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交管大队召开《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专题会议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和有益探索,旨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提升全旗居民群众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3月11日,杭锦旗交管大队组织召开学习《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会议。会议由李晓东大队长主持,袁军教导员、各部门负责人及机关、岗勤中队全体参加。

会议要求:根据市文明委相关文件要求,要将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条例》作为我旗当前和今后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使广大居民群众深入了解文明行为基本规范、不文明行为相关法律责任,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持续培育践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增强2020年创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动员全体民警要克服厌战情绪,落实责任,以奋勇争先的姿态和敢打必胜的决心,全力以赴做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坚决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确保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方面不失分。同时,围绕“创城”评测要求对下一步的“创城”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全体执勤民警要对重点路口行人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乱穿马路、机动车随意变道、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的整治力度,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罚的处罚,使辖区的交通不文明行为达到有效治理和解决。二是大队窗口部门要坚持讲文明语,从对待群众的一言一行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推诱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等现象,不断改进窗口服务态度、服务作风,有效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服务形象。三是要牢固树立“压事故、保安全”的指导思想,加强夜间路面巡逻管控力度,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路段交通秩序安全畅通。四是要严格管理队伍,从严治警,保持自身形象,加强对重点人、重点事的管控力度,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执勤、规范执法、热情服务,树立好良好执勤执法形象。

杭锦旗交管大队召开《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专题会议


杭锦旗交管大队召开《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专题会议


杭锦旗交管大队召开《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专题会议


杭锦旗交管大队召开《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专题会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