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妻子對丈夫的扶助:逆境中勉勵丈夫,關鍵時助夫決斷


漢代妻子對丈夫的扶助:逆境中勉勵丈夫,關鍵時助夫決斷


摘要:呂榮用自己的一生詮釋了漢代理想的妻子人格的內涵及特徵。上述妻子都用自身來詮釋了“非常的扶助”這一理想的妻子人格。

一、賢內助的妻子

在漢代夫妻之間,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因此擁有一個賢內助的妻子是非常理想的,若是有些聰慧的妻子能在困難的時候匡扶丈夫,那便是更為理想的妻子人格。大體而言,漢代妻子對丈夫之非常的真扶助主要體現為以下幾方面:

01:逆境中勉勵丈夫。

即當丈夫的事業遭遇逆境時,聰慧的妻子總是會盡自己所能幫助丈夫,走出逆境。


漢代妻子對丈夫的扶助:逆境中勉勵丈夫,關鍵時助夫決斷


王章的妻子便是如此,《漢書·王章傳》中記載了王章妻子對王章的兩次建議:

“初,章為諸生學長安,獨與妻居。章疾病,無被,臥牛衣中,與妻決,涕泣。其妻呵怒之曰:‘仲卿!京師尊貴在朝廷人誰逾仲卿者?今疾病困厄,不自激卬,乃反涕泣,何鄙也!’”

當王章在病中痛哭著與妻子告別時,妻子並沒有和他一起痛哭,而是對他進行了呵斥,相信他一定能在朝廷中身居高位。後來王章果然成為了京兆尹。

“任官,歷位及為京兆,欲上封事,妻又止之曰:‘人當知足,獨不念牛衣中涕泣時邪?’章曰:‘非女子所知也。’書遂上,果下廷尉獄,妻子皆收系。章小女年可十二,夜起號哭曰:‘平生獄上呼囚,數常至九,今八而止。我君素剛,先死者必君。’明日問之,章果死。妻子皆徙合浦”。

可後來的他面對妻子的及時建議,王章非但不聽反而認為這不是女子能知道的,結果被下了獄,死在獄中。

02:關鍵時助夫決斷。

女性作為妻子的主要職責,除了生兒生兒孕女外,也要在關鍵時幫助丈夫做出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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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楊敞妻就是這方面的典範。

《漢書·楊敞傳》記載:“大將軍光與車騎將軍張安世謀欲廢王更立。議既定,使大司農田延年報敞。敞驚懼,不知所言,汗出洽背,徒唯唯而已。延年起至更衣,敞夫人遽從東箱謂敞曰:‘此國大事,今大將軍議已定,使九卿來報君侯。君侯不疾應,與大將軍同心,猶與無決,先事誅矣。’”

楊敞的妻子雖為女性,但及時看清了局勢,對朝局和政治局勢的把握的不亞於丈夫,正是因為楊敞妻子的聰慧與及時提點,使楊敞免遭殺身之禍,而且楊敞死後因為擁立新帝有功,他的兒子不僅繼承爵位,而且增加食邑三千五百戶。

03:險境中救夫。

當丈夫面臨生命危險時,妻子會想盡各種辦法及時的救出丈夫,有的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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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文姬便是其中的一個代表,據記載:

董祀“為屯田都尉,犯法當死,文姬詣曹操請之。時公卿名士及遠方使驛坐者滿堂,操謂賓客曰:‘蔡伯喈之女在外,今為諸君見之。’及文姬進,蓬首徒行,叩頭請罪,音辭清辯,旨甚酸哀,眾皆為改容。操曰:‘誠實相矜,然文狀已去,奈何?’文姬曰:‘明公廄馬萬匹,虎士成林,何惜疾足一騎,而不濟垂死之命乎!’操感其言,乃追原祀罪。”

當丈夫董祀犯了死罪時,文姬到曹操那裡請求赦免,神情悲呦,言詞條理清晰,最終感動了曹操,收回了成命。而一些平民的女子,在面對丈夫的生命之危時,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典型的例子有盛道妻。

《後漢書·列女·盛道妻傳》記載:建安五年,盛道起兵,兵敗後夫妻被捕入獄,面臨死刑,妻子對盛道說道:“法有常刑,必無生望。君可速潛逃,建立門戶,妾自留獄,代君塞咎。”並在盛道猶豫不定時,“解道桎梏,為齎糧貨”。

媛姜等到盛道和兒子逃走後,才把實情告訴獄吏,最後被殺。雖然夫妻一同入獄,但妻子為了救出盛道,果斷放走丈夫並且代替丈夫承擔罪責,最終犧牲了自己的生命。

04:為夫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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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許升的妻子呂榮就是這方面的典範。

當丈夫吳許升“至壽春,道為盜所害”時,呂榮“迎喪於路,聞而詣州,請甘心仇人。耀聽之。榮乃手斷其頭,以祭升靈”。呂榮的一生,既用自身激勵丈夫學習,使其成才,又為夫報仇,手刃仇人,後為維護自己的貞節免遭強盜的侮辱,被強盜所殺。呂榮用自己的一生詮釋了漢代理想的妻子人格的內涵及特徵。

