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勞務工資,老闆一直拖延,直接討回工資最佳辦法是什麼?

去尋找自己的大度


這個問題確實在日常生活中經常出現,也困擾了很多務工人員和包工頭,這是建築行業的通病。也就產生了每年年底都湧現出追討工資的情形。如果說要追討工資的最好的辦法無非就是:“證據意識+及時仲裁或起訴”

一、關於證據意識方面

在日常工作中,接到很多勞動者,尤其是工地勞動者的法律諮詢,他們說的最多就是給工地老闆打工沒有收到工資,催了很多年一直不願意支付。而在詢問其有沒有什麼證據能證明該老闆如何欠的工資時卻什麼證據都沒有,連最簡單的一張欠條都沒有。那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你想去勞動仲裁或法院起訴要回款項都是一項難度很高的事項。

所以,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常懷證據意識,保留工地幹活的證據材料,比如說:記好施工日誌和考勤表,雙方要確認並簽字;雙方簽訂好對賬單或欠條,讓無形的工資從無形變成數字有形化。

二、及時進行勞動仲裁或法院起訴,以免錯過勞動仲裁時效或訴訟時效

建築工地上的欠款很多並不單純是勞動者的工資,也有很多是材料款,而材料款並不能進行勞動仲裁,這部分不屬於勞動仲裁的範圍,而是需要向法院起訴。

最近就接到一位勞動者稱他們一個團隊的工地工資,有4、5年了還一直沒有給。我問他為什麼沒有在仲裁時效內去勞動仲裁呢,他說他不懂這些。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勞動仲裁時效違一年,所以維權最好在一年內起訴。超過仲裁時效再進行勞動仲裁,很有可能會出現不予受理的情形,即使受理了也大概率是不支持仲裁請求而需要繼續訴訟至法院,這樣也增加了勞動仲裁維權的難度。

綜上,在你無法收回款項時,關鍵是要注意證據意識+及時仲裁或起訴,權利永遠是保護積極行使的人,權利從不保護沉睡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