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肆虐之后,全国各地的捐款活动也是如火如荼的展开,很多明星的捐款数额多寡也成为了键盘侠的
挑战话题,韩红捐款事件也是一波三折,其中有一个过气的明星捐款又引来一阵不大不小的风波,他捐的不是现金,而是捐了很多大米:二万斤。
他就是被网友制作成表情包的明星——周杰。
当然让他再次引发关注的问题并不是他捐了很多大米,而是他发布了捐大米的消息之后的23天里,他的大米还在自己的仓库里,仍然没有捐出去。许多键盘侠又开始臆想,周杰是不是假捐。之后周杰发布微博解释了这件事。
当然,今天我在这里讨论的不是捐款的问题,我是由周杰的"大米"风波联想到在大明朝也有一件事情和"大米"紧密相关。
周杰是捐"大米",而明朝是罚"大米"。
要说起罚米制度,得先说一下"赎罪"制度。
赎罪制度由来已久,自《尚书》记载始,历秦汉魏晋至隋,至唐进一步法律化,经宋元至明代,赎罪规定更为详尽。《明史刑法志》称明代"赎法比历代特详",赎罪制度广泛适用于明代。
其中明代赎罪制度中重要一款就是:罚米赎罪 。
明代赎罪制度发端洪武大帝朱元璋,至于为什么要实行赎罪制度,史料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工部尚书王肃坐法当笞,太祖(朱元璋)曰:"六卿贵重,不宜以细故辱。命以俸赎罪。"
老朱说,朝廷官员身份尊贵,就算犯错了,不应该用棍子揍他的屁股,咱们改成罚俸赎罪吧!
天哪,这是洪武大帝吗?他竟然能说出这番宽厚的话来,还是那个剥皮萱草的霸道总裁吗?
但是历史书上明明白白就是这样记载的,洪武三十年定赎罪制度,"凡内外官吏,犯笞杖者记过,徒流迁徒者",也就是说五刑之中除了死刑之外,笞杖徒流这四种刑法都准许赎罪,赎罪制度也肇于此。
甚至到了洪武三十年,赎罪制度也行用于死囚,规定:犯死罪者纳运米"一百石"。明代的一石约等于120斤,一百石也就是12000斤,也就是6吨的米。
这种车装满大约就是6吨的大米,一车米换来一条命也是值了。
永乐三年定"徒罪三年60石,二年半50石二年井迁徒者45石,一年半35石,一年30石;杖罪90、100俱25石,60至80,20石;笞罪10石。"
当时还规定犯罪者自运到北京官仓纳米赎罪,宣德皇帝二年改为"杂犯死罪以下,各自备米于南京仓上纳赎罪"。判死罪的那家伙想想也是可怜,要把6吨粮食运到南京或者北京,是不是还不如死了呢!
