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起訴我信用卡後,我把錢還清了,銀行通知我,還要交一個訴訟費,才能撤訴,合理嗎?

都市善良的小豬


訴訟費一般由敗訴的一方支付。有時起訴人會在訴狀中要求法官判定訴訟費由誰支付,所以一般都由敗訴一方支付。如果起訴人沒有提到訴訟費的事,反而會引起新的紛爭。像這起案件中就是沒有明確訴訟費的問題,事後再來提。如果當事人是違約的一方,譬如延遲或拖欠還款,那麼承擔訴訟費是題中之意。


遲元同志


本人目前在銀行從事法務工作,這個問題我還是比較瞭解的,下面給大家解答一下:

在銀行起訴法院以後,客戶若想調解的話,可以與銀行協商。走正常手續的話,調解退一半訴訟費,也就是說銀行與客戶各承擔一半;若客戶堅決不償還信用卡逾期貸款的話,將會被法院判定敗訴且採取強制執行個人財產的方式,此時訴訟費應全部由客戶承擔;若銀行與客戶私下達成和解協議,銀行向法院申請撤訴的話,訴訟費由誰承擔是雙方自行決定的,一般來說由客戶出,當然要是能說服銀行的話也是自己的本事!



信用卡逾期不還屬於財產類民事訴訟案件,即便客戶被銀行起訴並敗訴的話,也不會上徵信黑名單,但是如果法院強制執行以後也不償還欠款的話,那百分之百一定會上徵信黑名單。如果真到了這種地步,我認為客戶還是老老實實將逾期欠款如數還上比較好,而且信用卡逾期的訴訟案件受理費並不算多,十萬欠款也只需要繳納2300元的訴訟費,簡易程序、調解或者撤訴的話只需要繳納一半,也就是1150元而已。


綜上所述,客戶在信用卡長期逾期不還的情況下被銀行起訴到法院,我的建議是積極與銀行協商溝通,儘量讓銀行撤訴或者調解,這樣對雙方都有好處,銀行通情達理的話甚至能免除客戶的訴訟費或者逾期利息,那就看客戶自己的談判本領了!


奇葩財經說


信用卡逾期在m1~m3階段也就是逾期時間在3個月內,基本都是銀行自己進行催收,逾期4-6個月的話,有的銀行還是自己催收,有的銀行就把催收任務轉給三方了,7個月以上都是三方催收進行了。在這一催收階段,銀行不會採取法律措施,只是徵信上難看點,以後申請房貸之類的難點而已,問題不大,當前前提是在這個階段要還錢。

在三方催收手上經過一段時間一般是6個月左右也沒催到錢的話,會再次轉回銀行,由銀行法務部門接手,根據逾期金額及時間,還有催收記錄等各種資料證據,法務部門會做出到底事通過民事訴訟還是直接以涉嫌信用卡詐騙報經偵的決定。要記住 信用卡逾期惡意不還是可能入刑的


用戶61565658631


我很認真的告訴你,你不要去管他,訴訟費只有敗訴的人才付的,在起訴你的過程中,你把錢還了,也就是說,只要把還款的證據已提交法院,最終結果只有銀行敗訴,因為你們當中已經不存在和解了,我為什麼會知道的,因為我老婆上個單位在律師事務所工作過,看到的判決書和律師平時的案子多的不要太多…………希望你能不要在做啥事


絕對是司馬懿


律師答疑:從法理而言,是合理的,因為你的逾期行為導致了銀行要通過起訴到法院來追回欠款,你的嚴重逾期還款增加了銀行的成本,訴訟費由你承擔當然是合理的。但是,在司法實踐中,這筆訴訟費是完全可以不用支付的,前提是你懂得如何走程序。


很多銀行會在起訴狀中把訴訟費以及律師費都計入訴訟成本中要求逾期還款方承擔,如果法院出具判決書,大概率會支持作為原告的銀行的訴訟請求。而你如果在接到起訴狀時已有能力還款,又不想負擔多出的訴訟費用。可以通過法院調解的方式,法院每年都有調解率的要求,因此,當被告有強烈的調解意願時,法院往往是樂於調解的,在這種情況下,銀行因為能夠不通過強制執行而提早收回錢,也是樂於讓步的。會談判的,不僅可以把訴訟費抹掉,利息都是完全可以砍掉一部分的。

而你的情況是,沒有經過法院主持的調解程序就自動把錢還清了,喪失了談判的主動權,這才導致銀行方得理不饒人,要求你繼續支付訴訟費才撤訴,這種情況下你確實很被動了。

當然,也不是完全沒有辦法,這個時候你依然可以請求法院進行調解,由於你已經把錢還清,請求法院來主持工作說服銀行放棄索要訴訟費,假如銀行依舊態度強硬,法院會做一些技巧性的處理,相當於你不用支付或者象徵性的支付一筆訴訟費的。


陳豪俊律師


問:什麼情況欠信用卡會負刑事責任?

