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陌生人,可以留下一本你喜欢的书吗?

用户69331981


我一般喜欢有计划地去做一件事,就拿读书这件事来说吧,我是今年刚开始决定要把这件事当作一项人生战略计划去实施的,我现在三十岁,我打算每周看一本书,一年就能看52本书,假如我活到80岁,未来还有50年,就能看2600本。我觉得这样的数量还不够,每年需按照10%的复利增加,1.1的50次方你可以用计算机算一下,能够吓死人,没有人能读那么多书,不过按照这个方向至少能让我读到我想要的数量了。

我看书目的性比较强,要么看的是关于自己兴趣爱好的书,看这类书能让我最快的进入阅读的状态中,也能静心地看下去。我的兴趣爱好主要有财经经融,我喜欢理财,虽然现在没有太多的闲钱去打理,但是我觉得你不理财财就不理你,一定要懂一点理财知识,而且越早学会越好,对于改善你将来的经济状况都会有帮助。

还我喜欢看一些爆款书籍,尤其是一些豆瓣高分的书籍、口碑炸裂的、还有是大师推荐的书,像樊登、罗振宇他们推荐的,我都会去豆瓣搜索一下,评分高而且内容是我想看的我都会加入我的电子书桌慢慢看,现在已经添加有二三十本了,这是我今年的读书清淡,还在继续增加。但是我觉得读书关键还是要去读,收藏书很简单,认认真真仔仔细细高频次去读,这样才能收获到你想要的,光是买或者收集起来不去看收集再多也没有用。

读书一定要做到“张弛有度 疏密得当”这样才能看好书,有些书不是你的专业,只需快速的了解书中的内容即可,无需过多的去精度。有些自己专业的书或者喜欢的书,一定要做读书笔记,看完后写书评,最好能后多读几遍,有时候把一本书多读一遍比看一本新书收获还要大。

我想推荐一本我最近看过两遍的书《我在碧桂园的1000天》,第一遍读的时候那一阵子我还在碧桂园上班,那一会让我觉得很亲切,书里面写的正是我当时正在经历的,那种感觉挺神奇的。

《我在碧桂园的100天》这本书是一本叙事的书,记录了吴建斌在老东家中海地产离开之后,进入碧桂园集团,花了三年的时间,如何把碧桂园的“同心共享”“融资发展”“城市森林”等几件重大战略的事一一落实完成的。

吴建斌是碧桂园的前CFO,也是碧桂园三吴之一,他从财务视角向我们介绍了杨国强和他的商业王国。之所以推荐这本书是因为我觉得首先吴建斌的文字功底很好,这本读起来朗朗上口,他把他在碧桂园工作的场景内容细节描写得很到位,非常引人入胜,仿佛让我就置身其中。

还有就是里面的职场技能,对于每一个职场的人来说,可以学习他的沟通技巧,跟老板的、上级的和跟下属,再就是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尤其是他作为中海地产的这种央企的大佬,完全可以在这里已经可以做到功成身退,为什么还要再到民营企业里去打拼,不是为了钱,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无敌爱豆


《平凡的世界》我初中第一次读,到现在出来工作几年还在读的书,反复看了很多遍,每一遍还是觉得很有意思,如果说喜欢这本书什么内容,我也说不准,大概是那黄土热情吸引了我,大概是那时代的生活感动了我,大概是书中的爱情让我有共鸣,这本书怎么看都不腻,看书又看了电视剧,推荐看一下。


红了青椒


借花献佛。推荐一本老舍先生的不朽著作《茶馆》。《茶馆》是老舍在一九五六年完成的作品。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话剧《茶馆》以旧北京一家名叫裕泰的大茶馆作为社会缩影,透过从清末戊戌变法到军阀混战时期再到抗战胜利后三个时代半个世纪的事事变化,描绘了一幅旧时代的画卷。人的精神危机是时代危机的一部分,《茶馆》对旧社会民众精神危机的刻画,主要是借助剧中精明的茶馆老板王利发、民族企业家秦仲义和正直的旗人子弟常四爷来完成的。《茶馆》道出了人物悲剧的命运,道出了社会的局限性和人们精神的局限性。

