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沙溪公安分局接事主董某某报案称:3月10日22时许,其发现其摆放在沙溪镇沙溪大道某酒店门口的4个“雪糕筒”(每个价值人民币35元,价值人民币140元)被人偷去了。
接报后,沙溪警方立即对此展开调查,经调取酒店的视频监控进行回放后,发现一辆挂渝F车牌的白色小汽车上的人员有作案嫌疑。
3月12日17时许,侦查人员发现了该车辆在沙溪镇乐群村乐群食街出现,于是立即组织警力到场,当场抓获两名嫌疑人陈某田(男)、刘某琼(女)夫妇,并查获作案用车一台和在陈某田夫妇的店内查获被盗的“雪糕筒”。
经审讯,嫌疑人陈某田、刘某琼夫妇对盗窃“雪糕筒”一事供认不讳。而此夫妇居然还是经营餐饮店的老板!盗窃“雪糕筒”是为了方便自己餐饮店的经营,真是太过份了!
目前,沙溪公安分局已依法对两名违法嫌疑人陈某田、刘某琼夫妇各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为图这140元的小便宜
却把自己送进拘留所
陈老板,刘老板
你哋两公婆真喺了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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