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境外来(返)白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了切实做好境外来(返)白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杜绝境外疫情输入,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和境外来(返)白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我县境外输入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白水县域内所有居民凡有在国外定居、生活、工作、学习家属、亲朋好友的,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与他们联系,并向他们转告本通告相关内容。从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境外计划来(返)白人员非紧急事务建议暂缓来(返)白;如有计划出境的居民,建议推迟外出。

二、前期已从境外来(返)白不满14天的人员,必须在24小时之内积极主动向居住辖区所在在镇(办)、社区(村)和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外事办、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进行报告,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医学诊断和集中隔离。

三、县域居民在境外亲属和好友,如果计划近期从境外来(返)白的人员,由本人或亲友提前24小时向户籍地所在镇(办)和县外事办、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报告来(返)白人员姓名、所在国家及城市、返程日期、从事工作、返程事由、所乘交通工具等相关信息。

四、从境外来(返)白的人员到达白水后,经健康体检未发现异常的,按程序进行医学诊断并集中隔离观察14天(费用自理);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按照省市相关流程送往定点医院医治。

五、各镇(办)、各机关事业单位、县域各企业要认真对本辖区、本单位人员及亲属在境外学习、工作或因其他原因出境和来(返)白人员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统计,并及时上报。对瞒报、漏报、谎报、缓报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六、县域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配合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联系上报来(返)白人员入境情况,如果从境外来(返)白人员逾期不报或拒不配合集中隔离的,将依规依法从严处理。

七、本通告自2020年3月13日起执行。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疫情线索。

县外事办电话:15336156959


白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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