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陳清羽,今年二十歲。
從前,我一直生活在鄉下,沒有見過太多的人和太多新奇的事物。
直到十七歲那年,我從鄉下離開,前往城裡謀生。
在一家二十四小時營業的火鍋店裡做服務生,月薪兩千元。
我在那裡度過最初的三年城市生活,我對城市的所有認知都是從這裡獲取的。
趾高氣揚的客人;醉酒以後的嘔吐物;穿著超短裙的少女;行動不便的老人。
五光十色的人物,在“不歇業”火鍋店紛紛登場,在我的十八歲成人禮上快速出現又快速消退。
然而,在我來到城市生活了三年,在度過第三個生日的時候,火鍋店的老闆在一次意外中喪生,這家二十四小時營業的火鍋店歇業了,變成了女士內衣專賣。
沒有出現意外,我失業了。
一個人帶著微薄的積蓄和簡單的行李,行走在這個繁華的都市,找不到任何屬於自己的足跡。
我深知自己並不屬於這裡,只是一個外來人。
這座深淵巨獸吞噬著每一個外來人的青春,然後將他們掃地出門。
霓虹閃爍,人們像螞蟻一樣忙東忙西。
第一次在夜晚見到城市的顏色,它是黑色的,粘稠的,不帶任何感情色彩。
除了在抵達城市的第一天以外,我又一次真切地感受到城市帶給我的恐懼。
失業的我將家安在了松花江邊的一座橋洞下,四處空曠,除了一片堆雜草以外,還有幾位年紀頗大的拾荒者。
顯然,我是這裡的第三位“租客”。
在橋的不遠處還有一座橋,城裡的人稱它為“彩虹橋”。
我只看到了紅色,沒有看到彩虹。
彩虹橋下有一處室外籃球場,每天都有來自不同區的人聚集在這裡打球。
想起自己上一次打球還是讀書的時候,那已經是三年前的事情了。
反正閒著也沒有什麼事情可以做,索性蹲在場邊看別人打球。
我不能夠和他們一起打球,因為我沒有屬於自己的籃球。
在這裡有一個奇怪的規矩,沒有屬於自己的籃球的人是不能加入到比賽中去的。
雖然一場籃球比賽只需要一個籃球就足夠了,但籃球是這裡的入場券。
作為一個失業的人,我連和別人共同打球的機會都將喪失。
但凡事都有例外。
和我一同坐在場邊看球的還有一個人——他叫張野,是一個腿腳不好患有疾病的孩子,我猜測他的年齡大約在十五歲左右。
每當打比賽人員不夠,場邊又恰好只有我和張野的時候,就是我上場的機會。
這種情況並不多,因為張野一個星期最多隻來一次或者兩次,如果不是星期六的白天,那一定是星期日的上午,從不例外。
據我觀察,張野並沒有什麼朋友,他喜歡打籃球,卻由於身體原因無法實現自己的願望。
所以他總是冷著一張臉,沒有什麼表情。
我和張野之所以能夠成為朋友,是因為我和他一樣也沒有朋友。
在他不看球的時候,我就一邊撿礦泉水瓶,一邊看球;
他在的時候,我就一邊撿礦泉水瓶,一邊看球,一邊觀察他。
久而久之,我們就成了朋友,很普通的那種。
偶爾,在我沒有礦泉水瓶可以撿的時候,又沒有機會打球的時候,又恰逢是星期六白天或者星期日上午的時候,我們會簡單地聊上幾句。
我問他:“你今年多大了?”
他回答:“十五歲。”
我笑著說:“果然不出我所料。”
他沒有說話,就這樣沉默著,依舊冷著臉,耳邊是籃球撞擊地板的砰砰聲。
“你還在讀書嗎?”沉默了片刻以後我繼續問他。
他的目光望向球場,並沒有因為我坐在旁邊而側過頭來,說:“在一所中專學校讀機械加工技術專業。”
“難怪你只有每個星期六或者星期日才會來這裡看球。”
他突然不著痕跡的笑了,嘴角微微揚起,隨即又消失,側過頭看著我說:“你是很想我來這裡嗎?還是你很想打球?”
