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书法不是艺术”

再论“书法不是艺术”

郑振铎先生像

1933年的4月29日,一群风华正茂的学者在诗人、学者梁宗岱家里聚餐,这其中就有散文家朱自清与建国后成为文化部副部长的郑振铎,在这一天的日记里,朱自清写到:“”晚赴梁宗岱宴,……振铎在席上力说书法非艺术,众皆不谓然。”

这便是后来将“书法非艺术”这顶帽子戴在郑振铎头上的最早也是最明确的文字来源所在,而当事人郑振铎在写于朱自清去世后五天(1948年8月117日)的纪念文章《哭佩弦》一文中对此叙述得更为详细:“将近二十年了,我们同在北平。有一天,在燕京大学南大地一位友人处晚餐。我们热烈的辩论着“中国字”是不是艺术的问题……

这便是“书法不是艺术”这场大辩论的缘起,所谓人与文俱可证。

再后来,数年前,央美博导王镛先生提出“艺术书法”一说,由是又在书坛引发辩论,实则这个话题可以看作是“书法非艺术”辩论的延续。

我今再论“书法不是艺术”,非是要来哗众取宠,更无意攀附大师,实是如了《兰亭序》中句:后之揽者,亦将有感于斯文!


再论“书法不是艺术”

鲁迅先生书法对联

“书法非艺术”之辩为何会发生在五四之后?

任何一个观点的提出并由此引发大的辩论,都是有其时代背景的原因所致。五四以来 ,书法是不是艺术这个话题的产生便是在西学东渐的这个大背景下而产生的。从大的层面而言,此时的国家与民族积贫积弱,倍受列强的欺凌,国民的自信心降到极低,最终将这一切的罪过归结到中国的传统文化上来承担,尤其是一大批的文化精英从内心深处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极度的不自信,意欲去之而后快!包括像鲁迅、陈独秀、钱玄同等一批有着深厚国学背景的学者竟然都竭力的主张全面废除汉字!而作为以汉字为主体的书法被非议便是必然的事情了。而从更为具体的层面而言,便是书写工具及材料的改变也带来对书法地位的重新定位。五四后,钢笔取代了毛笔,墨水取代了墨块,现代书写纸取代了传统的宣纸……因此作为以毛笔、墨块、宣纸为使用主体的书法便逐渐的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在这个时候,书法到底该以什么形式和身份继续存在便是个需要面对和回答的问题了。

于是将书法定位为艺术便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再论“书法不是艺术”

梁启超书法

如下几位五四以来的大师是明确要将书法定位为艺术的,他们的言论是有着代表性的:

其一为林语堂先生:我们甚至可以说,书法提供给了中国人民以基本的美学,中国人民就是通过书法才学会线条和形体的基本概念的。因此,如果不懂得中国书法及其艺术灵感,就无法谈论中国的艺术。比方说,中国的建筑,不管是牌楼、亭子还是庙宇,没有任何一种建筑的和谐感与形式美,不是导源于某种中国书法的风格。

其二为梁启超:在其担任清华大学的国学研究院导师的时候,曾应邀为清华学校教职员书法研究会作过一次演讲,在这次演讲中他说道:“美术,世界所公认的为图画、雕刻、建筑三种。中国于这三种之外,还有一种,就是写字。”又说,中国人的写字有四美:线的美,光的美,力的美,表现个性的美 。并藉此四美而将“写字”列为“美术”,换言之,便是将“书法”名正言顺的归类到“艺术”中来。

其三是沈从文:在其1937年5月所写的一篇有关书法的文章《谈写字》说道:有人否认字在艺术上的价值,以为它虽有社会地位,却无艺术价值。郑振铎先生是否认它最力的一个人。艺术,是不是还许可它在给人愉快意义上证明它的价值?我们是不是可以为艺术下个简单界说,“艺术,它的作用就是能够给人一种正当无邪的愉快。”艺术的价值自然很多,但据我个人看来,称引一种美丽的字体为艺术,大致是不会十分错误的。

在古代,将书法列为艺术实在是一种委屈,在文人士大夫心中,书法是有着比艺术更高的地位!

