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之间的逻辑关系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之间的逻辑关系


理想中的社会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四者之间是否存在逻辑关系?何为本,何为末?

人人向往自由,那自由是否是建设理想社会的根本?没有平等作为基础的自由,只能是虚幻的自由,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导致自由随时都可能被剥夺。

平等是理想社会的根本吗?在当下,自私仍是人无法摆脱的本性,为了一己私利,你争我夺,甚至是相互践踏。有争斗就不可能有纯粹的平等,争斗总是会产生胜利者和失败者,胜利者往往占有更多的资源和优势,胜利者与失败者之间又怎么可能真正的平等?我们能做的,只能保证在争斗的时候有一个公正的裁判。谁能保证自己就是绝对公正的裁判呢?惟有“法”。

至此,可以明了,法治才是建设公正、平等、自由的理想社会的根本。但这个“平等、自由”是斗争或是竞争的“平等、自由”,而非是如某些人心中所想的纯粹的“平等、自由”。社会的进步一天还需要竞争来推动,那么就不可能有理想的“自由、平等”,只有“自由、平等”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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