《茶馆》字数很少,三万多字,出场人物共七十多个,时间跨度五十年。其语言文字魅力无需多言,一个小时时间,读了你就明白了。



古韵藏真


看到题目我的脑海里就出现一本很适合推荐给你的书,作为陌生人,可以留下一本我喜欢的书,那就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讲述了一个女人从14岁起至生命终结,始终如一的爱着一个人,而整个过程对方全然不知,直到最后,她给他写了一封信,道出这一生辛酸的暗恋。整本书把女人暗恋的细节刻画的很真实,因为爱的太刻骨,以至于她不敢不能也不想去表白,每时每刻都沉浸在保护这段感情的思绪里,一人饮酒自己醉。

最近的疫情期间,无聊又翻出这本书,比起从前草草速读,多了些思考也多了些理解,人是会在用情至深之时,完全不求回报,纵然表面光鲜,成功,精致,也抵不过一场陷入深渊的暗恋,在此旋涡中,难以挣脱卑微的包围,即便每年送那个人一束花,即便再次相遇,即便争取到了一些机会,她依然没有讲出一生的等待。用自己的方式,默默守候着一生的爱。

我整个的一生,我的一生一直是属于你的,而你对我的一生,却始终一无所知。

这就是我要推荐的我喜欢的书,经典名作《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至于喜欢的原因,可能有些许共鸣吧!


读书写字讲故事


最近又重读了一遍《百年孤独》,每一次都有不同的感悟。这些感悟会随着成长的经历而变得不同,变得深刻。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这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创作的长篇小说,是其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作品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

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2018年12月21日,《百年孤独》入选“40年·25部影响力外译作品”书单。



耕根


如果一定要留一本,精挑细选,那就选前段时间看过的路遥成名作《人生》吧。

这本书是一部十三万字的中篇小说,逻辑结构清晰,我第一次读时几乎一口气读完,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该书以记实手法讲述了改革时期陕北高原农村青年高加林,一心追求远大理想,渴望鲤鱼跳“农门”,最终却接受他所不齿的“权利操控”,甚至不惜抛弃金子般的农村姑娘巧珍企图通过婚姻达到走向更广阔世界的目的,最后被人揭发通过“走后门”参加工作,被遣回农村的故事。

路遥不只是位文学家,他更热心政治,关注一代青年的成长。小说力在表现改革时期,处于“城乡交叉地带”的青年们面对理想和追求有执着有抗争,却又茫然和无措,通过个人命运的缩影引发人们对社会改革的反思。

01 无论处境多么艰难,高加林从未放弃过他对于理想的狂热追求

农村青年高加林高中毕业后,在村里当过三年民办教师,后被人顶替,不得不参与“面朝黄土背朝天”暗无天日的劳动。

而高加林的心不在农村,他读过大量的书,通过读书,他了解到更广阔的世界,一心渴望跳出“农门”。

被下了教师后,他虽心里有怨,但依然没有放弃哪怕一丝丝改变命运的机会——他想到了向远在新疆,许久未联系的已成为军官的叔叔寻求帮助。

后来叔叔调回当地任职,他的下属为了讨好加林的叔叔,暗中操作,让加林有了成为通讯干事的机会。成为通讯干事后,高加林拼命努力,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在这个来之不易的舞台上展示着自己的才华……

高加林不甘心被命运所设计,一心突破现实的局限。某种程度,他身上有很多路遥本人的影子,他竭尽全力做出的抗争和承受的痛苦,很多都是当年路遥的亲身经历。

路遥曾说:“青年,无论受怎样的挫折和打击,都要咬着牙关挺住,因为你们完全有机会重建生活。”

高加林就是“咬定青松不放松”、“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那类人。

在我看来,高加林虽然走“捷径”的方式不可取,但它追求梦想的狂热劲是值得赞赏和借鉴的,没有人可以无缘无故的成功,冰山一角下蕴藏着的是他们努力的三分之二。

02 为了虚荣抛弃生活原则:丢掉金子般心爱的农村姑娘巧珍,转身投入到城市姑娘的怀抱

有一句话说:

永远不要成为别人的负担,永远不要考验人性。

是的,人性在任何时候都很难经得起考验。

高加林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奔向大城市,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抛弃金子般的姑娘巧珍,转身投入到城市姑娘黄亚萍的怀抱。

为什么?难道高加林不爱巧珍吗?难道黄亚萍比刘巧珍更爱高加林?

