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因高速“避人”撞上护栏,谁该为事故负责?

拒中国青年报报道,浙江台州一小伙,在高速上行使撞上旁边的防护栏。

拒事故小伙介绍:行驶途中他发现快车道上有两个妇女,向右打方向后,又发现左侧有并排的三个挎篮子的妇女,为了避人,小伙急打方向后,撞上护栏!小伙撞上护栏后,气囊打开,几位妇女离开事故现场。

在施救现场,民警发现:事故位置处在一个山凹处,实发现场附近的防护栏已经被人为破坏!

小伙因高速“避人”撞上护栏,谁该为事故负责?


近年来,铁路及高速上,因“有人员出入”而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可依旧挡不住“求方便”者的脚步!如何才能更好的禁止这种行为?值得我们思考,而综观此事件,谁又该为此事故负责呢?

小伙因高速“避人”撞上护栏,谁该为事故负责?


1.如果小伙负责,那么所有人都为小伙感到委屈:因为小伙在高速上行使,是遇到紧急事件而做出的应激反应,责任并不完全在小伙!

2、高速公路负责,小伙进入高速上行使,便是与高速管理方达成了某种合同关系,高速管理方应该及时巡查周边的护栏情况,但在免责条款上,高速明令禁止人员在高速上行使的行为,责任似乎也并不大。

小伙因高速“避人”撞上护栏,谁该为事故负责?


3.涉事的几位妇女负责,几位妇女在明令禁止的道路上行使,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但如何举证妇女?如何锁定涉事妇女也是难题,其次,在高速上采摘野菜的妇女赔偿能力如何?都是问题的所在。

你怎么看待此次交通事故,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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