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益青城 检察公益诉讼 助晴朗“半边天”

“出生之时,我们的身边是女人;

临终之前,我们的身边是女人;

战斗之时,女人守在我们一旁。

女人是我们睁开双眼时的喜悦,

在女人身上我们总是能发现这一切,

所有的启发与慰藉。

女人是我们生命之源,并让生命在孩子身上得以延续”

——康斯坦丁.巴尔蒙特

数个世纪以来,很多诗人歌颂女性不是没有道理的,女性用美和活力充实了这个世界,用温柔以及慷慨的内心,创造出舒适、诚挚、和谐的社会氛围。随着社会进步、思想解放,在当代中国,女性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受到尊重和呵护。但男女平等,维护妇女权益仍然是热门话题,妇女权益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性别平等不仅仅是保护妇女权益,更是涉及社会、经济和文化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保护妇女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最高检、全国妇联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合作机制的通知》为检察公益诉讼在妇女权益保护领域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通知》中明确针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相关组织、个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等问题,检察机关可以发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为贯彻落实《通知》,加强妇女权益司法保障,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男女平等,制定《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关于开展国家机关妇女权益保护活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将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妇女人格权、妇女政治权益及妇女财产权列为专项工作重点,将与呼和浩特市妇联以会签文件形式规范合作机制作为重要工作方式,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注重拓宽线索渠道,注重对线索性质的甄别。同时,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以办案为基础创新宣传形式,向全社会倡导男女平等、尊重女性的理念。

妇女权益保护不仅涉及广大女性的切身利益,也涉及社会价值取向,是检察公益诉讼的应有之义。在实践中,诉讼成本高,劳动者个人力量弱小,难以与用人单位形成平等对抗等因素使女性劳动者在面临就业性别歧视时往往很难通过诉讼来维权。对于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的问题,追究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法律责任同样存在困难。检察机关对就业性别歧视以及贬损妇女人格问题提起公益诉讼,彰显了以公益诉讼反就业性别歧视的司法价值取向,达到以公益诉讼来遏制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的社会效益,克服公民或社会组织以个案形式推动解决就业歧视案中的问题,能大大提高通过诉讼维权的比例,同时给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相关组织和个人带来警示作用。

女性是每个家庭的“半边天”,也是社会的“半边天”,“检益青城”团队希望用通过自己的职责和担当,为“半边天”除去阴霾,使它永远晴朗明媚。在国际妇女节之际,“检益青城”团队祝所有亲爱的女性健康、快乐、幸福,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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