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在建工程全部停工排查!南通發生復工後第一起事故

2020年3月2日上午11時左右,江蘇郝力汽車配件製造有限公司車間一 、車間二、車間三(含辦公)、車間四、門衛、配電間、倉庫工程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近日,南通市住建局對此事故進行通報。如東地區所有在建工程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全部停工,重新開展隱患排查和自查自糾,對生產條件降低和疫情防控不力的項目一律不得開(復)工,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項目,列入重點監管。
本次事故處罰:
暫停施工單位在南通地區半年招投標資格、監理單位在南通地區三個月招投標資格。
對相關責任單位採取企業信用扣分、記入不良信用記錄等聯動懲戒措施。
對事故企業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項目業主代表、總監、項目經理進行約談。

當地在建工程全部停工排查!南通發生復工後第一起事故

各縣(市)區住建(建設、建環)局,各有關單位:
2020年3月2日上午11時左右,江蘇郝力汽車配件製造有限公司車間一 、車間二、車間三(含辦公)、車間四、門衛、配電間、倉庫工程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該工程建設單位是江蘇郝力汽車配件製造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汪本俊;施工單位是南通岔河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朱友鑫;監理單位是南通勘察設計有限公司,總監臧亞明。據初步瞭解,死者是一名鋼結構安裝工。事發當日,死者等6人正在廠房車間二(東端)屋面上,進行彩鋼瓦安裝。在安裝過程中,死者從兩片彩鋼瓦縫隙(約30至40cm寬)中跌落至地面,跌落高度約為10米。事故發生後,項目部立即將傷者送至如東縣石甸醫院搶救,下午1時50分左右經搶救無效死亡。
當前,江蘇省督導組正在南通開展安全生產派駐督導,又是全市疫情防控和春節後開(復)工關鍵時期,2月18日全市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工作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會議上,特別強調各地、各有關單位要落實屬地監管責任,主動靠前服務,指導、督促企業對照安全生產條件和疫情防控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嚴格把關,加大巡查力度,安全生產條件和疫情防控要求未落實的項目一律不得復工。如東“3·2”事故是南通今年以來第一起事故,也是復工以來第一起事故,為進一步加強歲末年初特別是春節後開(復)工期間安全生產工作,杜絕隱患排查流於形式、“三違”現象突出等問題,各地、各有關單位務必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對照“2.27”全省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和上級文件要求,嚴把安全生產條件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強化開(復)工安全生產條件把關。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將安全生產工作擺在當前工作的突出位置,壓緊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和屬地監管責任,強化源頭管理、狠抓過程監管,實施差別化開(復)工監管措施,落實開(復)工安全生產條件複核全覆蓋,確保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條件落實到位。請各地、各有關單位學習啟東市住建局的做法, 加大已復工項目的巡查執法,發現安全生產條件降低和疫情防控不力的項目,立即對參建各方主體採取嚴厲處罰措施,強化屬地監管力度。如東地區所有在建工程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全部停工,如東縣住建局要督促轄區內的企業和項目,對照開復工標準,從復工方案到施工現場,重新開展隱患排查和自查自糾,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嚴格按“五定”要求整改到位,對生產條件降低和疫情防控不力的項目一律不得開(復)工,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項目,列入重點監管。
二、狠抓“三違”現象整治。各地、各有關單位要狠抓“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現象整治,督促施工企業對照“三違”現象清單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加強內部管理,強化宣傳教育,對違章行為真抓、嚴管、重罰。一是查施工企業是否開展反“三違”教育培訓,使作業人員充分認識到“三違”行為的危害;二是查施工企業是否制定反“三違”工作方案,開展反“三違”自查自糾工作,並對隱患實施清單管理,逐項銷號;三是查施工企業是否建立反“三違”獎懲制度,有無獎懲臺賬和罰款收據,是否按制度實施。

三、強化預防高處墜落措施。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對照《關於開展預防高處墜落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通住建發〔2019〕307號)文件要求,督促企業和項目對高處墜落預防工作開展專題研究,制定預防高處墜落工作方案並切實開展。對照《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2016》要求,加強高處墜落風險控制,落實領導帶班制度,加強職業健康管理,防止帶病作業,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提高防範能力,改善作業環境,嚴格做到全方位和全過程防護到位。按照《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開展自查自糾,並做到隱患排查、整改閉環管理。建設、監理單位要督促施工單位開展高處墜落預防工作。
四、加大處罰力度。一是根據“2·18”全市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工作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會議精神,市住建局將對如東縣住建局進行約談,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二是根據相關要求,請如東縣住建局對事故企業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項目業主代表、總監、項目經理進行約談,約談材料於2020年3月10日前報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安全生產監管處。三是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實施建築施工事故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報告制度的通知》(蘇建質安〔2017〕601號)文件要求,從3月份開始,對南通岔河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在南通地區承建的所有項目實施6個月重點監管,請各地、各有關單位督促企業和項目每月最後3個工作日內把《建築施工事故企業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報告表》報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安全生產監管處,同時加大檢查督查力度。四是根據《關於加強全省建築安全生產責任追究若干意見的通知》(蘇建質安〔2011〕847號)等文件規定,決定暫停南通岔河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在南通地區半年招投標資格(時限:2020年3月3日起至2020年9月2日)、南通勘察設計有限公司在南通地區三個月招投標資格(時限:2020年3月3日起至2020年6月2日),請各地遵照執行。五是根據相關文件要求,請如東縣住建局對相關責任單位採取企業信用扣分、記入不良信用記錄等聯動懲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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