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到秦汉的制度转变为什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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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到秦汉时期的政治制度发展是一道分水岭,朝廷中央对地方的统治由分散的分封制过渡到中央集权的郡县制,秦朝社会也慢慢形成了华夏大一统文化的内核。

战国时期存在了二百余年,群雄并起混乱争战给黎民百姓带来的是伤亡和灾难,所以人们都在寻找出路,到底如何才能解救民众。

春秋战国时期已经是礼崩乐坏的时代,当时的意识形态很多,三教九流百家争鸣,各家学说都在寻找出路。

相对于国家层面来说,其中比较杰出的是兵家和法家,因为这两者奖励耕者,制度严明,所以战国时期的变法也以这二者成功的较多,当然其中最著名的是秦国的商鞅变法,直接奠定了秦国天下第一强国的基础。

所以战国到秦汉时期的制度转变,也喻意着由朝廷法度由周公所制定的礼制向秦朝的法制社会转变,汉朝基本承秦制,虽然刘邦开倒车实行了一段时间的郡国并行制,但是随着汉武帝的推恩令实施,西汉基本向郡县制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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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统一六国标志着封建时代的基本结束,但并没有彻底消灭封建制,秦的灭亡从制度上来讲,有一点封建制向中央集权制反扑的意思,

但历史无法开倒车,经过汉代对中央集权制的巩固,封建制最终失去了生命力。

这种制度转变的结果延用了两千年,必然有其适应性,说明封建制并不适应秦以后的社会,

从此天下人有了一个观念,天下只能是一家人的天下,天下大乱最终也要归于统一,

政治效率提高了,因为皇帝近乎拥有了绝对的权力,制度变迁的实施效率必然会提高,

通过中央集权将天下纳入政权的统治,为形成巨大的版图奠定了基础,

中央集权显示了我国自古以来的政治智慧,巩固了对边塞疆域的统治,

由于在中央政权统治下,可以集中军事力量对抗游牧民族的侵犯,

在贸易中,由于军事力量的保护,贸易往来就更加频繁与便捷,同时促进了民族融合。

所以战国到秦汉是两个时代的更替,具有极大的历史意义,

其制度变迁影响了后世两千余年,对形成中华民族有些极其巨大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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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战国到秦汉的制度转变这么重要?

因为战国到秦汉的制度转变,导致国家基本结构、选官制度、政治等级关系以及土地占有关系、劳动关系和文化观念都发生显著变化。旧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等都被推翻,让其更加贴合信的制度体制。

1. 从社会形态上来讲。

我国夏商周上古三代是奴隶制社会,而秦汉及后来的朝代是封建社会,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社会形态。从根本来说就是生产力的不同然后带动生产关系的不同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不同。

这是一种翻天覆地的变化,代表着人类文明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是一种社会形态上的进步。从此土地不再属于奴隶主而是属于地主,领主;人民不再是奴隶主随意宰杀辱骂的私有财产,而是可以拥有一定自由的个体;人民生产干活,是可以享有劳动成果,而不是白干。总的来说,就是人活得更像人了。

2. 政治形态的不同

国家从血缘宗亲为主发展成以官僚为主。地方与中央的权力关系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国家的最高权力不再是掌握在地方奴隶主手上而是向中央逐渐靠拢,掌握在封建君主手中。

地方上,不再拥有完全的自治权力,而是受中央政府统一调度。这一政治制度的转变,预示着封建专制的形成,一直影响着中国后世两千余年的政治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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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到秦汉是一个重要的转变时期,从整个中国历史来看,这一时期是中国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转变时期,同时也是中国从松散的分封制向集权制的转变时期,所以这一时期的制度不仅仅对当时而且对以后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比如郡县制,战国时期开始出现,秦汉时期推广到全国,对以后历朝历代都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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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战国到秦汉通常称之为“周秦之变。”我们一般用秦始皇统一六国,或者秦始皇建立大一统郡县制度来讲那段历史,用“周秦之变”这个说法的不多。

那么我为什么要用“周秦之变”呢?因为这四个字言简意赅:“周”是指封建分封制度,“秦”是指大一统郡县制度,“变”是指以秦始皇统一中国为时间节点,在此之前2000年的中国,和 在此之后2000年的中国,存在本质性的不同。

