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整治物業諸多亂象,讓業主安居樂業?

金頂旭日


為小區組建黨支部,以黨性保證全心全意為全體業主忠誠服務,監督物業切實按照協議為小區服務,請問除此還有更好的辦法嗎?選業委會?誰能管住業委會?除非目的不純,有私心,有野心的偽君子陰謀竊取掌控業委會!


觀天下省吾身


我們的物業 簡直就是之前的村霸 真是走了一波又來一波,服務差就別說了,各種前立名目要錢漲價,業主們又惹不起,我發現普通老百姓誰都舍不起,只能幹吃窩囊虧。


笑笑生o


整治物業諸多亂象必須業主、物業服務、社區街道和政府相關部門共同整治!

我國在改革開放伊始的頭幾年,社會發展可以用迅猛來形容!給人們帶來很多新鮮事物,新事物也附帶各種各樣新問題,社會矛盾接踵而至。儘管國家也在不斷完善和制定修訂各種新法新規,可還是跟不上社會經濟飛速發展變化帶來的諸多問題。詬病最多的物業管理方面就是典型的例子。這也不能全責怪於國家管理不到位,而是在物業管理這塊,與之對應的相關法律規定來不及制定。

這就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經過改革開放近40年快速發展,我國社會生產力水平總體上顯著提高,社會生產能力在很多方面進入世界前列。社會需求方面。隨著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對生活質量、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更加強烈。這恰恰體現在問題出現最多的物業服務管理這塊。


我國的物業管理還是改革開放後才從香港引進。

1981年深圳第一家物業公司成立;

1994年出臺《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算是國家層面制定的有關物業管理方面的規定;2003年才正式頒佈《物業管理條例》這部正式法律條例;

2007年第一次修訂了《國務院關於修改〈物業管理條例〉的決定》;同年頒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而在英國和美國,一百多年前就開始有專門的物業管理以及物業管理行業組織協會。我國在這方面起步實在太晚,到現在也就30多年左右,前20幾年物業市場化程度低,發展過程中出現相當多混亂現象。很長一段時間物業管理沒有系統化正規化,管理公司也參差不齊好壞皆有,侵權、維權之間的矛盾不斷,投訴率居高不下,問題越積月累至今如沉痼一時難清。

因此,造成今天這種局面主要是有一定的客觀歷史原因。也更加體現了當今人們對高質量生活的不斷追求。最近幾年,國家漸漸加大對物業管理行業的行政力度,制定和完善了很多相關的法律法規,只不過在整理規劃物業這方面相對其他民生方面慢一步。

比如我們現在要辦工商執照一天跑一個地方就全部辦完,過去辦個營業執照要到處審批蓋章,幾天才辦下來,甚至還要求人;還有全國施行異地辦理身份證措施;乘機坐火車高鐵沒身份證,可以當天在機場、車站辦理一張臨時身份證明;2006年廢除延續千年的農業稅;去年取消農村戶口,城鄉統一為居民戶口,消除城鄉差別等等這些有利民生的舉措。我們那時候當兵每月津貼10元,退伍費260元。老一輩更不用說,比我們還艱苦。可現在新兵每月780元,第二年800多,兩年義務兵期間的社保全部由國家負責,復原退伍後國家和地方政府都有不同補助,基本都有幾萬元不等。


關於物業管理,近幾年國家出臺的相關政策和法律條列就有:

1、2007年,修改後的《物業管理條例》如何保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

《條例》明確,房屋所有權人為業主。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組成業主大會。業主大會應當代表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

《條例》規定,同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應當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成立業主大會,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條例》規定,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由一個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

《條例》明確,物業管理用房的所有權依法屬於業主。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

《條例》提出,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託代收前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四章 物業管理服務

第三十二條 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應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國家對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實行資質管理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三十三條 從事物業管理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第三十四條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由一個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

第三十二條 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應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國家對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實行資質管理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三十三條 從事物業管理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第三十四條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由一個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

第四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


2、2007年3月1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六章 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第七十條 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第七十一條 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三條 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第七十四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第八十一條 業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也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對建設單位聘請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業主有權依法更換。


3、2008年,中國物業管理協會:關於使用“秩序維護員”稱謂的指導意見。

《物業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第四十七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從以上兩條規定可以看出,物業管理服務的內容包括“維護相關區域內秩序的活動”,物業服務企業的職責包括“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的安全防範工作”。 另外,從《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物業服務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來看,均明確物業服務成本中包含“秩序維護費”的內容,並無“保安費”的表述。