上述妻子都用自身來詮釋了“非常的扶助”這一理想的妻子人格。


二、期許清貞

西漢時期,女性貞節觀念淡薄,改嫁再嫁現象頗為普遍,男子也不以女子失節為意,東漢時期受儒家禮法的影響,貞節觀念開始轉向保守。

總體來說漢代女性整體貞節觀淡薄,但人們對理想的妻子仍有貞節觀念上的期待,只不過這種期待與後世極端的貞節觀念不同。

劉向在《列女傳》中將“貞壹”的衛宣夫人,“甚貞而壹”的蔡人之妻,“終執貞壹,不違婦道”的黎莊夫人都列入了貞順傳中。班昭在《女誡》中也強調:“《禮》,夫有再娶之義,婦無二適之文,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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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本身就是“七去”之一,但漢代尤其是漢初,由於受到先秦遺風等因素的影響,不管是貴族還是平民,貞節觀念其實並不強,再嫁改嫁的現象多有發生,直到漢宣帝神爵四年,宣帝宣佈:“及潁川吏民有行義者爵,人二級,力田一級,貞婦順女帛”。雖然官方的倡導並不等同於民間的風氣,但是仍然說明了官方對“清貞”這一理想的妻子人格的期待,雖然有了官方的倡導,但上至貴族下至民間,再嫁改嫁的現象仍然比較普遍。


到了東漢,孝安帝發佈詔令:“貞婦有節義十斛,甄表門閭,旌顯厥行。”加上班昭的《女誡》、荀爽的《女誡》和蔡邕《女誡》、《女訓》的問世,婦女守節的理論逐漸完備,民間要求婦女守節的觀念也逐漸加深,但是從湖陽公主到鄧元義之妻到桓帝鄧皇后的母親到蔡邕之女蔡文姬,從皇室到高官到平民,改嫁現象仍然時有發生,這說明在東漢雖然女性的貞節觀念有所加強,但這與後世

“餓死事小失節事大”。


漢代妻子對丈夫的扶助:逆境中勉勵丈夫,關鍵時助夫決斷


雖然不同但我們還是可以從史書中尋找漢代期許的清貞觀念是怎樣的。漢代史書中記載的“清貞”主要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丈夫在世,妻子堅守節操。

這種情況又可分為幾類:

01:丈夫不盡人意,妻子並不改嫁。

如《列女傳》中記載的“蔡人之妻”,面對丈夫的惡疾,“其母將改嫁之”,但是這位妻子的回答是:

“夫不幸,乃妾之不幸也,柰何去之?適人之道,壹與之醮,終身不改。不幸遇惡疾,不改其意。且夫采采芣衛之草,雖其臭惡,猶始於捋采之,終於懷擷之,浸以益親,況於夫婦之道乎!彼大故,又不遣妾,何以得去?”

蔡人之妻認為丈夫的不幸便是自身的不幸,女子一旦出嫁便終身不可再嫁。她也因此受到君子“甚貞而壹也”的稱讚。這個例子被劉向記載入了《列女傳》中,歸類為“貞順”,說明劉向對這位妻子“不嫁二夫”清貞觀念的讚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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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許升的妻子呂榮也是如此,面對丈夫“升少為博徒,不理操行”,呂榮仍然“嘗躬勤家業,以奉養其姑。數勸升修學,每有不善,輒流涕進規”。

父親痛恨她丈夫不爭氣,“乃呼榮欲改嫁之。”呂榮則感嘆道:“命之所遭,義無離貳!”不肯離去。

02:因夫妻感情深厚,被休之妻不改嫁。

其實漢代有些女性拒絕再嫁,並不一定是受到禮教的束縛,這些女子拒絕再嫁是因為與丈夫之間深厚的感情。


漢代妻子對丈夫的扶助:逆境中勉勵丈夫,關鍵時助夫決斷


例如《孔雀東南飛》裡的劉蘭芝就是典範,劉蘭芝因為焦母的關係被迫與焦仲卿分開,分手時二人“舉手長勞勞,二情同依依”回到孃家後,面對提親,家裡也希望她再嫁,但劉蘭芝卻說:

“蘭芝初還時,府吏見丁寧,結誓不別離。今日違情義,恐此事非奇。自可斷來信,徐徐更謂之。”

顯而易見,劉蘭芝對清貞的堅守並不是因為禮的束縛,而是與焦仲卿之間“君當作磐石,妾當作蒲葦,蒲葦紉如絲,磐石無轉移”的深厚感情。

03:遭遇險境時,妻子守護自己的貞節。

例如樂羊子妻,當“後盜欲有犯妻者,乃先劫其姑。”樂羊子妻“操刀而出。“面對盜人“釋汝刀從我者可全,不從我者,則殺汝姑。”的要求,樂羊子妻“仰天而嘆,舉刀刎頸而死。”

第二,有的妻子守節則是為了“禮”。

如劉長卿的妻子“生一男五歲而長卿卒”,為了防止回孃家後遭逼嫁,“不肯歸寧”,即使兒子死後,為了防止再嫁,“乃豫刑其耳以自誓。”當同宗的女性同情她問她緣由時,劉長卿妻表示:

“昔我先君五更,學為儒宗,尊為帝師。五更已來,歷代不替,男以忠孝顯,女以貞順稱。《詩》雲:‘無忝爾祖,聿修厥德。’是以豫自刑剪,以明我情。”

可見劉長卿妻子對清貞的堅守並不是因為與丈夫之間深厚的感情,更多的是為了遵守“禮”。


漢代妻子對丈夫的扶助:逆境中勉勵丈夫,關鍵時助夫決斷


以上所述主要從 “非常的真扶助”“期許清貞”方面來考察漢人眼中的理想妻子人格,相對於後世對女性的壓迫和束縛,漢代的女性因為較為開放的社會風氣,可以參與社會經濟活動,因而妻子的家庭地位比較高。

縱然如此,就以上漢代理想妻子人格的這方面而言,相對於平日裡操持家務的賢內助女性被載入史書的仍然較少,在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社會,這應是女性與生俱來的職責,妻子的犧牲和對家庭的奉獻被視為理所當然。漢代女性因為可以直接參與經濟活動和政治活動,在家庭中的地位和話語權並未和後世一樣被完全忽視,這就使得漢代尤為讚賞懂禮儀、識大體、明事理,能及時對丈夫進行勸諫和引導的妻子之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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