到底发生了哪些方面的变化?要讲清这一点,我们可以先分析一个故事。

伍子胥是楚国人,与孔子是同时代的人,据说比孔子大8岁。他的父亲和哥哥被楚国的国君楚平王给杀了,他为了报父亲的仇,跑到了楚国的敌国吴国,带领吴国的军队,把楚国给灭掉了。还把楚平王挖出来鞭尸。《史记·伍子胥列传》载:“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这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复仇故事。

伍子胥在中国文化里当然是正面形象,他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贤人。我们看先秦的史籍,比如《左传》《国语》《韩非子》《吕氏春秋》《战国策》等,提到伍子胥时,都肯定他的光辉事迹,说他是“烈丈夫”。

就连楚国后来的大诗人屈原也好几次写诗歌颂他,还表示“浮江淮以入海兮,从子胥而自适”,要投入大海,去追随伍子胥的灵魂。因为我们从小听惯了这个故事,所以习之不察,但是如果你细想一下,就会发现这个故事很奇怪。因为按照今天的价值标准,这伍子胥分明不是什么好人:他是楚国人,父亲被楚平王杀了。那是因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他不光不能反抗,还要继续为国效忠。结果他叛国投敌,把自己的祖国给灭了。这显然是大逆不道,这伍子胥应该是“楚奸”啊!

后世岳飞的情况就很类似,岳飞和长子岳云都被宋高宗杀死了,死得很冤枉。岳飞的另外三个儿子活下来了。这三个儿子如果和伍子胥一样,去投奔金朝,帮助金朝灭了宋朝,然后把宋高宗的坟挖了,鞭尸三百,大家会歌颂他们吗?

那么,为什么伍子胥这样一个大楚奸,在先秦会受到肯定呢?

这个故事鲜明地反映出,周秦之变之前,和周秦之变之后,中国人的生存逻辑变了,评价标准也不一样了。

在周秦之变以前,中国社会秩序的最高原则是血缘原则:家大于国。

周代的社会是一个血缘社会,周王把自己的亲人分封到各地,他的亲人又在自己的小国之内,再进行层层分封。

这样分封的结果是,周代每个人都生活在一个大家族当中,效忠于自己的家族,比效忠国家重要。所以当时人的价值标准是“父高于君”,父亲比国王重要。郭店楚墓竹简上记载,“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意思是说,为了父亲,可以不管国王,但不能为了国王不管父亲。

《韩非子》中有这样一个故事。

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仲尼问其故,对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养也。”仲尼以为孝,举而上之。

大意是说鲁国有一个人去打仗,每次在前线都开小差,孔子就问为什么,那个人说,我是独生子,我如果战死了,我父亲就没人养了啊。孔子一听觉得这个人道德真高尚。

这个故事当然是把儒家观念推到了极致,有点夸张,不过也确实反映了儒家思想的本质。儒家认为,血缘是至高无上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而且给父亲报仇,是绝对正确的,别管对方是国君还是什么,因为“父高于君”。

秦晖先生说,这些故事说明先秦社会是以家族为单位的。提倡“父高于君”,正是为了阻止国家权力向家族内部延伸。所谓“忠孝不能两全”是后世的观念,先秦人是没有这个矛盾的。

周秦之变的第一个层次,就是从小共同体变成大共同体。

什么叫小共同体?就是老子说的“小国寡民……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帝王世纪》说,夏商之际,天下1800方国,那么按当时的总人口来看,每个方国平均人口不过1300人。宋镇豪在《夏商社会生活史》中根据夏商之际古城址考古资料,推测当时的平均人口是1500人。

周初天下也是一千多个方国,薛涌说:“一千多个国,大体都集中于狭小的中原地区,每国的人口平均也就是几千人。”为什么老死不相往来呢?因为各国在经济上是自给自足的,不用往来。