4、2009年12月,國家住建部關於印發《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的通知。《規則》規範了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活動,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其中:

第六條 物業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負責對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日常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十一條 籌備組中業主代表的產生,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員會組織業主推薦。籌備組應當將成員名單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業主對籌備組成員有異議的,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第四十九條 物業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積極開展物業管理政策法規的宣傳和教育活動,及時處理業主、業主委員會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

第六十四條 本規則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業主大會規程》(建住房[2003 131號)同時廢止。


5、2017年,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取消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核定相關工作的通知》

一、各地不再受理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核定申請和資質變更、更換、補證申請,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將原核定的物業服務企業資質作為承接物業管理業務的條件。

二、切實承擔物業服務屬地管理主體責任,按照業主自我管理與社會化服務相結合的原則,積極推動將物業管理納入社區治理體系。縣級以上房地產主管部門要會同城市管理、民政、公安、價格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指導監督物業管理工作,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在加強社區黨組織建設、指導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監督物業管理活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維護社區和諧穩定。

三、建立健全物業服務標準和服務規範,規範物業服務合同行為,明確物業服務企業責任邊界,引導物業服務企業增強服務意識,創新服務理念,提升服務品質。

通知強調了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性質。最初,很多物業管理公司像業主們的領導一樣,保安象物業公司保鏢,業主們好像住的是物業公司的房子,有時候還得看物業公司的臉色!

現在國家就從思想觀念、服務理念上加強對物業管理公司規範。物業管理屬於服務性質而非“管理”,所謂“管理”,是在全體業主授權下替業主們管理。從根本上糾正過去物業管理公司錯誤的經營意識。


6、2018年10月25日,住建部發布《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信用信息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在網上徵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信用信息管理、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領域守信聯合激勵對象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意見。

《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網上徵求意見稿)》列舉了住房保障、房地產市場方面、住房公積金方面、建築市場和工程質量安全方面、標準定額方面、城市建設方面等存在的101種行為,情節嚴重或社會影響較大的,將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其中:

15.建設單位選聘前期物業服務企業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

16.建設單位擅自處分屬於業主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綠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

17.物業服務企業將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他人的;

18.物業服務企業挪用、騙取或未按規定移交專項維修資金的;

19.建設單位不按規定配置必要的物業管理用房且限期未改正的;

20.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服務企業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用途的;

21.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委員會之間、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物業查驗和交接,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

22.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

23.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嚴重損害業主共同利益的;

24.擅自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

25.未按規定分攤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的;


還有很多相關規定,在此先列舉以上這些。可以看到,最近這十年國家對規範治理物業管理方面出現的問題高度重視,每個省也制定了相關的物業管理條列。

2017年6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

到2020年,基本形成基層黨組織領導、基層政府主導的多方參與、共同治理的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城鄉社區治理體制更加完善,城鄉社區治理能力顯著提升,城鄉社區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其中:

四、著力補齊城鄉社區治理短板

(五)改進社區物業服務管理。加強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對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指導和監督,建立健全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議事協調機制。探索在社區居民委員會下設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督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履行職責。探索完善業主委員會的職能,依法保護業主的合法權益。探索符合條件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通過法定程序兼任業主委員會成員。探索在無物業管理的老舊小區依託社區居民委員會實行自治管理。有條件的地方應規範農村社區物業管理,研究制定物業管理費管理辦法;探索在農村社區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社區物業服務。探索建立社區微型消防站或志願消防隊。

下圖是前天(20號)一位網友關於物業管理問題向總理留言並選登在中國政府網。由此可知,國家正在多方舉措,不斷加強對物業服務管理,逐漸將這行業管理的相關法律依據和法律條例細化使之更臻完善。


怎樣才能使小區生活環境良好和諧,四個方面來共同努力:

一、作為我們業主方,首先要正確認識、理解和了解有關物業管理這方面政策和法律依據。廣大業主要統一認識,齊心協力共同面對問題。即使是某一個業主,或者幾個業主被物業侵權,全體業主選舉的業主委員會要及時主動的幫助被侵權的業主維護合法利益,不能善小而不為。那怕個別業主被侵權,實際是侵犯了全體業主的利益。如果這樣,整個物業管理必須的正常、良好次序就總不能提高,居住環境、生活質量就差強人意。