恐怕都不是,根本原因还在于黄亚萍的干部父亲即将调回南京,他们结婚可以将高加林带到南京这座繁华的大城市。

而这,正与高加林的设想不谋而合。

路遥曾说:“一个人要做成点事,就得设计自己,先得确定目标。目标一设定,就要集中精力去努力,与此无关的都得牺牲。”

当然,牺牲的自然也包括爱情。

所以,在我看来,高加林的自控能力极强,他对自己的人生有着强烈的设计感。当高加林放弃巧珍的一刹那,他就与“幸福”失之交臂了,哪怕他实现了走向了更广阔世界的梦想,他的内心也会始终留有无法弥补的遗憾!

03 高加林的悲剧抛开个人因素更折射出:当代青年对社会变革的迫切需求

高加林的悲剧包含很多复杂因素,一方面源于个人,另一方面源于当时社会的局限性。

一个人应当有理想,甚至应该有幻想,但他千万不能抛开现实生活,去盲目追求实际上还不能得到的东西。

然而对于高加林这个刚刚踏入生活道路的年轻人,对理想的过分狂热追求,显然已经蒙蔽了他对于现实局限的认知。

但是,社会也不能回避自己的责任。我们应该真正廓清生活中无数不合理的东西,让阳光照亮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使那些正徘徊在生活十字路口的年轻人走向正轨,让他们的才能得到充分的发展,让他们的理想得以实现。

社会的发展应当跟得上时代的步伐,而不能成为阻碍青年成长和奋斗的“拦路石”。

只有这样,像高加林这样的热血青年才能找到实现梦想、展现才华的突破口……

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通过有志青年个人力量的无助反衬出人们对社会变革的迫切需求。

我想,假如高加林生活在现在,以高加林的才华,仅仅跳出“农门”或许并非难事。时代在进步,普通人实现“逆袭”虽依旧不易,但至少有了可以实现的机会!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

当年《人生》的发表让路遥红遍大江南北,甚至有人把路遥当成了他们的人生导师……

路遥曾说:“生活可以故事话,但是历史不能编造,不能有半点似是而非的东西。”

路遥的作品如今依旧经久不衰,一方面源于他对记实文学的严谨态度,另一方面它又可以脱离时代,它的励志精神鼓舞着一代又一代为梦想努力奋斗的年轻人!

-END-


阿白读书


很喜欢曲黎敏教授的《诗经:越古老,越美好》这本书。

正如她的自序所述:“中国有《诗经》,中国就另有一片天空,干净、温润,仿佛从没有脏过。《诗经》也是远古一个最美的微笑。

这本书引领你走进我们先祖的生活,有厚德之极的(关雎),有优秀男人的典范(卫风.淇奥);有古典美女(硕人);有总愿永以为好的(木瓜),有婚姻天定(绸缪)、(衡门)和(竹竿);有琴瑟和鸣的(女曰鸡鸣)、(风雨)、(樛木);有远慕.归隐.孤独(汉广)、(鹤鸣)、(黍离);有人生四季皆风景(豳风.七月),有民族灵性在诗心(小雅.都人心),等等。

阅读《诗经》,你会感到诗经之美句句生香,她美到你的骨子里了。比如: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生死契阔,与之偕说,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等等,因篇幅原因不能一一列举。句句经典,句句直击灵魂,越读越爱不释手。

如今这个速食时代,让我们丢掉从容、丢失了诗意,丢掉的我们的本真,让我们忘了多久没有会心一笑。而《诗经》唤醒现代人沉睡的诗性和情感,唤醒了人们追求生活的真谛,净化了人的灵魂,也让现代人在跑的太快太远的同时慢下来等等自己的灵魂。

总之,这是本不可不读的好书。我推荐!