其后诸帝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永乐三年所定罚米石数。尽管纳米石数不断变动,且在纳米赎罪外尚有纳铜、纳钞、纳银等形式,纳罚的内容主要是取决于各个时期的需要,也与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紧密相关。但纳米赎罪自始至终是明代赎罪制度中重要的形式。
明代赎罪的范围相当广泛,适用于官吏军民各色人等。对统治者而言,纳米赎罪实质上就是统治者对犯罪者罚米,减轻刑罚,同时将罚获之米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补充。对犯罪者而言,则可以通过缴纳一定数量的米减免部分罪刑,双方互惠互利。统治者既达到了对犯罪者的惩罚,又体现了统治者为政的宽容。从某种程度上说,赎罪制度制定的出发点是好的,对犯罪者、统治者不无裨益起到缓解社会矛盾的作用。但一项良好制度的实施,依赖于人而得以实现,在"人治"为主的社会,人的因素尤为重要,因此,到了正德皇帝朱厚照的时候,冒出一个大太监刘瑾,刘瑾擅权专恣,罚米制度被他滥用到极致。
刘瑾专权是明代宦官专权的重要阶段。刘瑾专权期间对明代的制度多有变乱,主要有:一、创设内行厂,这是继东西厂后又一个臭名昭著的宦官特务机构,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二、滥用重枷法,不少官员冤死于此种酷刑下。三、把持批红权,取代明武宗行使皇权另外,刘瑾滥用廷杖、罚米法等任意处罚官员,打击忠良。
刘瑾专权时,明代罚米赎罪达到了顶峰时期,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其一,明弘治年间,国库亏空,财政吃紧。边陲虏患不绝,储蓄缺乏、饷银不济,又灾荒连连。通过罚米,补充国帑。
比如当时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杨一清出任陕西管理马政,杨一清上奏管理马政费用不够。
弘治帝批复"查文兵部奏发马价,并马政、茶法衙门有行赎罪、赃罚、纸价银两,置办物料,"
弘治帝在另一份奏折还批示"合无通行陕西司、府、卫、州、县大小问刑衙站,今二经问人犯赎罪 、纸价,俱照旧例,收纳粟米,或折纳粟谷、麦、豆,送入预备仓收贮,以备赈济……有司官员除指称修理,用强科罚米谷数多者,照旧施行外,若因事许量罚米谷,送预备仓,明立卷案,不在科罚起送之限。仍照三年一次事例,查盘稽考。"
通过这些奏折,可见当时边境窘困,为解燃眉之急,朝廷釆取了各种措施,其中明确准许犯罪者纳米赎罪,并作出了具体规定。
正德帝即位后,边陲窘况丝毫未改观,反有加强趋势。荒唐的正德帝一方面大婚在即,另一方面又要吃喝玩乐,在内外交困下,刘瑾专权后采取了两项重大措施。
第一要盘查全国仓库,凡是仓储不足定额的责令各级官员设法补足。
第二是大肆行用罚米法。罚米法又与清查全国仓储有密切关系。刘瑾往往以仓储亏损为由,责令官员罚米填补。
正德初年,刘瑾清查陕西延绥仓库,他以"延绥仓储亏损"为理由,罚主政官员陈寿"米二千三百石、布千五百匹" 。并且还以"延绥仓储糜烂"为由, 罚官员熊绣 " 米五百石" ,最后责罚熊绣自己运输罚米到边境。
从国家财政紧缺方面来说,罚米法在正德年间频频行用,有客观形势合理需要的一面。罚米法是在正德帝允许下施用的,但又与刘瑾专权有密不可分的关联。
其二,刘瑾用罚米法作为达到专权的手段之一。从这个层面而言,罚米赎罪的本意丧失殆尽,罚米法被滥用,变成刘瑾排除异己、打击忠良的有力工具。刘瑾滥用罚米法的打击面很宽,官员动辄被责罚米。
