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公共利益需要?這很重要

近幾天,收到很多網友留言,我們今天聊其中一位朋友的留言:“我們這裡即將建設新城涉及徵遷安置,但是補償方案和安置方案沒有大範圍公開,我們對細節還不清楚,我們徵遷後就近即將建設安置區,但是有消息說我們徵遷後將安置到離現在居住的地方遠的其他安置區去,我們當地很多人都不滿意,這是否違背就近安置原則?”


實話講,這不算有意思的話題。


單按照留言來說,這裡有幾個問題:


1:不管是開發商還是政府,從建設開展前就將一套套方案、一條條計劃、一個個措施,梳理總結後向群眾公開出去。群眾想知道什麼,就公開什麼,讓群眾眼裡見公開、手尖點公開、心裡對公開,打通徵地拆遷‘最後一公里’,一錘子定下老百姓的心音。


這不應該停留在新聞採訪和會議中,而是應該以心換心落實下來。


2:像留言中說的,徵遷後安置到哪裡顯然徵遷方和百姓的意見有分歧。


可能徵遷方有徵遷方建設的考慮和安排,百姓有故土難離的願望。這本就應該是提前溝通協調解決,如果連最基本是否溝通都存在問題,自然會在徵遷過程中產生麻煩甚至矛盾。


新城建設必然會出現所謂的區位優勢,除了道路交通、醫療養老等等基礎以外,包括新城中一個地區的定位都有可能存在優劣。簡單來講,任何一個人都能理解離一家國際一流的醫院或者學校距離對一個住房、未來生活的影響。


什麼是公共利益需要?拆遷安置的過程中,多一些人性化的關懷,真正“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奮鬥目標”,這樣才能增強工作的主動性與積極性,減少拆遷安置工作中的層層矛盾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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