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公职人员注意!交通违法,可能被通报给单位

2020年是九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胜关键年。同时,已批准通过的《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条例》(点击蓝色字体可阅读通行条例全文)也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做好九江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营造有序畅通、绿色文明、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公安局工作要求,交管支队决定自即日起在九江中心城区集中开展摩托车、非机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九江公职人员注意!交通违法,可能被通报给单位


通过开展摩托车、非机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治理城市道路交通乱象,针对摩托车、非机动车容易致乱、致堵、致祸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过严查交通违法,严管通行秩序,减少肇事肇祸,保障安全畅通。

面临处罚

接下来是重点:

以下12种违法行为将面临处罚!!

九江公职人员注意!交通违法,可能被通报给单位


九江公职人员注意!交通违法,可能被通报给单位

特别注意

1、对公职人员及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2、对单位人员多次违法且不整改落实的,将影响本单位文明创建评比。

交警提示

1、驾驶摩托车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2、驾驶人必须具备准驾相符的驾驶证。 D证:D证(普通三轮摩托车)为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三轮摩托车;准驾EF证 E、F证:E证(普通二轮摩托车)为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二轮摩托车,准驾F证;F证(轻便摩托车)为发动机排量小于等于50ml,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的摩托车。

3、根据《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本市禁止生产和销售燃油助力车,燃油助力车不得上城市道路行驶。为此,待通行条例正式实施后,燃油助力车一律禁止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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