《明史刘瑾传》记载:"尝忤瑾者,皆擿发(罚米)输边"。刘瑾靠着罚米主要达到了这些功效:
打击正直朝臣
刘瑾权势炙手可热之际,朝中一些奴颜媚骨者,为保官位不惜丢弃尊严,巴结刘瑾,丑态百岀,出现"朝贵争赂遗"刘瑾的情状。如吏部尚书焦芳、刘宇等人都先后成为阉党焦芳私交刘瑾,得以入阁。刘宇为保官位及让其子做官,一次贿赂刘瑾白银一万两,而且让儿子拜瑾为父。刘宇首开以巨额财物贿赂刘瑾的恶例,后党附刘瑾者皆以巨资贿瑾。这大大刺激了刘瑾的权欲贪欲,致使刘瑾公开向官员索贿。然正直不阿之士并不以刘瑾权倾天下而附瑾,他们耻与刘瑾辈为伍,如户部尚书顾佐、左副都御史杨一情、刘瑾同乡雍泰等。因此,刘瑾对这些不附己的官员,摘寻小错罚米。
有一位吏部尚书韩文,他每次退朝,与属下谈到刘瑾恶行,都声泪俱下。户部郎中李梦阳对韩文说,您是国家重臣,看到国事如此,哭有什么用?您应该出面,与其他重臣一起向皇上谏言,将其铲除才是。"
韩文于是与其他重臣联系好,上疏痛斥刘瑾的恶行,请求正德帝不要玩物丧志,刘瑾等人也是非常害怕,跑到正德帝面前痛哭不已。正德帝心一软,不仅饶了他们,还让他们分掌宫中要职。
韩文由此得罪刘瑾,不久被诬陷落职,列入奸党。韩文返乡时,只乘坐一轿子,随身一车行李,别无他物。刘瑾仍不解恨,又捏造罪名把韩文逮捕,打入诏狱(由皇帝直接掌管的监狱,即臭名昭著的锦衣卫监狱)。
数月后,韩文才得以释放,被罚米千石,最终使得"家业荡然"。
控制言路
台谏之臣本负有纠过之责,上至皇帝,下至大小官员凡不合国家制度,违悖伦理道德者,台谏官员皆要弹奏。刘瑾用事时"尤恶谏官,将台谏之臣控制在手,故此时台谏之臣基本不起作用。但毕竟有正直朝臣就刘瑾专权纷纷谏言。
刘瑾、马永成等八名太监被人称作"八虎",刘瑾更是自封九千岁,天天诱导皇帝淫乐嬉游,朝廷诏令多被阻碍不能实施。严肃正直的内阁首辅刘健多次阻止武宗嬉游,规劝他要专心治理朝政,还上疏揭露刘谨、"八虎"的罪状,要求严惩这些奸恶。刘健见皇上置若罔闻,根本不听他的意见,只好以退休来抗争。武宗一气之下,竟批准了刘健和另一辅臣谢迁的退休申请,使内阁大权更加名正言顺地落入刘瑾手中。当时任南京户科给事中的戴铣,于是上奏皇上,要求把刘健、谢迁等内阁老臣请回来,并指名道姓公开弹劾宦官刘瑾。
戴铣说,大学士刘健等三人接受先帝的旨令辅佐陛下,即使有罪,也应宽宥,不容轻动,何况他们没有罪。武宗怎能听得进如此逆耳的意见,刘瑾更是恼羞成怒,竟将戴铣除去功名,廷杖后投入监狱,兵部主事王守仁上疏援救戴铣,也遭刘谨陷害。
还是那个陕西延绥主政官员陈寿,现在已是给事中,得知消息后,冒死上书皇帝愿以身相保。刘瑾得知后大怒,下令免除陈寿的二品官职,革除俸禄,并罚米2300石、布1500匹。
陈寿平时清廉不取,除去俸禄外,一无所有,被命罚米布,贫苦不能偿,只好上书自诉,刘瑾也知道他的清贫,只好免除对他的物质惩罚。
还有一位官员吏科都给事中王承裕,他上疏请求武宗皇帝进用君子、斥退小人,因此冒犯了刘瑾,罚王承裕出粟300石,输送边疆。正德三年,父亲去世,王承裕回家守孝。孝满时,刘瑾已经伏诛,遂以原官迁太仆寺少卿,后为太仆寺卿,调南京太常寺卿。
由此可看出刘瑾把控言路之一斑。
索贿不成,存心报复
刘瑾除贪赃枉法获取不义之财,还公然索贿朝臣,如果不得,刘瑾就寻机报复。
明朝有个官员叫做冒政,他以御史身份,巡抚宁夏,指导、检察工作,发现武器、马匹、粮食储备不足,立刻转奏朝廷,朝廷指示户部和兵部,向宁夏调运粮食,给银购买军需。冒政指示军营"无事暂听安居生理","有警即时征调起行",冒政还制定了军队复员、换防、增设黑山营防计划。但仅工作四个月,就祸从天降,冒政被押入天牢。为什么这样优秀官员会突然获罪呢?
