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族歧視“誤傷”味精,長期汙名化的背後是誰的縱容?

看到這篇文章的朋友,請仔細回想一下,你們家是不是有人說過,“不要放味精,味精會致癌”“味精吃多了掉頭髮”等等言論?

種族歧視“誤傷”味精,長期汙名化的背後是誰的縱容?

味精的英文名:“MSG”


關於味精,有幾個誤區需要跟大家澄清一下。

誤區一:味精是中國發明的

首先,味精不是中國人發明的。

這點從我們的“酸甜苦辣鹹”中也可以看出來,是沒有“鮮”的。

那麼味精是誰發明的呢?1909年日本化學家池田菊苗獲得了對味精的專利權,宣告了其發明歸屬。據說,他發現昆布(也就是海帶)湯蒸發後會留下一種棕色晶體,即穀氨酸,這種晶體嚐起來非常奇特,池田菊苗將這種味道稱之為“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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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田菊苗發明味精


很快,這種早期的味精傳入中國,立刻成了風靡全國的調味品,一度躋身廚房調味必備品,與老牌調味品鹽、糖三足鼎立。

誤區二:味精有害

這個論點也不知道是怎麼力排眾議,成為老百姓口口相傳的“真理”,因為在所有的文獻中都沒有任何一篇權威文章能夠證明味精是有害的。

而帶動“味精有害”這種謬論甚囂塵上的,卻是西方典型的雙標與種族歧視。

種族歧視“誤傷”味精,長期汙名化的背後是誰的縱容?

中餐


在西方,味精往往與中餐結合在一起。也不知是什麼原因,一提到味精,西方人總會莫名其妙地聯想到油膩的食物和進食後出現的頭痛,而這些食物都被統稱為中餐,這樣的病症被稱為“中餐綜合症”。

“中餐綜合症”,全稱“中國餐館症候群”,在《韋氏詞典》中對它的定義是:易感人群在攝入重味精的食物,尤其是中餐之後可能出現的一系列(比如頸脖、手臂和背部麻痺,伴隨頭痛、頭暈和心跳等)。

我們身在中國,生下來就吃中餐,卻沒有他們所說的中餐綜合症,答案很明顯,種族歧視者天生自大的心理阻遏著世界各族人民大團結。事實上,就美食而言,在歐洲,一些異國風味美食被不公平地看作是比歐洲菜低一等(我忍不住笑了,歐洲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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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著名黑暗料理:仰望星空派


不管是將中餐的錯歸結於味精,還是將味精的錯歸結於中餐,本質上都是西方種族歧視搞出來的產物。美國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食用味精已經很長時間了,各種研究也沒有顯示這種物質會引發所謂的“綜合症”。難不成,這味精在美國就是安全健康的,在中國,在東方就是不健康的?

誤區三:味精緻癌

這個結論之所以在眾多家長輩中站住腳,是由於他們認為味精是合成的,化學物質都是不健康的甚至致癌的。然而實際上,味精的成分是穀氨酸鈉,穀氨酸是人體所需的氨基酸,適量食用可以彌補人體所需的氨基酸。

種族歧視“誤傷”味精,長期汙名化的背後是誰的縱容?

味精有害論站不住腳


但還是有人會跳出來說,穀氨酸和穀氨酸鈉是不一樣的,穀氨酸是好的,問題就出在這個鈉上。對於這樣的論點我其實是比較無語的,問題出在鈉上?那這麼說的,鹽才是最大的致癌物了,因為鹽的成為是氯化鈉,看,這也是鈉。

而另一個支撐這個論點的證據是,味精經過高溫加熱會產生一種有毒物質,這種物質是致癌的。為什麼說學好數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味精要分解,溫度必須達到270攝氏度才能做到。哪怕是高壓鍋,也僅僅能達到120攝氏度,再多一倍都無法分解味精,所以這種說法在專業的人眼裡,就顯得很沒水平。

味精沉冤昭雪,也就在最近兩年,並且還是由國際權威機構研究證明,關於這個我就十分疑惑了,為什麼國外的專家說的話,大家都普遍願意相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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