“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状态,对今天习惯了大共同体生活的中国人来说,可能难以想象。其实,如果对比一下欧洲中世纪的庄园,也许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日耳曼民族消灭了罗马帝国后,各地封建主关起门来过日子,中世纪庄园都是自给自足的,所有的生活用品基本上都可以自己生产,既种地打粮,也养牛养猪,还有人从事手工,当木匠或者铁匠。也就是说,关上大门与世隔绝也没有任何问题。庄园里的农奴和农民是不能随便离开庄园的。

因此“每一个庄园就是一个社会。农民们大概一辈子都不会跑出家乡十里地以外去;庄园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地方,若没有战争波及这里,它与外界就几乎没有任何关系。当时英国布满大大小小这样的庄园”。

周代社会也差不多是这样。所以当时社会横向的结构是不连贯的,可以互不往来,或者很少往来。

纵向呢?当时社会上当然有等级结构,最上面是周天子,然后是诸侯,然后是卿,然后是士。虽然整齐有序,但是这种结构不像后来的官僚结构那样能“一竿子插到底”。

为什么呢?因为和中世纪欧洲一样,“主人的主人不是我的主人,附庸的附庸也不是我的附庸”。每个人只对他的直接上级负责,不对上级的上级负责。

读春秋战国史料的时候,相信很多人会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孔子和孟子周游列国,不停地徒劳地游说各国的君主,却不去见最高领导?明明他们好几次路过周天子的领地,但就是不去朝见周天子。这是怎么回事?

关于这个问题,有人解释说,是因为周天子无权,诸侯有权,找他办不成事。可是有人也有疑惑,没权并不妨碍你去尊敬他、朝见他啊,孔子成天喊着要“尊王”,越是没权,你越应该尊重他啊。所以明治维新的时候,有的日本学者抓住这一点,说孔子不忠于周朝。

这其实就说明了后世的人对周制的不理解。在周制中,只有诸侯才需要效忠周天子,有朝见周天子的义务。孔子和孟子勉强只能算卿大夫一级,他们只需要对诸侯一级负责,轮不到他们对周天子负责。

为了理解这一点,我们再来看一个故事。齐国有一个权臣叫崔杼,他派手下去刺杀他的国君齐庄公。如果故事发生在秦代以后,崔杼这个手下的行为肯定是大逆不道的,因为任何人都是国君的臣子,但是春秋时代的人们并不这样想。

齐庄公看到崔杼的部下,说求求你,不要杀掉我啊。崔杼的部下说,对不起,我不是你的臣子,我是崔杼的臣子,我只听崔杼的话,“不知二命”。你要有命令,请和崔杼说,和我说不着;我只忠于崔杼,所以必须杀掉你。

秦晖先生分析说,崔杼的部下在国君面前能如此长篇大论、振振有词,说明这个道理当时大家公认的:我们只对我们的上一级负责,再上一级,我们就不用管了。

我相信,大家能从前面几个故事中感觉到,周代的人们是生活在一个一个小的自治社会当中的,也就是小共同体当中。

在这些小共同体中,各地诸侯大夫的权力是世袭的,不是上面的天子或者国君赐予的,因此也不能被他们剥夺。统治者的经济来源是自己领地的收入,而不是上一级给的工资。

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们有很大的自治权,他们的实力来自自己领地内民众的效忠,而不是凭借上级领导的赏识。他们很在乎是否获得本地民众的支持,制定措施要考虑民众的感受,剥削和压迫必须有一定限度。

因此,在这种社会结构中,自上而下的社会控制力也是很差的。上一级的命令只能到达自己的下一级,而无法穿透一层层的层级结构直接到达社会最底层。

与此同时,小共同体社会的信息传递效率是很差的,周天子会了解诸侯国的一些大体情况,但很难掌握具体情况,至于诸侯国下面各个卿大夫领地的情况,他更是完全不了解。他想知道全天下一共有多少人口,直接从老百姓那里收税,是很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换句话说,这样的社会,汲取能力很有限。

因此,这种小共同体的结构显然不利于国家集权,也不利于国家汲取社会资源,统一指挥来办大事。

所以周制的社会结构就像是大船中有一个又一个的隔水舱,虽然同处一条大船,但这些隔水舱彼此是相对独立的。周秦之变的内容,就是国家权力打破层层限制,把小隔水舱全部打通,把一个个小共同体连接成了一个大共同体。

