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這時候沒有警察抓酒駕?刑事責任等著你——長春交警雙陽大隊三中隊3月10日晚查獲一男子涉嫌危險駕駛罪

2020年3月10日22點30分許,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雙陽區大隊三中隊夜巡分隊民警巡邏至雙陽區樂山路時銀瀑廣場附近時,發現一輛號牌為吉A4XXX6的小型轎車行駛狀態異常。民警隨即將該車截停進行檢查。檢查過程中,民警發現駕駛人王某有明顯的酒後駕駛嫌疑,遂控制王某。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王某呼氣酒精含量為91mg/100ml,其行為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並涉嫌危險駕駛罪。民警隨後對王某採取強制措施,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以為這時候沒有警察抓酒駕?刑事責任等著你——長春交警雙陽大隊三中隊3月10日晚查獲一男子涉嫌危險駕駛罪

以為這時候沒有警察抓酒駕?刑事責任等著你——長春交警雙陽大隊三中隊3月10日晚查獲一男子涉嫌危險駕駛罪

面對法律責任,王某還一度試圖逃避。在辦案民警的嚴厲斥責下,王某最終伏法。可笑的是,當民警問王某:“明知道酒駕違法為什麼喝完酒還有開車?”時,王某回答:“以為這個時候沒有警察抓酒駕”。這赤裸裸的僥倖心理讓人咂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二款之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王某一經定罪將面臨六個月內拘役並處罰金的刑罰處罰。

以為這時候沒有警察抓酒駕?刑事責任等著你——長春交警雙陽大隊三中隊3月10日晚查獲一男子涉嫌危險駕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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