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王老太房子拆后分得360万,给儿子300万女儿60万。现在儿女都不赡养,为什么?

十万个母鸡


贪婪无度、自私自利、不孝至极都在这对儿女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真是枉为子女。

王老太是拆迁户而拥有360万,给儿子300万,给女儿60万。虽然做法可能欠妥,一是对待儿和女的不公平。儿子会以封建的旧思想“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为由,认为母亲给女儿60万的做法不对。用此作为借口而不给母亲养老,他拿了300万那么大头,在他心中是“理所应当”的,这是绝对的“贪婪无度”。作为只拿了60万的女儿,肯定认为母亲不公,母亲的养老当然应该是拿了大头的人。儿子和女儿都只在意母亲给自己钱的多少,这是典型的“自私自利”。而母亲的做法最错的是没有给自己留下养老钱,本来富有的她晚年必须得看子女脸色而过。这也印证了“可怜天下父母心”这句话,对子女毫无戒备和保留。反观子女,母亲把他们养大成人,还把所有的都给了他们,他们却不给母亲养老,这是“不孝至极”。

假设一下,如果母亲不是拆迁户,没有钱,这对儿女会养她吗?回答肯定是不会,因为他们同样会找到生活中别的事为借口。在他们心中只有自己,从来没有存在一点点孝敬之心。“人无完人”,作为子女,对生养自己的母亲都只在乎对错和钱时,这是把自私表现到极致了。像这样的人在对待别人时,又怎么可能会有一点点的真诚呢?

“百善孝为先”,是中华民族的传承美德,是做人的起点,更是德之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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