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蓬國:亂頒社會責任獎的協會道歉了,但輸的還是社會


李蓬國:亂頒社會責任獎的協會道歉了,但輸的還是社會

文|李蓬國

12月26日,在頒佈“2018年度履行社會責任明星企業”和“2018年度履行社會責任年度人物獎”引發相關輿情事件後,中國中藥協會正式發佈致歉函,決定撤銷本次表彰,糾正錯誤,規範管理。中國中藥協會在致歉信中表示:“我們在發佈《中國中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過程中,因把關不嚴,在表彰環節出現了爭議較大的入選企業和個人,引發公眾批評。在此,我們對造成的不良社會影響,以及對中藥行業發展所帶來的困擾,誠懇道歉!”(12月26日《南方都市報》)

給鴻茅藥酒頒“社會責任獎”的中國中藥協會終於道歉了,有知名媒體在第一時間以“給鴻茅藥酒頒獎後,剛剛,中國中藥協會致歉了”為題進行報道,暗含“拍手稱快”的意味。有網友也留言表示肯定,稱“知錯就改,還是好的,至少中藥協會還是要臉的,沒有跟鴻茅藥酒沆瀣一氣。”就連人民日報也發表評論文章稱,“中藥協最終致歉的表態,值得點贊。可以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亡羊補牢猶未晚矣。”我以為,中藥協道歉毫無誠意可言,實際上是對社會的二次羞辱,不該點贊而該批判。

全國人民都知道,鴻茅藥酒是與“社會責任”背道而馳的典型代表。2018年,麻醉學專業碩士畢業的廣州居民譚秦東在網絡上撰文《中國神酒“鴻毛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被內蒙古涼城縣警方跨省抓捕,並以涉嫌損害商品聲譽罪刑拘,引發社會廣泛關注。2018年4月17日,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指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聽取了涼城縣人民檢察院案件承辦人的彙報,查閱了案卷材料,認為目前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指令涼城縣人民檢察院將該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並變更強制措施。譚秦東走出看守所後,曾向鴻茅藥酒致歉。

也就是說,“跨省抓捕”譚秦東是錯誤的,但他因此被關進看守所,出來後突發精神病,不僅沒有獲得涉事警方和鴻茅藥酒的道歉和賠償,反而迫於壓力向鴻茅藥酒道歉。這無疑是是巨大的諷刺。

跨省抓捕、違法廣告等關鍵詞,讓鴻茅藥酒成為當時社會批評的焦點。有統計顯示,過去10年間,鴻茅藥酒曾被通報違法2630次,相當於每個月收到22次通報,其中被暫停銷售數十次。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連續多年都將鴻茅藥酒廣告列為違法藥品廣告予以通告,認為鴻茅藥酒廣告“誇大產品適應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保證;含有其它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內容”,“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專家、學者、醫生、患者等名義和形象作證明”。

作為“跨省抓捕”的代名詞,違法2630次的負面典型,鴻茅藥酒居然被“國字號”的中國中藥協會授予“社會責任獎”,而且,還是“雙料獎”:“履行社會責任明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年度人物獎”。更奇葩的是,獲獎的年度居然是2018年度,也就是鴻茅藥酒捲入“跨省抓捕”風波、飽受全國人民批評的時候。試問,中藥協如此藐視輿論、民意地亂頒“社會責任獎”,難道不是一種反社會行為嗎?難道不是對社會責任和公序良俗的挑釁嗎?

中藥協在通報中稱,他們在引導鼓勵會員落實企業社會責任的工作中出現偏差,疏於審査和管理,“尤其對於‘鴻茅藥酒事件’在社會公眾輿論中的影響認識不足,引起廣泛質疑。又說,他們在發佈《中國中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過程中,因把關不嚴,在表彰環節出現了爭議較大的入選企業和個人,引發公眾批評。

明明是是非不分,逆社會潮流而行,反民意而為,卻狡辯稱“認識不足”“疏於審査和管理”“把關不嚴”,難道不是對國人智商的侮辱嗎?

事實上,中藥協道歉完全是輿論倒逼下的無奈之舉。對於此次頒獎,中國中藥協會相關負責人曾回應稱,“鴻茅藥酒的過去是過去,過去的鴻茅藥酒通過法律、媒體(的規治)已經翻篇了,也就承擔起了社會責任,我們鼓勵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看的是它的現在和將來,這事有錯嗎?”有記者問該獎項的“評選標準”,對方稱“我們有我們的標準,不能公開。”

中藥協給鴻茅藥酒頒發的是“2018年度履行社會責任明星企業”和“2018年度履行社會責任年度人物獎”,卻說“鴻茅藥酒的過去是過去”“看的是它的現在和將來”,簡直是將公眾的智商按倒在地上摩擦。至於“我們有我們的標準,不能公開”更是理直氣壯的耍橫和無賴。雖然現在迫於輿論壓力道歉了,但完全沒有交代當初究竟是根據什麼不能公開的“標準”頒的獎,有何誠意可言?如此忽悠式的道歉,難道不是對社會的二次羞辱嗎?而有關媒體還要為之點贊,難道不是等於樂於接受這種羞辱嗎?

其實,在2018年,身陷“醫生吐槽被跨省抓捕”風波之中的鴻茅藥酒就在收割榮譽。由內蒙古企業家聯合會、內蒙古農牧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協會、內蒙古信用促進會聯合主辦的“2017•第十一屆內蒙古年度經濟榜”發佈表彰會4月13日在呼和浩特市舉行。其中,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鮑洪昇等10人榮獲2017內蒙古年度十大經濟人物。

我在當時就發文予以批評,但並沒有看到其他媒體和評論員跟進。當然,上述“信用促進協會”也就不必道歉。再說,即便他們迫於輿論壓力道歉,也可以辯解稱,“鴻茅藥酒的現在是現在”“看的是它的過去”,因為當時頒的獎是2017年度的,還沒發生“跨省抓捕”事件,雖然它已經在10多年間違法2000餘次。

如果中藥協道歉的態度真誠一點,是否就代表此事圓滿結束了呢?我以為,無論中藥協的道歉是否真誠,都不涉及問題的根本。因為“醫生吐槽被跨省抓捕”已經被認定為錯案,但涉事警方及鴻茅藥酒卻從未道歉,已經從源頭上作出錯誤的示範。無論什麼協會頒給鴻茅藥酒什麼獎,都不過是“有樣學樣”罷了,讓他們道歉也不過是避重就輕、自我安慰和“陶醉”罷了。(文/李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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