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能“打折”吗? 居家办公后被通知工资打八折

“复工之后你降薪了吗?”的话题,在微博上引发热议。近日,不少读者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公司想“搭疫情便车”降薪,长沙市民谢京(化名)就被通知,居家办公期间,工资打八折。

“我们公司是1月30日(正月初六)通知上班的,省里当时还没有下文要求复工,所以很多同事都选择居家办公,当时公司管理层也没有提出异议。”谢京告诉记者,他们公司属于电商平台,居家办公不会影响公司业绩。却不想,公司后来告知居家办公的员工,工资在原有基础上打八折。

公司以受疫情影响为由,工资打折合理吗?

湖南越一律师事务所刘晓辉认为,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谢京所言,公司在复工复产前期就已经开始工作,并没有因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那么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刘晓辉认为,受疫情影响,企业做出薪酬调整也无可厚非,但企业负责人也应该体谅劳动者,不要“蹭疫情”“搭便车”降薪。(记者王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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