的長信,而且,在讀過這封信之後,他不但沒有“龍顏大怒”,認為被一個小姑娘批評有損自己的皇帝尊嚴,反而覺得淳于緹縈說得很有道理。漢文帝召集群臣商議一個取代肉刑的辦法。最後,經過討論,決定改用打板子來作為刑罰,正式廢除肉刑。這個舉措,不能不說是中國律法制度的進步。而且,漢文帝能夠聽取一個看起來無足輕重的小人物的意見,對已經相對完備的律法進行改進,這種舉動,本身就代表了統治階級傾聽下層民眾呼聲的一種態度,具有很重大的意義。作為一個管理人員來說,這是更好地達成目的並且取得人心的好方法。

有成功者就有失敗者,事情總是兩面的。歷史上也有很多不愛聽意見的管理者,其中最為著名的要屬周厲王。周厲王在位的時候,橫徵暴斂,民不聊生。但往往就是這樣,昏庸、殘暴的君主最聽不得一點不同意見,他為了壓制國人的不滿,利用衛巫監視百姓,稍有不滿言論的人就會被處死,百姓走在街上只能用眼神相互示意。大臣在勸諫的時候對他說:“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川壅而潰,傷人必多。”但他不以為然。後來,百姓不堪忍受暴政,發動了暴動,周厲王倉皇出逃,最後客死異鄉。如果他能夠聽取大臣的意見,及早悔改,一定不會落得這樣的結局。

緹縈上書成功,應該說是漢文帝作為一個合格的管理者能夠虛心聽取下屬意見的體現,同時,也側面反映了一個問題,那就是管理者的態度在解決問題的時候也很重要。讓我們假設一下,如果換成一個深居簡出、不理民眾呼聲的皇帝,淳于緹縈的奏章,能夠到皇帝的手裡嗎?又或者,政府機構人浮於事,淳于緹縈的奏章一直被擱置了很久才送到漢文帝的手裡,而這時淳于意已經被執行了刑罰,漢文帝即使更改了律法,淳于意的腳也已經沒了。當然,以上都只是假設而已,事實上,漢文帝在第一時間看到了奏章,淳于緹縈成功地救出了父親,可以說,這一切都要歸功於漢文帝在此事發生之前,已經成功地讓下屬瞭解到了他的這種積極聽取他人意見的態度。

納言之政,謂為諫諍,博採眾謀,從善如流

楚王好細腰

“屋漏在下,止之在上,上漏不止,下不可居矣”,其實說的就是上行下效的道理,中國人素有從眾從上的心理,大多數人做什麼就跟著做什麼,領導喜歡什麼就做什麼。當年楚王好細腰,宮中為減肥而餓死的宮女很多;現在,經濟發展了,社會進步了,然而一部分人仍然是在可選擇的範圍內按照上司的喜好辦事。

因此,作為一個管理者必須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切忌對下屬造成誤導。單從納諫這方面說,管理者至少要作出一個虛心聽取下屬意見的態度來,要讓下屬知道他對於下屬的意見,是愛聽、想聽、要聽。而且,納諫是一項長期的工程,不是一件短期任務,不是聽取了下屬一兩次意見就可以成為合格的管理者的。套用一句老話,“偶爾聽別人的一兩句話並不難,難的是一直能夠虛心聽取意見”。像春秋五霸之首的齊桓公這樣傑出的管理者,也難免百密一疏,沒能笑到最後,原因就在於他順從了自己貪圖享樂的心理,把丞相管仲的臨終遺言當做了耳旁風,把易牙、豎刁、開方這三個小人留在自己身邊,最終招致禍患,落得餓死宮中的下場,值得為管理者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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