這次換我沉默了。
這種生活持續了兩個月左右,我和張野已經很熟了,獲得上場打球的機會也越來越多。
而空閒的時候,我會在場邊賣礦泉水,每次將礦泉水瓶自動回收到我這裡的人,累計十個礦泉水瓶可以兌換一瓶礦泉水。
就這樣,我不用再去撿礦泉水瓶了。
有時候我上場打球,小攤就由張野看管。
他很樂意幫我的忙,因為賣水並不影響他看球。
當張野不在的時候,可能由他的朋友李舒幫忙照看。
李舒是一個個子不高,身材略微有一點胖並且很愛笑的女孩。
我認識李舒的時候還沒有開始擺地攤,她是我認識張野一個月以後才認識的。
那時我準備找個穩定的地方住,橋洞下的雜草像沒有人看管的孩子一樣肆意橫生。
隨著天氣愈來愈熱,我有點擔心住在這裡的安全。
我和張野說了搬家的想法,他說一個朋友的父親恰好有一處空房子,在江對岸的城中村裡,如果可以幫忙打理房子,每個月只需要付三百元的租金就行。
我想都沒想立馬就答應了。
於是三天之後,在張野的幫助下,我搬到了李舒家的老房子裡,也結識了李舒。
我們三個人成了很要好的朋友。
李舒比張野大三歲,輟學在家,所以經常到地攤這邊來玩。
男人堆裡出現了女人,麻煩也隨之不遠了。
有一天李舒來找我,她看上去心情很糟糕,坐在地攤邊上的小凳子上一聲不吭。
後來有人叫我去打球,我便沒有理她。
中場休息的時候,有幾個社會青年來找李舒,和李舒發生了爭執。
我撿起放在腳邊的籃球,使盡全身力氣向其中一個看起來很瘦弱的社會青年扔去,憑藉著超常發揮的手感,正中靶心——球砸在了他的頭上,鼻血橫飛。
這不僅嚇壞了李舒,也嚇壞了我。
除了一個扶著被打的人以外,其他四個人怒氣衝衝的向我跑來。
還沒等我回過神來,就聽到李舒喊:“小心!”
緊接著我的臉上捱了一拳,眼前一黑便失去了知覺。
我甦醒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下午,躺在醫院的病床上,旁邊坐著張野和李舒。
李舒告訴我:“後來經常在一起打球的人看不下去了,就把那幾個社會青年趕走了。”
我們三個人閒聊了一會,張野便回學校去了。
張野走後,李舒和我說:“對不起,這幾個人我認識,其中被你用球砸的那個人是我男朋友。”
“男朋友?你什麼時候有男朋友了?!”我驚訝極了,嘴巴大張地問她。
李舒回答說:“在認識你之前我就有男朋友了,只是分分合合很多次,張野不讓我和他在一起,這次分手了以後,我就打算不再和他聯繫了,沒想到他找到球場來了。”
我很疑惑地問她:“張野知道你有男朋友?怎麼從來沒有聽他提起過?”
李舒說:“張野不僅知道,他們兩個還是同班同學,都是維圖職業學校的。”
我還有很多疑惑不解的地方,但是看到李舒一臉悲慼的樣子,便沒有繼續追問。
“你也別愧疚,事情已經過去了,我又沒什麼事。”
她輕輕地點了點頭,沒有說話。
當天晚上我就出院了,回到李舒的父親租給我的那間房子去住,李舒擔心我剛出院,病情還不穩定,也和我一同回來了。
我睡在木板床上,她睡在沙發上,我們兩個聊到深夜才睡去。
悶熱的夜晚起風了,從窗外刮進一絲清涼,看樣子外面將要下雨了,我起身將窗戶關上。
路過沙發,看著李舒熟睡的樣子,不禁想起今天她和我說的話。
李舒的母親在她很小的時候就離開了這個家庭,拋棄了她。
她和父親生活在一起,後來父親受了工傷,老闆賠償給他一筆錢以後將其辭退。
為了讓李舒有一個舒適的學習環境,她的爸爸用賠償金在學校附近買了一所一室一廳的二手房,自己在附近的市場賣小吃。
可是沒想到搬過來的第二年,李舒就輟學了,整天待在家裡。
李舒希望在不久的將來可以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無論大小,如果是建在沙漠中就更好了,有一個心愛的人陪伴自己,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
自從李舒的媽媽離開以後,便音信全無。
直到李舒認識了張野以後,才知曉母親的下落。
李舒有一次去張野家,見到了張野口中特別反感的繼母。
原來就是她失蹤已久的母親,李舒還沒進門就跑了出來,但是她沒有告訴張野真相。
想到李舒,我覺得她應該和我一樣,都是找不到歸屬的人。
外面下雨了,雨水在敲打玻璃,讓這個充滿憂鬱的夜晚清冷了一些。
雨停了。
當我醒來時發現李舒已經走了。
小攤不知變成什麼樣,估計已經被砸爛了吧,今天,我只想躺著,什麼都不想做。
我躺在床上回想昨天夜裡李舒和我說的話,作為她和張野的共同朋友,該不該把事情的真相告訴張野呢?