首先,各国诸侯国不存在了,贵族阶层被整体消灭了,六国贵族活下来的都被迁到了首都,不再有封地了。原来的封地全部变成郡县,由皇帝派地方官管理。地方官治理的逻辑和世袭贵族是不一样的,他们的权力和地位完全来自皇帝,所以他们唯皇帝之命是听,不在乎被他们统治的老百姓对他们怎么看,因为他们是“流官”,干几年就走。

皇帝的命令因此很容易直接贯彻到社会最底层,想要收多少税,马上就能收上来;想要调动多少人修长城,马上就能调动起来,不必管百姓的死活。所以,秦朝和汉朝出现了许多“酷吏”。

接下来,秦始皇又对民间的家族制度动手:贵族虽然没有了,但是血缘家族仍然是有效的民间组织形式,人们如果忠于家族,就会妨碍他忠于国家。儒家认为,孝子就是忠臣,所以求忠臣于孝子之门。而法家的逻辑完全相反,韩非子认为,“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我们不要孝子,只要忠臣,因为孝子只重视他爹,不能尽忠国家。

所以秦代和汉代都鼓励老百姓分家,甚至强迫老百姓分家。规定“不得族居”,“民有二男不分异者倍其赋”,“父子兄弟同室共息者为禁”,就是说姓一个姓的不能住在一个地方,家里有两个成年男人就必须分成两家,父子或者兄弟俩不能住在同一个房间。

这样做的目的当然就是强制解散大家庭,把一夫一妇的个体家庭作为最基本的社会细胞。这样民众就原子化了,变成由最高统治者直接控制的“编户齐民”。

有人会疑惑,说分家,老百姓就会老老实实分家吗?说打散血缘纽带,就真的能打散吗?一个社会的传统是很难一下子改变的,官方的命令在社会上不一定能真的执行。

但是大量的学术研究成果证明,秦汉三国时代还真做到了这一点,通过强有力的权力高压实现了基层社会原子化——秦简汉简中有很多证据。

秦晖先生着重研究了20世纪末发现的长沙走马楼吴简,他发现在三国时代,长沙一带所有自然村的姓氏极度分散。分散到什么程度呢?一个村子如果有40户人家,那么,这40家至少包含20个姓氏。有一个姓氏在这一带共有70户,结果分散在70个村子里,每村只有一户。

这显然是政府强迫原来的家族分家,把他们均匀地迁徙的结果,目的是彻底打散家族纽带。秦晖说,这是“极端的多姓杂居状态”,“其杂居的程度已经达到显得不自然的程度,令人怀疑是否有人为的‘不许族居’政策的结果”。

我们知道,三国时代是世家大族与皇权分庭抗礼的时期,然而在皇权能控制的直接区域,宗族仍然被打散得如此彻底,更何况在秦朝和汉初。

还不是一个地方的偶然现象。秦晖先生考察了上至秦汉,下到唐宋,包括湖南(长沙一带)、湖北(江陵一带)、四川(成都平原)、中原(洛阳一带)、河西走廊(张掖—敦煌一线)等地的历史资料,他发现,从内地到边疆,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全都是非宗族化的乡村,没有任何一例聚族而居的。这说明秦制为了打散家族的控制,花了很大的力气。有人说,不对,我们南方的很多村子只有一个姓。这个基本都是宋代之后宗族复兴的结果。

所以,在周秦之变后,小共同体社会变成了大共同体社会,导致中国人的生存逻辑发生改变。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社会价值就从“父高于君”,变成了“君高于父”,人们要忠于国家,而不是忠于自己的家族。

民众在日常生活中遵循心里不能有其他,只能有君主的新准则,就是所谓的“官无私论,士无私议,民无私说,皆虚其匈以听于上”。举国上下,皆以君主之是非为是非,以君主的利益为利益。

所以在秦代之后,中国人开始推崇另一种价值,叫“舍小家顾大家”,叫“大义灭亲”,叫“忠孝不能两全”。不管皇帝怎么对待自己的臣民,臣民都不能反抗——所以岳飞的儿子也就不能去投奔金国了。

