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公司拖欠工資,怎麼辦才好?

凡塵俠客


可以向有關部門尋求幫助的!在網上找到你當地的有關部門與他們進行聯繫即可。最好先與公司好好溝通,說明情況,最後實在不行就走法律渠道。


紮根在這片黃土地


公司疫情期間不發工資的話那麼勞動者是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進行舉報,對於在此期間員工是可以享受到所有的待遇,如果舉報沒有成功的話,那麼就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一、公司疫情期間不發工資怎麼辦?

如果公司沒有給工資,有幾條途徑可以維護自己的權利:

一是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二是如果勞動監察大隊不處理的話,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三是如果你對仲裁的結果不服,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在疫情期間不發工資的行為是不合法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1、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2、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3、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

4、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二、疫情期間工資發放問題的相關規定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2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1、停工停產時間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30日):正常工資標準支付;

2、停工停產時間超過30日,員工提供正常勞動的:可根據職工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標準支付工資,但不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

3、工停產時間超過30日,員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支付待崗工資,由於各地區待崗工資支付標準不一,具體待崗工資以當地政策為準。

綜合上面所說的,公司因為疫情期間而停發了勞動者所有的工資,這種行為的做法完全是違反了我國的勞動法,而且勞動者的權益受到損害,對於此情形完全可以利用法律的途徑來保障自己的權益,但前提也是要有合法的證據,這樣才能有理由支撐自己的觀點


桃花源太原富力桃園


你看一下,這是我從網上找的比較管用:用人單位未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並且無故拖欠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尋找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資料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打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勞動者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只要證明雙方之間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勞動者可以從第二個月開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以及被拖欠的工資,從勞動者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相關證據複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七年





布甘大叔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單位不得裁減: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為了承諾


疫情期間員工發放工資的時間應該是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進行,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但是如果特殊情況企業有合理的理由,可以延遲支付,但是不能超過30天,如果一直拖欠可以到勞動檢查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天到晚游泳的魚88


如果公司沒有給工資,有幾條途徑可以維護自己的權利:

一是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二是如果勞動監察大隊不處理的話,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三是如果你對仲裁的結果不服,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在疫情期間不發工資的行為是不合法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1、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2、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3、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

4、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Xiaogu籽玉


不知道題主是哪裡人,我這有些當地人社局發的通知希望能幫到你!

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即企業延遲復工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一個月)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集體協商確定,但不得低於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生活費含個人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扣除個人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後,實際支付給勞動者的生活費不得低於我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但對企業與勞動者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等各類假的,按相關休假的規定支付工資;對企業要求勞動者通過遠程辦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勞動的,依法支付工資。

不受延遲復工命令限制的企業,在2月3日至7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依法支付勞動者工資;在2月8日至9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1、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被採取隔離措施期間的工資如何支付?

答: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因被隔離治療、隔離觀察等隔離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支付勞動者在此期間的工資報酬。

隔離期結束後,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患者,企業按照勞動者患病的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勞動者在規定醫療期內,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合同或者集體合同的約定按月支付病假工資,但不得低於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因政府採取緊急措施不能按期返崗勞動者工資如何支付?

答:因政府採取封鎖疫區等緊急措施導致勞動者不能按期返崗提供正常勞動的,參照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執行,即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但對企業與勞動者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等各類假的,按相關休假的規定支付工資;對企業要求勞動者通過遠程辦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勞動的,依法支付工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被採取隔離措施人員的工資待遇不適用此項政策。

因響應當地政府延期返程號召,企業要求有關勞動者(針對疫情高發地區人員、非緊迫工作崗位人員、高風險人員)延期返崗,如勞動者不能通過其他形式提供正常勞動,有關工資支付辦法由企業與勞動者協商確定。

還有些其他的法律法規,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私信,我熟悉勞動仲裁辦案流程。




七度年華


你好!疫情期間公司給不給員工發工資這個話題可以討論很久,有時候看情況而定!如果站在員工的角度考慮,疫情期間不讓員工上班,不是員工不願意上班,所以工資要照發,員工要養家餬口!如果站在老闆的角度考慮,疫情期間不讓開工,沒有經營收入,客戶訂單停了,款還沒收回來,還要付租金等各項費用,疫情期太長時間了,沒有經營收入再發工資怎麼能承受的起?所以先不發了,這是每個老闆考慮的問題!所以這個問題沒有誰對誰錯!如果我個人建議,工人跟著公司打工,工資是唯一收入來源,公司可以視情況發一半或者基本工資,員工也要體恤老闆的不容易,想想一線的醫護人員,想想一線防疫基層和警察,近一個月沒有休息!從來沒有人會問領導有沒有加班費?有沒有補助?有些醫護人員為此付出了寶貴的生命,在這全民抗疫的日子裡,不求回報只管付出的大有人在,這就是義務奉獻的精神!他們是值得學習的!所以現在看疫情期間發不發工資就不是那麼重要了,更重要的是保護好家人,平平安安度過疫情期,不給政府添亂,那我們也算功臣了!這些只是我個人意見,希望能看到的親們和家人都能平平安安,健健康康!謝謝!








大叔的廚房


應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