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为复工人员居住安全“把好关”

本报讯 当前,正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关键阶段,临时改建不达标、年代老旧失养失修的建筑不能作为复工人员居住场所。3月11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已经下发文件,要求立即在全省开展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和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保障一线工人和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存在隐患建筑不得作为复工居住场所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排查整治方案,按照各自职责,密切会同应急、卫生健康、工业信息化等部门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认真做好排查整治组织实施。

此次排查整治的范围是新冠肺炎疫情隔离点、集中观察点等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建筑,与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建筑。排查整治的内容是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建筑、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建筑安全状况。“重点排查建设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属于老旧危房,涉及改造的建筑是否按标准进行改造,是否存在拆改主体结构等安全隐患。”相关负责人介绍。

通知强调,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所有已投入使用的场所全面排查,对拟投入使用的场所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于年代老旧、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或者临时改建涉及拆改主体结构、达不到建筑安全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建筑,不得作为疫情隔离观察场所,不得作为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已投入使用的要及时组织人员撤离、更换。

建设工程要防止因价格上涨偷工减料

在本次专项排查整治中,省住建厅还要求全省保障好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聚焦疫情对工程质量安全带来的冲击影响,在做好防疫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认真落实各项质量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质量安全事故。

各地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完善项目质量保障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度,严把“到岗履职关、材料检测关、过程控制关、质量验收关”,不得放松工程质量要求、降低质量标准。其中,重点是加强对混凝土、钢筋等建筑材料质量检测工作,防止因价格上涨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切实保证工程质量。

对确实因疫情防控不能返岗的工程管理人员,将允许企业安排执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其他人员暂时顶岗,顶岗期间要确保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位。针对企业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鼓励组织专家对企业实施点对点网上会诊,解决现场问题,帮助企业有效防控质量安全风险。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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