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起,太原市交管業務大廳所有業務恢復正常辦理

根據中央、省、市關於復產復工會議和文件精神,結合太原市疫情防控工作實際,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經研究決定,恢復交管業務大廳所有窗口業務辦理,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3月16日起,太原市交管業務大廳所有業務恢復正常辦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