一生淑女


刚刚看完路遥的人生,其实很早的时候看过的,时至今日,感觉忘得差不多了,利用这次疫情带来的闲暇时光重新温读了一遍。

人生是路遥在平凡的世界之前写的一部中篇小说,路遥这个人非常务实,他写的书也是如此。人生这部小说短小精悍,人物不多但是每一个都经过精心构思,情节紧凑合理,读起来欲罢不能非要一口气读完不可。这部书一经出版,基本奠定了新中国文坛先驱的地位,对于平凡的世界影响甚广,也深深地影响了身后的其它作家。

读到里面的德顺老汉,我就不自觉地会给身边许多个德顺老汉对号入座,豁达通透。圆滑的高明楼是任何乡村都能见到的不大不小的人物,马战胜这种玩弄政治遭人骂让人恨又不能忽略和绕过去的人物,要替妹妹出气的巧英和鬼灵精怪的巧玲,每一个都栩栩如生就在眼前。

主线人物我就不过多介绍了,作者通过两对年轻人之间的情感纠葛反映出主人公想冲破阶层跨越时代的梦想,可悲的是造化弄人弄巧成拙,让人唏嘘感慨可叹可惜,就像最后德顺老汉所说那是一块金子啊——忘掉初心的人不配拥有这样的爱情。

正如柳青所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

人生这部作品贴近生活贴近政治格调淳朴,书中有大量的方言尽可能地再现了原生态的“人生”。这部作品后来拍成电影(84年)成为了第一部入围奥斯卡的中国电影(个人觉得电影的节奏跳跃的太快,远没有书上来的精彩,演员也中规中矩没有什么特别出彩之处,倒是几个远景的光影调度让人印象深刻)。据说后来马云正是读了人生而大受启发,才有了今日之阿里帝国!当然,这部作品里是看不到商业启发的,我想,它所带给马云的更多的应是精神层面的刺激和感悟!这让我想起了那句著名的哲学命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



99无名


钱钟书的《围城》很好,对于当下来说,更有警醒意义。

《围城》一书被我们现代人提取得仅剩一条婚姻格言,像新书腰封上醒目的大字。《围城》被读到薄至如此,却又广入人心,不知是该书的幸,亦或不幸。但我想钱钟书先生一片匠心,也定不是想用25万字告诉我们一条婚姻箴言。

《围城》中精妙诙谐的譬喻俯拾皆是,书中人赵辛楣评价主人翁方鸿渐“方先生人聪明,一切逢场作戏,可是我们这种笨蛋,把你开的玩笑都得认真”。

该书语言表面上也看似“逢场作戏”,实则隐喻着作者情感上的睥睨慈悲,他笔下的人物或窘迫难堪、粗鄙媚俗,或虚伪遮掩、蝇营狗苟,他们都生活在作者几乎是尖酸刻薄的语言讽喻中,但被如此描述下的每一个人物都执拗自我,活得认真,恰恰是这份认真,营筑了各自的围城,才有了大时代中个人努力下的挣扎与计较,有了群体生活中个人心理的不堪与狼狈,读者读着书中各色人物,哀其不幸,恨其不争,自然想到这围城亦是自己的人生,走入一个又一个循环,难以突围。

我们遇到的很多事情,就像《围城》一样,想要逃离他,但当逃离过后,又总会想要踏入,内心不够坚定而虚伪。



BH海天一色


《杀死一只知更鸟》

这个书名所要表达的是杀死一个无辜的人是一桩罪恶,其中知更鸟代表无辜的人,因为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其他什么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它们只是衷心地为我们唱歌,所以它是无辜的,杀死它就是一桩罪恶。书中就是要讲到一个无辜的黑人被杀的故事。

书中故事是以小孩的视角来描述的,主人公的父亲是个律师,在种族歧视的背景下,他依然选择为一位无辜黑人辩护,虽有无罪证据,但终究没能救了无辜的黑人,可是展现给我们一种勇气:

“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整个故事的小孩视角,能让我们看到,在一个沉沦的社会中,一个父亲对孩子良好的教育,值得我们思考。面对这个世界上充斥的种种偏见,面对那些把愚昧当成道德、把偏见当做真理、固守己见、拒绝去理解他人、甚至隔离弱者的人,我们应该如何:

“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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