業主在維護自身合法利益時,首先必須依據法律,做到有法可依。“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規範社會行為、維護社會秩序的作用!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同時,廣大業主也要積極維護社區住宅的正常次序,遵守公共道德,遵守社區物業規定。如果問題得不到解決,業主可以通過社區街道辦,或者向物業公司上級管理部門(當地房產局)投訴,還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請訴訟。

二、作為物業服務公司,必須加強自身管理建設,樹立正確的服務理念。認真執行國家制定的相關行業規定,加強物業服務人員的職業培訓,尊重全體業主,出現問題不能逃避,及時和業主溝通協商解決,不能將問題激化。

三、作為一線基層組織,“物業法”、“物權法”以及國家有關通知規定,社區街道辦必須經常對所轄社區物業管理進行監督指導,真正成為物業和業主雙方的主心骨。及時解決雙方矛盾,公正公平的維護雙方合法權益,共同營造一個美好的社區環境。

四、各地區房產局作為物業公司的上一級政府管理機構,必須加強對物業服務公司的監督管理,不斷完善和制定物業服務行業標準規範。有行業規範和服務標準來約束物業公司,那麼,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就不會產生矛盾,物業公司按行業標準服務管理也就不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

同時,政府管理機構必須認真對待業主投訴,及時受理並解決業主訴求,


總之,真正要解決物業服務中出現的諸多亂象,營造一個安靜美好的社區生活環境,物業服務行業必須標準化規範;業主必須自律;社區基層組織必須有責任擔當;政府部門必須提高重視加強管理。從以上四個方面共同努力!


血色黃昏的黃昏


小區業主希望 把家園搞好,黨和政府是為人民服務的,更想給群眾創造美好,安寧的家園。現在的物業大部分是原房產組織成立的所謂物業,由房產商的親朋好友,關係人員組成,都成了大小頭頭,不幹活,人浮於事,僱了少數老弱人員充數,,沒有什麼服務,只有亂收費,霸佔業主公共收益,帳目不清混水撈錢,典型的吸血鬼,他們最不希望小區規範,社區統一管理小區,更有利於各方面工作的開展,各個小區不幹活的吸血鬼最少一個連,節省大量資金把小區工作搞好。


平平淡淡Pingping


物業公司背後的既得利益者成分複雜……!物業公司的僱傭充當爪牙……,將四隻爪子強行伸進業主的錢袋,為了吸血、吸骨髓……想盡歪招……1、不籤物業合同,就不給你新房鑰匙。2、當業主發現收費超高,服務較差,不願履行被強迫的合同,物業就斷水、斷電、不讓進小區、或電梯卡不給你升級,無法乘電梯……惡劣行徑不勝枚舉,河北省邯鄲市華浩活力城小區的物業就這樣!牛逼!誰敢管?誰又會去管???


大學士林


不知道說什麼 當初是怎麼指定的物業服務 物價局又是怎麼定價的物業收費標準

我看了頭條很多關於物業費問題 歸根結底我總結的是 收取的物業費跟物業服務不平衡 普遍覺得物業服務標準低 沒有預期的好

業主也沒有途徑可以申訴 不交物業費 還要收5%滯納金 沒有一個天秤是偏向業主的 明明是業主花錢僱的物業 搞的像 業主花錢請人來管自己一樣

希望可以儘快完善物業費的定價標準 完善物業法 對物業進行憑星等級 不定期 檢查 回訪業主

物業費收取按 憑星等級收取


於雙32


社會上的各部門的物業,也是各負其職,責任很重。

馬路上看車的物業,不僅責任重,還是城市的名片,可不是騙子的騙,是名片,從儀表,說話,態度,待人收費都講究禮儀。

從事物業不是光收費,是業主的好管家,從衛生,綠化,車輛,門衛,日常維護,生活方方面面,都是責任在先。物業的從業人員要求是很高的,沒有社會責任心的人是幹不好的,也不可能勝任的,也幹不長久的……。

那就看職能部門,從上到下如何撐控,從招聘到上崗,從儀表到作風,從文化程度到責任心的考評,都應有一系列的指標才行。不能隨便召一個,隨便補一個缺,決對不行。上級要抓住這物業組織,要有條件,有考核,有業主評價,有退出機制,有懲罰機制,有獎勵機制,從儀表,態度,待人的修養都得有要求,因為物業是城市名片,業主的好管家,也是全社區的知心人,物業和業主要親如一家,大家共同尊守小區的規章制度,建沒一個文明的,乾淨整潔的,花香鳥語大花園的小區。這樣大家齊努力,各負其責,尊敬物業,團結一致,共守法則,享受建康幸福的生活。


南運河畔1


現在刷屏的就是物業!物業!