那么这一切,包括建立一个高效严密的官僚体系,包括把血缘组织打散,有什么目的呢?显然是为了提高国家的动员能力和汲取能力。这样,“2000万人口的秦朝,可以调40万劳动力去修长城,70万人去修始皇陵,70万人去修阿房宫,50万人戍五岭……这是宗法时代的周天子绝对不敢设想 的” 。

所以,小共同体和大共同体的区别,或者说周秦之变的主要内容,就是政治组织形式变了,国家的汲取能力大大提高了。本回答参考张宏杰著作(简读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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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到秦汉的制度转变主要体现为中央集权制的确立。

首先,中央集权的本质是新兴的地主阶级压迫以农民为主体的广大人民的工具。它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

积极影响,

政治方面:它有利于国家多民族的融合与发展。

经济方面:有利于各地经济文化的交流,推动先进技术文化的传播。

军事方面:有利于抵抗外来侵略,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完整统一。

其他方面:大规模大型工程的建设,奠定了中国长期领先于世界的基础。

消极影响:中央集权下的君主专制,容易产生暴君,阻碍社会历史的发展;在思想上独尊一家,压制了思想文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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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以前,我们民族实行的是邦国制度,邦国是怎么来的呢,靠天子封建,就是天子给诸侯封一块土地,诸侯分邦建国,诸侯把国又再进行分配,把国分成若干块,封给大夫,由此建立起来的叫家,这样封建的结果就是产生了天下,国,家,天下当然是天子的,国是诸侯的,家是大夫的。但天子只是名义上和权属上的天下共主,邦国的主权是诸侯自己行使的,天子自己也有自己的邦国,地盘最大,级别最高。国以下的家,主权属国,所以秦汉以前真正的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是邦国,叫邦国制度。

在这样的制度下,封建秩序要维持下去,就要保持尊卑强弱永远不变。天子永远是天子,诸侯只能臣服于天子,大夫只能臣服于诸侯,只当然不可能,因为每个邦国的诸侯经营自己的领地有好有差,邦国经过几百年的经营,经营得好的,就发展壮大了,经营得差的,就每下愈况,日薄西山,势力悬殊就很明显了,这样就会出现弱肉强食。春秋时期弱肉强食的战争时有发生。比如郑国兼并戴、齐国兼并谭、遂等等。国与国之间的平衡打破了,社会就开始出现动荡。有人会说天子应该出面调停呀,但天子也只是一个邦国,如果其他的邦国比天子的邦国势力还强大,天子就调停不了了,真正管用的是势力。这就是邦国制度的弊端。

而秦国统一六国之后,就摈弃了商周时期的封建邦国制度,首先秦始皇天子的名号由王改成了皇帝,天下只有一个皇帝,在李斯的建议下,取消邦国,设立郡县,郡县由郡守和县令来治理,郡守和县令是没有爵位的,只有官职,他们的官职是不能世袭的,可以罢免和调动,自此以后历代王朝,虽然也有王侯,但这仅仅只是一种荣誉,王侯自己的封地里没有了治权和主权,中国社会从此再也回不到封建邦国制了。这就是秦始皇开创的中央集权制。

邦国是一定会发展成集权制的,这是历史的必然,因为邦国原本就是政治妥协的政治交易的结果。用权力换取武力,用土地换取和平,武力社会过渡到权利社会是历史发展的趋势。秦之所以能够兼并天下统一中国,是因为他们的制度和文化顺应了历史的潮流,当然秦制也有很大的问题,不然大秦帝国也不会在瞬间崩塌。所以后面有一个雄才大略的人改进了秦制,这个人就是汉武帝。

汉武帝做了一个重要决定,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是一件影响到千秋万代的大事,中国从此有了自己的国家意识形态。我想秦始皇当年焚书,汉武帝尊儒动机都应该差不多吧,他们可能都认为天下大乱,就是因为思想自由,言论不一造成的,所以一统天下就不能百家争鸣。

只不过当初秦始皇当初用的是法家的霸道,苛政、专制、刑治,结果大秦帝国秦二世就王了。汉武帝则独尊儒家,儒家为王道、仁政、礼制、德治,这样的统治让人民和君主都满意。从此以后,中国社会就有了核心价值观,那就是“三纲五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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