答:刑法196條些的很清楚(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惡意透支的。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問:非法佔有為目的是指什麼?

答:非法佔有為目的去年二高會議已經解釋清楚了

2018-11中新網客戶端11月28日電(記者 付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發佈決定,對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作修改。決定指出,對於是否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應當綜合持卡人信用記錄、還款能力和意願、申領和透支信用卡的狀況、透支資金的用途、透支後的表現、未按規定還款的原因等情節作出判斷。不得單純依據持卡人未按規定還款的事實認定非法佔有目的。

雖然我已經不做催收這一行了,但我朋友他們還在做信用卡催收,已經做了10年了,接觸了無數的案子,真實情況只要每個月有還款記錄,(證明有還款意願,每個月幾塊錢就行了)不要故意躲避,每個月把困難情況和銀行說清楚,等以後存到了錢找銀行協商一次性解決,做到這些銀行只能提民事訴訟,最後還是協商還本金,除了影響徵信,其他什麼都不影響,黑社會的電話不用接(指第三方催收),如果遇到騷擾就12378投訴,百試百靈


不知道是誰瘋了1


銀行撤訴,法院收的訴訟費減半收取,跟銀行協商,一人一半。如果協商不成,銀行不撤訴也無所謂,如果你是在開庭前已經還清了,銀行起訴你的事實基礎已經不存在,所以你拿著還清的證據應訴,法院會要求銀行撤訴,銀行不撤訴,法院會判決銀行敗訴,訴訟費一般由敗訴的一方承擔。


百姓訟師


大家都知道,到法院訴訟的話,是需要支付給法院一筆錢的,叫做訴訟費,所以說法院並不是免費服務的地方。沒錢的人,想要去法院起訴都存在一定的困難,先不說高額的律師費用,單單就敗訴後的訴訟費,就是一筆不小的金額(單指涉及財產的案件,其餘的案件訴訟費較低,涉及財產的按百分比抽成,所以現實中涉及大額財產案件的,幾十上百萬的訴訟費比比皆是,法院確實好賺),我國的訴訟費由誰繳納呢?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根據我國2006年頒佈,2007年執行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五章第二十九條規定,對於訴訟費的具體承擔規定如下:

1、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2、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3、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銀行起訴你信用卡,很顯然,你絕對妥妥的是敗訴,因為銀行信用卡是先消費後還款的,所以責任肯定在你這邊,對於敗訴的行為,按照《訴訟費用繳納辦法》的規定:你就要承擔起這個訴訟費用,畢竟銀行可不是慈善單位,不可能替你承擔起這個費用。

總結

綜上所述,銀行通知你要繳納訴訟費後才可給撤訴是合法合規的,無任何過錯,而你也必須履行。


鯉行者


不用理會,等他繼續起訴你幫已經還清的證據提交給法院。他們直接敗訴,訴訟費也是他們承擔。寄答辯狀和證據去法院就行庭都不用去開。一句話本人已經把錢還清原告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就ok


不了了之73293986


被銀行起訴後,自己都把欠款還清了,但是銀行卻要通知自己把銀行法院起訴的錢也要交上,才能撤訴,這是否合理呢?

首先我們要知道,法院並不是免費服務的地方,如果到大院訴訟的話,肯定是要支付法院一筆錢的,叫做訴訟費,沒錢的人想要去法院起訴都會存在困難的。

先不說高額的律師費用,簡單的敗訴的訴訟費,就不是一筆小額費用了,一般起訴訴訟費用都是由敗訴人承擔,勝訴人自願承擔除外。

當被銀行起訴信用卡逾期未償還,很顯然的絕對妥妥的敗訴的,因為銀行信用卡是先消費後還款的,所以責任肯定在持卡人。

對於敗訴的行為,《按照訴訟費用繳納法》的規定,持卡人就有承擔該費用,畢竟銀行可不是慈善機構不可能會替誰承擔這樣的費用。

銀行起訴信用卡持卡人,事先已經交了訴訟費用,該筆費用一般是不能列入正常開支,而且訴訟費用都是由敗訴方支付的,作為信用卡持卡人為被訴人,通常都是敗訴方,所以肯定是要承擔訴訟費用。

有些人以為自己償還了欠款,還清就不欠銀行的錢了。

憑什麼銀行還要向自己討要訴訟費用呢?

因為銀行的格式合同中早已寫明瞭,很多人在籤合同時很少看合同內容,尤其是格式印刷的一部分。

在合同的條約條款中有這樣一條:“違約方需承擔實現債權的費用”所以銀行也是在根據合同行事的,如果你拒不付此費用,根據合同你還是違約,儘管已經將欠款還清。

因此,當欠款人沒有繳納訴訟費,銀行不撤訴也是有依據的,這就是合同的依據了,如果說想要不交訴訟費就得先贏得這場官司,要說欠錢不還不佔理,怎能贏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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