     其實,把"業委會"依法變成市場經濟

的一個重要行業,一個專業的,一個高尚的,社會最基礎,居民小區最需要的,為國家社會維穩,免去全社會公民後患之憂的全社會都重視的新型行業。

       叫做“業主委員會”或簡稱“業主辦”,就像中紀委駐廠辦一樣,代表廣大業主的權益駐小區物業。

         主管及業務指導:上級有關部門的物業管理處(科),工資來源本小區物業費“羊毛出在羊身上”不影響業主利益,由主管部門公開聘任35歲以下政治,品德,事業心強的適齡人員,本(物業)專業的學法的,管理的等本科以上優先,有經驗優先,同等條件本小區人員優先。

        工資待遇要超過同等服務業。根據小區規模,繳費總額制定人員編制和工資待遇。一定要高工薪,實行底薪加效益的工資。如500戶小區1至2人,底薪月一千,年底考核業主滿意加二萬。5百至1千5百戶  3至5人,底薪2千,年底考核滿意加五萬,以上以此類推。

         現在最重要的關鍵問題是,國家有關部門只重視“物業”,“物權”法規等,根本沒有重視監管執行這一法規的機構和人,這麼重要的事,讓一群大爺大媽去辦,去監督執法,其實就是一種應酬,而且是學雷鋒“沒有經濟待遇”,這在經濟社會的今天可能做好工作嗎?最有權的"業主的權益代表人業委會",一般每棟樓一個樓長,集中7至11人就是業委會,大家鄰居間不瞭解不認識,只是走形式給那張紙(選票)簽字,德高望重不幹,年輕有班上不幹,身體弱不幹等等,不可能選出好的業委會,不能真心(也沒水平)給業主“無償”學雷鋒做好工作。

        結論,政府重視全社會居民的幸福指數,就應該制定政策給居民小區業主一個最好的監管物業的機構,“物委辦”。


用戶3164501542


物業都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只有取締物業,迴歸政府管理的街道才可以給百姓一個安定整潔的環境!


逍遙遊放手


凡是服務行業,都不會做到讓顧客100/100的滿意,或多或少都有瑕疵。比如本想去高檔餐廳嗨一頓,飯後一算賬,價格驚人,這就出現了吃菜時挺滿意,出錢時就反味。小區也如此,當你漫步在乾淨整潔的人行道上,盡情的吮吸著滿園的花香,令人心情舒暢的空氣時,不會有人去想那是保潔和園丁的汗水凝聚出來的芬芳。當你看到小區內的車輛一排排整齊的停放著,進出那麼通暢時,不會有人會去想那是保安費了多少口舌的結果。當小區出現火情時,消防官兵一到就投入到戰鬥,不會有人去想那是保安提前為消防官兵做好了消防準備。當保潔工踩著三輪車,載著臭氣熏天的垃圾一車又一車的運出小區時,不會有人去想那裡面有自己丟棄的一份,一家一點,保潔就要大幹一晌午。然而物業要收費時,各種各樣的不滿把物業的負出全部埋沒。試問物業不收費時,辦公室門外設置的意見箱一條都沒有,一提到收費就意見滿天飛,這不是故意耍賴嗎?我們不否認有些物業的確不作為,但我們至少要做到先禮後兵,發現物業服務不到位時,即時向物業反應,再反應,得不到回覆時,才採取措施,這才能顯示出大家在為搞好小區建設出謀劃策。而不是等物業收費時趁機找藉口。要建好自己的家園,不出力就應該出錢,而不是一心想取消收費的物業,讓社區來管,你就更有理由不交錢了嗎?大錯特錯。很多小區物業都是低於物價局核實的收費標準,如果由政府來管,肯定要嚴格按照收費標準執行,你更撿不到便宜。你對抗物業情有可原,因為雙方是平級,難道你還敢對抗政府,我才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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