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佈!高速公路跨省祕笈都在這裡~機友不清楚的務必收藏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後,高速公路通行費收費方式會發生哪些變化?哪些ETC車輛,需要採用預約通行的方式享受車輛通行費優惠?如何辦理集裝箱運輸車輛專用ETC車載裝置?哪些車輛可以減免車輛通行費?

38問,為你解決跨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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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收費方式調整

(一)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後,高速公路通行費收費方式會發生哪些變化?

答:取消省界收費站後,原有以省為界的運營模式將變為全國高速公路全網統一運行。車輛在高速公路省界不再需要停車交費,可以直接快速通過,在省界的通行體驗與在主線上行駛完全一樣,可以徹底解決省界擁堵問題,大幅提高通行效率,減少汙染排放。其中,ETC車輛繼續使用ETC專用通道,在入口和出口收費站實現不停車快捷收費。人工交費車輛在入口收費站領取帶有路徑記錄功能的CPC通行卡,在出口收費站交回,並一次性交納全程通行費。

(二)通行費金額是根據什麼因素計算的?

答:車輛通行高速公路的應交通行費費額,是根據不同車輛對應的收費標準,乘以其實際行駛里程計算得出的。符合相關減免優惠政策的車輛,收費時將扣除相應的優惠金額。

(三)高速公路ETC門架系統怎麼計費?

答:車輛通過單個ETC門架的收費金額,按其所轄里程和收費標準計算,並按照“四捨五入”規則取整到“分”。車輛結束高速公路行駛後,將途經ETC門架計算的費額相加,就是應交的通行費金額。

(四)對通行高速公路的車輛如何實現精確計費?

答: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後,ETC車輛和人工交費車輛統一按照實際行駛路徑實行精確計費。其中,ETC車輛按途經ETC門架的應收金額以及相關優惠政策實施收費,交易金額按照“四捨五入”規則取整到“分”。MTC車輛根據途徑ETC門架的應收金額之和以及相關優惠政策實施收費,在出口混合車道或人工收費車道人工交費時,交易金額按照“四捨五入”規則取整到“元”。

(五)調整計費方式會不會導致客車應交通行費增加?

答:正常情況下不會。由於客車通行費收費標準沒有發生變化,理論上應交通行費也不會發生變化。而且,在這次改革中,將車長小於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車的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統一由二類調整為一類,其應交的通行費將出現較大幅度的下降。但由於新的計費系統是以車輛通行的實際路徑進行計費,與原來的按照最短路徑收費相比,少部分車輛的應交通行費額可能會出現一些變化,也符合依法公平交費的原則。

(六)調整計費方式會不會導致貨車應交通行費增加?

答:在這次改革中,貨車計費方式發生較大變化,由計重收費調整為按車(軸)型收費。為實現新舊計費方式平穩過渡,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23號),交通運輸部會同有關部門印發專門通知,督促指導各地以本省(區、市)2018年按里程加權平均的車貨總質量為重要依據,計算通行費費率,確保不增加貨車通行費總體負擔,確保同一收費車型在標準裝載狀態下的應交通行費額不大於計重收費時的費額。目前各地標準裝載和接近標準裝載貨車的收費水平較過去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當然,對於空載車輛,費額可能會出現增加,建議相關企業加強運輸組織,通過提高實載率,享受計費方式調整的政策紅利。

二、關於貨車計費方式調整

(七)為什麼要將貨車計重收費改為按車(軸)型收費,何時正式實施?

答:我國高速公路對貨車實行計重收費,主要目的是通過經濟手段遏制超限超載和“大噸小標”。但由於計重收費需要停車稱重,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貨車通行效率。將貨車計費方式由計重收費調整為按車(軸)型收費,有利於貨車使用ETC,實現不停車快捷通行,促進物流業提速增效。根據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總體工作部署,貨車按車(軸)型收費統一從2020年1月1日起實施。

(八)貨車實行車(軸)型收費是否合理?

