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发了一则公告,通报了某位考生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的违纪行为,作出
成绩无效的处理!公告内容:
本机关在审查你的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过程中,发现你不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拟对你作出2018年、2019年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决定,你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权利告知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公告中通报的这位考生行为,违反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的第五条:
不具备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通过隐瞒个人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虚假承诺等形式取得报名资格的,由考区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作出报名无效的决定;
对通过提供伪造、变造的学历学位证书及证明书、法律工作经历、身份及户籍信息等骗取报名或者通过贿赂、胁迫等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名资格 的,由考区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一并给予二年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处理。
具有上述情形,已经参加考试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其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由司法部作出撤销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并注销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所以各位考生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如果不符合报名条件虚假报名的,就算通过了考试,最后成绩也是无效的!
接下来小编再跟大家解读一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一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放宽地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第5条主要是对报名学历条件的要求,分为”老人老办法“和”新人新办法“。
1、老人老办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即2018年4月28日前)已取得学籍(考籍)的,只需要本科学历即可报考。
2、新人新办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即2018年4月28日后)取得学籍(考籍)的,取得全日制法本学历,或者是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非法本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的可以报考。
法考报名学历条件总结如下: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关于法考报名你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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