在上世纪,著名的法籍华人艺术家、哲学家熊秉明先生有一个非常著名的观点:“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观点一出,整个书法界乃至文化艺术界一片哗然!人皆以为此言将书法的位置摆的过高,看的太重,言过其实了!就连当代的书坛泰斗沈鹏先生也屡屡在演讲中和著述中表达对此观点的不同看法。而我以为熊先生的观点,一者可以看做是对“书法非艺术”这个话题的持续思考与回答,二者是熊先生的这个观点并非是一种哗众取宠式的语不惊人死不休,熊先生的这个观点其实是延续了中国自古以来文人士大夫们心中对书法的一种定位,只不过熊先生以现代人的现代语言说了出来而已。

在中国古代的文人士大夫的心中书法是有着比起艺术更高得多的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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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书法

● 汉人杨雄言: ‘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声画形,君子小人见矣。

● 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里这样说道:“ 书者,如也。”清刘熙载《书概》释曰:“书者,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

● 苏东坡评欧阳修书法:“(欧阳修)用尖笔乾墨作方阔字,神采秀发,膏润无穷,后人观之,如见其清眸丰颊,进趋晔如也。”

● 傅山是看不起赵孟頫以赵宋王朝亲裔的身份做了元朝的二臣:“予极不喜赵子昂,薄其人,逸恶其书。”

● 陈独秀够在杭州见到沈尹默时,说了一句让他一辈子也不能忘怀的话:“昨天看见你写的一首诗,诗很好,字则其俗在骨。”

以上所言所论,可以见得在古人眼中,书法之高,书法之重,是与人格与人品可相等观的,是可以见君子小人之分的,俗人与雅人之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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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行书手札

● 字不敬,心先病——《弟子规》

● 王阳明《传习录》说:“吾始学书,对模古帖,止得字形。后举笔不轻落纸,凝思静虑,拟形于心,久之始通其法。既后读明道先生书曰:‘吾作字甚敬,非是要字好,只此是学。’既非要字好,又何学也?乃知古人随时随事只在心上学,此心精明,字好亦在其中矣。”

● 曾国藩曾专门写信劝告他的弟弟曾国荃道:在忧危忙乱中,不可废习字功夫。每日临帖一百字,收敛浮躁心气。又说:“不特习字,凡事皆有极困极难之时,打得通的,便是好汉。”

书是自古书列于六艺之中,这六艺是作为一个传统中国文人士大夫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必备的!哪里仅仅是一个艺术的定位可以了得?

再论“书法不是艺术”

唐 张旭 草书《古诗四帖》

● 汉代蔡邕则是将自然的物象纳入笔端:“凡欲结构字体,皆须像其一物,若鸟之形,若虫食禾,若山若树,纵横有托,运用合度,方可谓书。”

● 无独有偶,唐代韩愈在《送高闭上人序》中说及张旭书法时谓:“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喜怒窘穷,懮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

这便是将书法上升到美学与哲学,人生观和自然观的层面乃至主客观与生命状态的关系层面了。这又岂是一个艺术定位可以了得的?!

结语:作为修养的书法与作为艺术的书法。

这句话是邱振中先生所言,我以为作为定位书法在当代社会环境下的身份与意义相对而言是比较恰当的。毕竟书法不可能回到如中国古代传统文人士大夫心中的那种地位,时代毕竟发生了根本的改变,所以书法应该是要从我们古代的一元混沌定位向两元乃至多元的定位发展开来的。比如说:作为修养的书法依然对很多的有志于希望通过书法来达到修身养性的中国人而言是个非常好的方式;而作为艺术定位的书法当然不仅仅是可以完全而纯粹的以笔墨为元素去创作出吻合当代人的审美及环境的书法作品,也完全可以从书法的元素出发来创作出更多的中国当代艺术作品。

黑格尔名言:存在即合理。

这句话也可来说是书法之于当代的哲学意义与及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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