答:對公路貨車按照車(軸)型收費是國際上的普遍做法。在合法裝載的前提下,同一軸型的貨車,對公路資源的佔用和損耗基本是一樣的。因此,按照統一的標準收取貨車通行費,具有科學性、公平性、合理性,也有利於促進貨運企業加強運輸組織,提升高速公路貨物運輸實載率和運輸效率,充分發揮高速公路貨運主通道的作用。

(九)貨車的通行費收費車型標準如何分類?

答:根據《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JT/T 489—2019)行業標準,貨車的通行費車型分類根據其總軸數(含懸浮軸)、車長和總質量等因素進行確定。其中,車長小於6米且最大允許總質量小於4.5噸的兩軸貨車為1類,車長不小於6米或最大允許總質量不小於4.5噸的兩軸貨車為2類,三軸貨車為3類,四軸貨車為4類,五軸貨車列車為5類,六軸貨車列車為6類。超過六軸的貨車,根據車輛總軸數,按照超限運輸車輛執行。

(十)專項作業車的通行費收費車型標準如何分類?

答:根據《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JT/T 489—2019)行業標準,車長小於6米且最大允許總質量小於4.5噸的兩軸專項作業車為1類,車長不小於6米或最大允許總質量不小於4.5噸的兩軸專項作業車為2類,三軸專項作業車為3類,四軸專項作業車為4類,五軸專項作業車為5類,六軸及六軸以上專項作業車為6類。

三、關於高速公路入口稱重檢測

(十一)為什麼要實行高速公路入口稱重檢測?

答:公路貨車違法超限超載運輸,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危害公路基礎設施和道路交通安全,破壞正常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影響車輛生產和改裝秩序。利用高速公路能控制出入口、封閉管理的特點,實施入口稱重,可以有效地預防違法超限超載車輛進入高速公路行駛。根據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工作部署,從2019年12月16日起,全國高速公路全面實施了入口不停車稱重檢測,拒絕非法超限超載車輛駛入高速公路行駛。

(十二)高速公路入口如何識別貨車超載超限?

答:高速公路入口實施不停車稱重檢測後,稱重檢測數據將與高速公路收費髮卡系統互聯互通,經確認為合法車輛的,收費系統將自動抬杆放行;經確認為違法超限超載車輛的,收費系統將禁止髮卡和抬杆,拒絕其駛入高速公路。

(十三)貨車進入高速公路需注意什麼?

答:首先要看標誌牌,入口稱重分兩種形式,一種是秤臺設置在收費站入口車道上,另一種設置在收費站廣場或進入高速公路匝道處。對秤臺設置在收費站入口車道的,在進入收費廣場時有車道指示標誌進行指引,貨車需靠右行駛,進入稱重車道,接受不停車檢測。對秤臺設置在收費站廣場或進入高速公路匝道處的,在進入稱重車道前有車道指示標誌,貨車需主動進入稱重臺,接受不停車檢測。經檢測如果不超重就繼續前行,進入高速公路行駛;如果超重則嚴禁進入高速公路,並按照工作人員指引和安排的路線返回。

(十四)ETC貨車進入高速公路也需要進行不停車檢測嗎?

答:需要。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的通知》(交辦公路〔2019〕29號),對通行高速公路的貨車,實行“貨車必檢、超限禁入”。

(十五)高速公路入口經稱重確認的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將如何處理?

答:對經稱重檢測確認為違法超限超載的貨運車輛,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應拒絕其駛入高速公路,將相關信息及時推送省級治超系統,並及時報告公路管理機構(或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機構)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理;對不聽勸阻、惡意堵塞、強行衝卡等擾亂收費公路經營管理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理,並按照《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界定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行為和相關責任主體有關事項的通知》,將其列入失信當事人名單,實施多部門聯合懲戒。

(十六)大件運輸車輛如何通行高速公路?

答:通過登錄《跨省大件運輸並聯許可系統》,提交申請,審核通過後,系統自動將允許通行名單信息轉發至申請的高速公路入口收費站不停車稱重系統。車輛完成稱重檢測後,入口收費站不停車稱重系統自動比對相關信息。信息比對一致將准許放行,並在ETC車載裝置內標識“大件運輸”標誌,沿途ETC門架按照超限運輸費率給予計費扣費。對於提示信息不一致的車輛,拒絕駛入高速公路。

四、關於ETC推廣發行

(十七)通行高速公路頻次不多的車輛,是否也需要辦理ETC?

