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外地工作,我要起訴的話是起訴他現在工作的那個地方,還是直接戶籍地?

不如無情


當然去戶籍地起訴,你到他的工作地去起訴,你怎麼能證明他的經常居住地就在那呢? 你沒有證據(居住證等)的話他工作地的法院是不會給你管的,你可能案都立不上。


尹康其律師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經常居住地是指離開居住證最後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彭文勝律師L


被告現在工作的地方如果有經常居住地,可以在工作的地方,如果沒有,就要去戶籍所在地。


街頭巷尾


以戶口本地址,身份證地址即原籍為準,應當到戶籍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華山易陽居士


戶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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