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答“疫”】网友恶搞一线医务工作者和志愿者,违法吗?

检察日报正义网推出互联网疫情防控法律咨询平台——法律答“疫”,为群众提供公益性疫情防控法律咨询服务,第一时间解决群众的法律需求,同时也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outline:这几天我在网上看到有网友恶搞一线医务工作者和志愿者,我想问下这种恶搞违法吗?恶搞者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周一:

“恶搞”一词是由日本发明并传入我国,其含义可以理解为恶意的搞笑。恶搞如果不慎就可能造成违法,如你问题中对一线医务人员与志愿者的恶搞,如制作、上传恶搞的视频、图片、文字可能构成对上述人员的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的侵害。根据刚刚生效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八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于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或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由网信等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一旦构成违法,那么将面临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是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行政责任主要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条规定,通过网络传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刑事责任主要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或者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或者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郑远航:

在网络上制作、发布恶搞信息(包括恶搞文字、恶搞图片、恶搞视频、表情包等),应有限度,一旦突破“底线”,侵犯到被恶搞人名誉权、肖像权等人身权利,极有可能违法,恶搞信息的制作人、发布人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疫情期间,医务工作者和志愿者们奋战在抗疫一线,拼力守护我们,他们也应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保护,其人身权利更是不应被侵犯。所以网络上的恶搞信息一旦存在侮辱医务人员、志愿者的情形,或者造成其他不良影响,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承担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

一、民事责任:网上恶搞医务工作者和志愿者的行为,侵犯名誉权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向医务工作者和志愿者赔礼道歉。如果造成损失,还要赔偿损失。

二、行政责任:相关行政机关(如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恶搞信息的制作者、发布者处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除了上述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外,对于情节严重的恶搞行为,还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一旦恶搞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将会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