或者李舒自己不願開口,想通過我傳達。
這件事困擾了我很久,直到李舒再次出現在我面前的時候,我才決定不告訴張野真相。
距離深夜談話一個星期以後,李舒來到我的小攤,她牽著一瘸一拐的張野對我說:“帶你認識一下,我男朋友。”
我看著張野一臉傻笑,不禁笑了出來:“恭喜你們,有情人終成眷屬。”
日子還是照常的過,我們三個人還是那麼要好,只是張野和李舒很少來找我了,偶爾電話聯繫。
我想他們二人需要獨立的空間享受愛情,因此,也不以為然。
現在城市管理抓的很嚴,橋下的球場已被勒令關閉,我的地攤生意也隨之倒閉,又變回無業遊民。
我想起很久沒有見過張野,就打電話給他,約他出來,可是電話無人接聽。
我沒有去過張野家,不知道他住在哪裡,又從沒聽他提起過。
除了張野我沒有其他朋友,便整天窩在家裡。
在我沒找到張野的時候,我馬上想到給李舒打電話。
可是李舒的電話也打不通,我想他們一定在度過甜蜜時光,不想被別人打擾。
事情過後的第三天,我記得很清楚,那天是星期二,九月十三號,陰天,外面颳著大風,張野風塵僕僕的來找我。
我問他:“你最近去哪兒了,這麼久都聯繫不到你?”
張野說:“我去了一趟沙漠,和李舒一起。”
“李舒?那她怎麼沒有和你一起來?”
“我不知道,李舒消失了,毫無徵兆。”
“她會不會有急事先回來了?”
“我不知道,我找了她很久,最後沒有找到就自己回來了。”
“李舒失蹤多久了,你報警了沒有?”
“沒有,她父親還不知道,我只和我媽以及你說了這件事情。”
說到張野的媽媽,我想起李舒那天夜裡對我說過的話。
她說張野很討厭他的母親,因為是繼母。
而讓李舒沒想到的是,張野所厭惡的繼母,就是拋家棄子離開她的親生母親。
我很疑惑,張野既然討厭繼母,為什麼把李舒失蹤的事情告訴她呢?
張野問:“你最近有沒有見到李舒的父親?”
“沒有,但是我有他的電話號碼,現在趕緊告訴他李舒失蹤的事情。”
“不用,我已經告訴過他,他現在應該已經報警了。”
“咱倆還是再去找找看,可能李舒已經回來了。”
張野突然很激動,衝我吼道:“不關你的事,這件事你別管。”
隨即一瘸一拐的跑了出去。
我被張野突如其來的暴躁嚇了一跳,不知如何是好。
等我回過神來,起身出去追張野的時候,他已經不知所蹤了。
我給李舒的父親打電話,鈴聲響了很久,無人接聽。
隔天下午,市公安局的人來找我,我被帶到了警察局做調查。
昨天凌晨,張野在家中被警察抓捕,鄰居聽到他家有爭吵聲和打鬥聲,就報了警。
現場除了正在看《東邪西毒》的張野以外,還有砸碎頭骨的繼母。
經過調查,張野對殺害繼母以及李舒的事供認不諱。
我作為李舒和張野的共同朋友,所以被傳喚過來做關於李舒之死的筆錄。
我見張野最後一面的時候問他:“你為什麼要殺李舒母女二人?”
張野沉默了一會,森然一笑,反問我:“你也知道她們是母女關係?你為什麼不告訴我?”
我將目光瞥向別處,沒有看他說:“你早晚都會知曉真相的。”
張野咆哮著:“你們都是騙子,合起夥來騙我,李舒她媽欺騙了我爸,趕著走了我媽,現在李舒又來騙我,連你也騙我,我要殺了你!”
這是我最後一次和張野對話,從此以後我再也沒有見過他。
10月的時候,我在收拾行李,準備回鄉下去。
我來城市很久了,發現這裡並不適合我。
我在這裡沒工作,也沒有朋友,或許曾經有過,可是他們又離開了。
我曾經在一本書上看到過這樣一句話:“所有的舊夢終將逝去,所有的溫柔鄉不過是驛站而已。”
我沒有夢,也沒有溫柔鄉,但我確信城市對於我只是一個驛站而已。
最初結識張野的時候,他像春天一樣,略帶清冷,大部分卻是溫和的。
我以為我們一樣,面對生活的軟肋依舊可以挺起胸膛。
事實證明,我們並不一樣。
我沒有挺起胸膛,而是選擇了退縮。
張野沒有退縮,卻拿起了鋼刀刺穿別人的胸膛。
想起張野,一定會想起李舒,那個如夏天一般炙熱的姑娘。
她那天夜裡渴望的都沒有實現,唯一實現的是愛情,卻真假難辨。
我環顧四周,發現並沒有什麼東西真正屬於自己,將鑰匙放在門旁的花盆下,揹著一個旅行袋,離開了這裡。
十月份的東北已經帶有初秋的味道,我嗅著微涼的秋風和汽車尾氣,踏上了回家的路。
此時,我的心中什麼都不想,只想回到鄉下,在向陽的山坡上建一所房子,然後將我在城市裡的生活寫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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