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奇台县法院:加强业务研讨 铸造执行铁军

3月10日,新疆奇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了疫情期间第二次线下业务研讨活动。执行干警本着对工作求真务实、严谨负责的态度,深入学习正确理解和试用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本着对执行工作自我剖析,查漏补缺,取长补短,力求从执行工作的“难点”“痛点”出发,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结合奇台县人民法院终本案件的办理情况,开展学习和讨论。

研讨活动中,执行局负责人强调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执行局穷尽网络查控,传统查控等调查措施,发现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应当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疫情防控期间,要求承办人以微信、短信、电话等线上方式对申请人开展终本约谈。同时要求终本案件每六个月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经查询发现确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应当告知申请执行人,并恢复执行,从而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引发上访情绪,化解社会矛盾。

通过开展业务研讨活动,逐步强化执行干警的理论水平,防止本领恐慌,提升执行业务能力,为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坚定不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孙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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