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这时候没有警察抓酒驾?刑事责任等着你——长春交警双阳大队三中队3月10日晚查获一男子涉嫌危险驾驶

2020年3月10日22点30分许,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双阳区大队三中队夜巡分队民警巡逻至双阳区乐山路时银瀑广场附近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吉A4XXX6的小型轿车行驶状态异常。民警随即将该车截停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王某有明显的酒后驾驶嫌疑,遂控制王某。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王某呼气酒精含量为91mg/100ml,其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并涉嫌危险驾驶罪。民警随后对王某采取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以为这时候没有警察抓酒驾?刑事责任等着你——长春交警双阳大队三中队3月10日晚查获一男子涉嫌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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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法律责任,王某还一度试图逃避。在办案民警的严厉斥责下,王某最终伏法。可笑的是,当民警问王某:“明知道酒驾违法为什么喝完酒还有开车?”时,王某回答:“以为这个时候没有警察抓酒驾”。这赤裸裸的侥幸心理让人咂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二款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王某一经定罪将面临六个月内拘役并处罚金的刑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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