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起,湖口道路運輸恢復運營

關於有序恢復我縣道路運輸運營服務的通告

為統籌推進我縣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兩手抓、兩不誤,充分保障復工復產以及群眾生活生產出行需求,經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研究決定,逐步、有序恢復全縣道路運輸運營服務。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3月9日8時起,恢復湖口至九江客運、城市公交、鎮村公交、出租車運營服務。省際客運班線暫緩開通,開通時間另行通告。

二、客運場站及交通運輸工具應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運行前準備、運行中防控和運行後消毒工作。客運站場要設立應急隔離區域。

三、乘客應自覺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和疫情期間乘車相關要求。注意做好個人防護,全程佩戴口罩,憑個人健康二維碼乘車,並配合司乘人員檢測體溫。個人健康碼為紅碼、未佩戴口罩或有發熱、咳嗽等症狀的人員,一律禁止乘車。由司乘人員做好信息登記、引導至應急隔離區域並向縣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報告(0792-6322246)。

四、乘坐城市公交、鎮村公交、出租車的乘客,

乘車前需以微信掃描車上“湖口健康通”二維碼,並使用移動支付等非現金支付方式付費。市縣際客運班線乘車按客運站管理規定辦理。

五、司乘人員上崗前提供個人健康碼並測量體溫。運營全程佩戴防護口罩,且應隨時報告健康狀況。如有發熱(體溫超過37.3℃)、咳嗽等症狀,應主動報告所屬單位並立即停止工作。

六、各運輸企業應對照《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術指南》,嚴格落實消毒措施,每天對整車消毒不少於兩次,車內及重點部位每班消毒一次。同時,遵照執行《客運場站及客運車輛衛生防護指南》及疫情防控相關規定,落實乘客隔位、分散就座要求,實載率不超過50%。

七、各運輸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嚴格執行三級以上客運站駐站管理制度,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對運營的客運班線車輛加大監管力度並核查進出站運量,落實4G視頻監控措施,一經發現疫情防控措施達不到要求的一律從頂格處罰,該停運的必須堅決停運。

湖口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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