答:根據國務院相關部署,目前我部正在協調相關地區和部門,大力推動ETC在加油和城市停車場的應用。隨著這些政策的逐步推廣,安裝使用ETC的車輛,在通行高速公路時,可以提高通行效率,享受通行費減免等優惠政策;在不行駛高速公路時,也可享受加油打折、停車便利等相關優惠。因此,我們建議廣大車主朋友加快安裝和使用ETC,充分享受通行便捷、交費打折、加油優惠、停車便利等各種政策紅利,讓自己的出行更經濟、更便捷。

五、關於預約通行

(十八)未安裝ETC車載裝置的車輛,能否享受通行費優惠政策?

答: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加快推進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快捷收費應用服務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改基礎〔2019〕935號),自2020年1月1日起,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各類通行費減免等優惠政策均依託ETC系統實現。

考慮到運輸企業和貨車車主對預約通行方式還需要逐步適應,對運輸鮮活農產品和跨區作業聯合收割機(插秧機)的車輛,設置了半年過渡期。在2020年6月30日前,這些運輸車輛,未安裝ETC車載裝置的,經出口收費站查驗後符合條件的,也可免收車輛通行費。出臺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通行費優惠政策的省份,可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過渡期政策。過渡期結束後,運輸鮮活農產品、跨區作業聯合收割機(插秧機)和國際標準集裝箱的車輛,通過安裝ETC車載裝置並預約通行的方式,享受通行費優惠政策。

(十九)哪些ETC車輛,需要採用預約通行的方式享受車輛通行費優惠,為什麼需要採用預約通行方式?

答:安裝ETC車載裝置的鮮活農產品、跨區作業聯合收割機(插秧機)和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在通行收費高速公路時,需要採用預約通行的方式享受車輛通行費優惠。取消省界收費站後,高速公路通過ETC門架系統實行分段計(收)費。由於門架系統只能識別ETC車輛的身份和車型,並不能識別ETC貨車所裝載的貨物品種。因此,針對特定貨物運輸的優惠政策,必須通過預約通行方式,使收費系統提前獲知貨物信息,才能按相應的優惠費率計(收)費,確保符合條件的車輛順利享受優惠政策。

六、關於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以下簡稱集裝箱運輸車輛)預約通行的問題

(二十)如何辦理集裝箱運輸車輛專用ETC車載裝置?

答:集裝箱運輸車輛在全國任意一個ETC辦理網點都可以辦理集裝箱運輸專用ETC。辦理時,除提供辦理ETC所需的一般基礎資料外,還需提供車輛的“道路運輸證”,道路運輸證的經營範圍需包含“貨物專用運輸(集裝箱)”。

(二十一)運輸集裝箱時如何進行預約通行操作?

答:集裝箱運輸車輛通行費優惠預約分為個人預約和企業預約兩種形式。個人用戶使用手機,通過“中國ETC服務小程序”中的“集優服務(集裝箱運輸車輛通行費優惠預約通行服務)”功能進行個人預約;運輸企業用戶通過電腦登錄“集優服務”網站進行企業預約。用戶根據提示進行註冊登錄,選擇運輸起止點(高速公路收費站)、擬通行的省份、集裝箱基本信息等,進行預約通行,享受優惠政策。

考慮到運輸企業和貨車車主對預約通行方式還需要逐步適應,出臺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通行費優惠政策的省份,可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過渡期政策。過渡期結束後,集裝箱運輸車輛統一通過安裝ETC車載裝置並進行預約通行的方式,享受通行費優惠政策。

(二十二)預約通行後,集裝箱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是否還需要停車查驗?

答:預約通行後,原則上高速公路出入口可不再對集裝箱運輸車輛進行停車查驗,但駕駛人需要在出發前的貨源地和運輸結束後的目的地分別拍照,向系統上傳帶有車牌號和集裝箱編號的照片,證明預約信息與實際運輸一致,供系統核驗。

(二十三)預約信息與實際通行情況不符如何處理?

