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生儿子把女儿送人,如今亲生妈妈病了,希望女儿给她养老,你们认为合适吗?

宝黛钗凤琏平尤


我个人觉得 ,在你决定把你女儿送人的那一刻,你们已经是路人了,你不再是她妈,她也不再是你女儿,现在你让一个陌生人给你免费养老,凭什么,你没有资格,你们俩个能做亲戚就已经烧高香了,算了吧!你没有资格,人家也不会同意的。


达不到目标绝不改网名


既然生了儿子,又把女儿送人了,还再希望女儿养老,于情于理都说不通。对这位女儿而言,谁扶养她长大,谁就是她至亲的母亲,她就养谁。

生病了,亲生并养育的儿子不愿承担养老责任,这是对重男轻女的报应。母亲与女儿没有扶养关系,事实上已不再是母女,也不会有亲情,自然也不会承担养老义务。

我们都可以仔细观察一下,老年人在医院治病期间,失去自理能力后,是谁无怨无悔、无微不至的陪伴着精心照料?绝大多数不是儿子、更不是儿媳妇,而是女儿。因为,儿子总是不太会照料人,公婆又对儿媳妇没有生养之恩。

好多人顽冥不化,觉得儿子才是传后人,老了有依靠,因此歧视女儿,偏爱儿子。其实儿子未必靠得住,无非就是死了给出殡,死后给上坟烧纸。人死了,化为一把灰,出殡、上坟烧纸还管啥用?死后把骨灰洒在河里,也不如生前得到子女的亲情温暖、关怀照顾。

人总要为自己过去的愚蠢绝情付出代价。抛弃了的女儿,抛弃了的亲情,再也收不回。想让女儿养老的念头,近乎厚颜无耻,也不会得到满足。


太阳升Sun


这件事情百分百不合适

都解放这么多年了,重男轻女的思想为什么还没有改变呢,据我了解在我们国家的一些南方地区重男轻女思想尤其严重,特别是农村会更加恶劣。

安徽:安徽人嫁出去的女儿不可以回娘家过年。我有个同事,跟他老公闹得快离婚了,那时候快过年,同事就想跟她娘家人协商让她回娘家过个年,但娘家人没同意,后来她自己一个人在酒店开了房间过的。

广东:有个案子,广东江门一29岁年轻妈妈,用煤气将两个年龄分别为6岁和2岁的女儿毒死后,投河自尽。31日,她的尸体被人在河中发现。据知情人透露,该女子因连生两胎都是女儿,婆婆对她非常嫌弃。女子因此患上抑郁症,一直扬言自杀,但没说过要杀孩子。生在广东长在广东的人表示,农村确实是这样,潮汕地区尤为严重。基本当地人要是生了女儿,要么打掉,要么查出就送走,就算养大了也不让他们多读书。相传没有儿子的潮州人,死后没法进英灵殿。

海南: 海南省重男轻女超级吓人的。女人存在的意义就是能生多少儿子,生的越多越好,生十个儿子就是英雄母亲,从来没有过节育。经典海南男人形象:大白天正事不干,早上起床出门喝老爸茶到傍晚,老婆主外又主内。老乡们自己想想你亲戚里有没有个恶臭中年男子。这个事没得洗,整个海南都是烂在地上四天烂到发酵的臭菠萝蜜味儿。

贵州,海南,河南这重男轻女的地方真是不少,唉太多了,就是因为这么多的重男轻女的例子造成一些本来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发生了。

当初嫌弃是女孩送人了,如今没人照顾没人治病想到女方了,早想什么去了么,要我是女方我会丢下一笔钱报答生之恩一走了之。生的没有养的大,以后我会对养我成人的父母一心一意,照顾他们到老,他们才是我真正的父母。

奉劝各位早早丢弃重男轻女的思想吧。





烟雨逍遥任平生


我家有一件事,我姥姥五个孩孑,把我妈不到两岁送人了,当年春节三十晚上她们去黑龙江逃荒,我姥姥回老家刘瓦,先找我妈,后来三姨,四姨,五姨,还有我舅来我家,基本关系很好,我妈这个娘家条件好,七个弟两个妹处的也很好,我五姨是博山百大楼职工,当年她文化高,刘瓦村她自己有个好工作,她自么人为了不起,来我家好和我妈吵嘴,我妈常说孩孑这么多,为啥把我送人呢,大人没办法,我妈和他们关系不如我和他们亲,我权大家不要重男轻女,我老王家也重男轻女,我爸九十岁身体好,全靠我管,我是家里的大长工,因为我是女孩只有出力没有功劳。


用户6749300950


题主所说之事和我一亲戚差別不大,而不过我亲戚还没求女儿。我估计难求,当初为了生儿子,将女儿送人,現在有病想让女儿养老,难随心愿。

我的亲戚也是为了生儿孑将女儿送人,到了十多岁又觉得疼女儿,想要回来,可是女儿不认她亲妈,到现在三十来岁也不认她亲妈。根据我的亲戚的实例,恐怕不认你呀!就别说舍适啦,肯定不合适,你不妨试一试?


国土无疆i


看到这个我想到了我一个朋友。她亲生爹娘也是为了生儿子把身为老二的她送人了。当年保养的的夫妻再保养她三年后离婚了,养父心善舍不得把她遗弃,就没再结婚独自一人把她养大成人。如今她也已经嫁人生子,最近一年她亲爹亲妈那边先是亲戚出现,自称是当年做中间人把她送到养父手上的,其次是她的姐姐妹妹陆续出现,一直就是想约她出来见面,但是她都拒绝了不想影响她现在平静的生活。最近她的姐妹有借口她亲妈病了,让她为了亲妈的健康和心结,放下芥蒂出来见面相认。但是她目前还是拒绝状态,只想一心过好日子,报答养父的养育之恩……


年nian年


送出去的女儿

已无法律上的母女关系

女儿无法律义务承担生母的生活费

故,既然已放弃了抚养

必然失去了赡养

凌远长著


爱之育之


与时俱进,现在不是封建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然生下不管,那老的也可不养,没有付出何来收获,道理上说不通


SuiYenRuDao


太残酷了!这位母亲她为女儿做了什么?生下被抛弃,需要养老再找回来……如果“道德绑架”了姑娘,对亲生母亲不忍心,敬孝到终……她得有多大的胸襟装得下酸楚的曾经……承受着自认为“不得以的责任和义务”?,善良“不封顶”无“底线”吗?说句实话:劝这位母亲保留点儿人性,别再打扰姑娘,更不要给她增加压力、折磨她……已经伤害了她,别再雪上加霜……养老不重要,留着老脸、心从内疚,另找养老途径……


小城静悄悄


合适合适?合适个屁,我需要你辅幼时而你为了生儿子把我送人,老了反需要这个被送出去的女儿来给你养老?是我听错还是看错了?这父母没有被高烧糊涂脑袋烧坏吧?真是作践自己这生父母。不是生了儿子吗?应该儿子养老,难道儿子死了,就是死了也轮不上你这个被送出去的女儿来养老,不是有政府吗?让她们把财产给政府让政府养他们,反正被送出去的女儿即不要他们的财产也不要帮他们养,更希望他们不要来打搅。再说女儿都从小已经送人了,跟生父母没有任何关系了,生父母在说这话前没有经过脑袋想吧?要是我,要我养老,我每天只送她们一瓶药,那就是除草剂,其他是不可能的。我最讨厌这样的父母,把女儿送人或者是把家产给儿子,反要女儿来养他们的老。这样的老人就应该早点死,死了也不要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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