原来是他没有向刘瑾行贿,当时潜规则是各地官员进京、升迁等事,都要向他行贿,谓之"见面礼",少则白银千两,多则万两。
可是冒政上任后无一文见面礼,刘瑾见他不买账,恨之入骨说:巡抚宁夏非冒政不可?难道他就不贪分毫?于是,就派人去辽阳查账,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刘瑾终于在辽阳查出一个"贪官",就借口冒政曾分守辽阳,必有瓜葛,将他逮捕下狱。刘瑾"觊贿不得,遂假辽东事逮之,罚米至三千石"。刘瑾罚米3000石,对于清廉的冒政来说是天文数字,辽阳的都督、指挥、千户、镇抚等官员说:冒公守我土,一尘不染,如今罗难,我们怎能坐视不管?纷纷解囊捐出粮食三千石,总算保出冒政, 正德五年瑾诛后,冒政才官复原职致仕。
干预有司正常职能
刘瑾专权期间全方位干预国家政事,盘查天下仓储,遣派中官四出监军采税,干预有司正常职能。
太子太傅谢迁认为乘皇帝年幼,独揽大权,排斥忠良,多次向皇上陈述已见,但都遭到拒绝。直到要求诛杀刘瑾的建议没有被采纳,刘瑾由此怀恨不已,正德四年刘瑾借口浙江推举的德才兼备的人,如余姚人周礼、徐子元、许龙,徐文颜都是谢迁的同乡,而草拟的诏书又出自内阁首辅、谢迁的好友刘健之手,胡说余姚隐士这么多,肯定徇私勾结,互相拉扯。企图以此作为谢迁、刘健的罪状。最后周礼、徐子元等四人戍边,受牵连者一十九人则以罚米。最后朝廷下令:从此余姚人不得入选京官,只能派作县令。
刘瑾专权期间绝大多数官员都被罚米,《明武宗实录》中确切记载了正德三年九月一百四十余人的罚米数字,有资料统计了罚米一览表:
输大同1000石,1人;500石,9人;300石,1 人。
输宣府500石,16人;300石,4人200石,6人;100石,68人;30石,1人。
输宣大二府300,34人;200石,17人。
输松潘300石,1人。
这次罚米中出现一个令人奇怪的罚米数据30石,此人是正是大名鼎鼎的复古派领袖李梦阳。
李梦阳因为替户部尚书韩文出过主意并代他写过弹劾刘瑾的奏章,被勒令致仕。第二年又被刘瑾借故逮捕入狱,危在旦夕。许多想救李梦阳的人都无计可施。
唯有一人——陕西状元康海,也是明代著名文学家,才气横溢而又狂放不羁,如果他出面便可以救李梦阳。因为刘瑾也是陕西人,与康海有同乡之谊,他总想将康招致门下作为装点,但没有成功。刘瑾多次登门拜访,指望康海会来回拜,可是康海老是瞅他不在家时去答礼。两人关系只在不即不离的状态中。
在紧急关头,李梦阳于是求助于康海。
康海登门求见刘瑾。刘瑾焚香鸣炮请其上座。康海与刘瑾虚与委蛇,把酒言欢,痛饮直到次日天明才告辞回去。
李梦阳果然被释放了,只是象征性的罚米30石而已,但康海从此脱不开与刘瑾的关系。正德五年刘瑾垮台,康海也被划入"刘党"而削职为民。然而,他从不跟人辩白他接近刘瑾的原因。
明代赎罪制度建立的本意是以"济法之太重",减轻犯罪者的罪刑。而刘瑾专权却利用固有制度反其道而行之,曲用、滥用赎罪制度。罚米法的施行虽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国需,但同时又是刘瑾打击正直朝臣的手段之一。不过,与后来魏忠贤专权对朝臣残酷的迫害相比,刘瑾的以罚代刑毕竟要温和得多。
END
喜欢本文/作者,文末赞赏一下表达支持吧!
閱讀更多 時拾史事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