答:預約信息與實際通行情況不符的,將無法享受集裝箱運輸車輛通行費優惠政策。一個月內如連續三次出現預約信息與實際通行情況不符的,該車輛的預約資格將被凍結,將無法再享受全國的集裝箱運輸車輛通行費優惠政策。被凍結的車輛可向對應的省份提出申請,經核驗通過後,恢復預約資格。

(二十四)如何享受不同省份的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優惠政策?

答: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個人用戶和企業用戶分別通過“中國ETC服務小程序”中的“集優服務”功能和“集優服務”網站,向有集裝箱優惠政策的省份提出申請,符合對應省份優惠政策的集裝箱運輸車輛,即可享受對應通行費優惠。

七、關於鮮活農產品和跨區作業聯合收割機(插秧機)運輸車輛預約通行的問題

(二十五)如何進行預約通行?

答:交通運輸部路網中心建立了全國統一的預約服務平臺。鮮活農產品和跨區作業聯合收割機(含插秧機)運輸車輛的駕駛人或其委託的代理人,在車輛駛入高速公路前4小時,可通過“中國ETC服務小程序”進行網絡預約,也可在收費站入口指定車道進行車道預約通行登記。對未提前預約的鮮活農產品和跨區作業聯合收割機(含插秧機)運輸車輛,仍然可以通行高速公路,但會被按普通車輛統一扣費,在出口申請查驗並符合條件的,按期辦理退費。從便利公眾的角度出發,我們建議司機朋友儘可能安裝使用ETC並進行預約通行,以便充分享受優惠政策。

考慮到運輸企業和貨車車主對預約通行方式還需要逐步適應,特別設置了半年過渡期,在2020年6月30日24時前,運輸鮮活農產品和跨區作業聯合收割機(插秧機)的車輛,未安裝ETC車載裝置的,經出口收費站查驗後符合條件的,也可免收車輛通行費。過渡期結束後,運輸鮮活農產品和跨區作業聯合收割機(插秧機)的車輛,通過安裝ETC車載裝置並預約通行方式,享受通行費優惠政策。

(二十六)預約通行後,在高速公路出口收費站是否還需要停車查驗?

答:鮮活農產品和跨區作業聯合收割機(含插秧機)運輸車輛的駕駛人員,應在高速公路出口收費站設立的指定查驗點,主動向收費站工作人員提出申請,待查驗過後,方可離開收費站查驗點。如查驗結果合格,按規定免收通行費。否則,將全額扣除應交的車輛通行費。

(二十七)未預約的車輛能否享受免費通行政策?

答:未進行網絡預約或車道通行登記的,由於在ETC門架系統已按正常車輛進行了計(收)費,經查驗合格的,可按特情業務辦理退費。車輛駕駛人或其委託的代理人可憑查驗碼,通過“中國ETC服務小程序”申請退費。由於完成退費需要一定週期,建議司機朋友儘可能提前預約,避免發生先交費、再退費的情況。

(二十八)對假冒鮮活農產品運輸等失信車輛如何懲戒?

答:對違反《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被確定為拒交、逃交、少交車輛通行費的車輛,可拒絕其通行高速公路,並按照《交通運輸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優化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發〔2019〕99號),記入高速公路信用黑名單,在一年內不得享受任何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並將有關失信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並對外公開;對信用記錄良好的車輛,將逐步降低查驗頻次,不斷提高其通行效率。

(二十九)運輸哪些鮮活農產品可享受免費通行政策?

答:整車合法裝載運輸全國統一目錄內的鮮活農產品的車輛,經查驗符合條件的,可以免費通行。其中,全國統一目錄內的鮮活農產品品種,按照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完善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的緊急通知》(交公路發〔2010〕715號)以及《交通運輸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部署進一步做好非洲豬瘟疫情聯防聯控工作的通知》(交應急明電〔2018〕13號)、《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對轉地放蜂車輛恢復執行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辦公路明電〔2019〕20號)和《交通運輸部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對仔豬及冷鮮豬肉恢復執行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辦公路明電〔2019〕77號)的規定執行。

八、關於清理規範地方性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

(三十)國家現有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哪些車輛可以減免車輛通行費?

答:根據《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以及國務院的有關規定,有七類車輛可以減免車輛通行費:一是軍隊和武警部隊車輛;二是公安機關在轄區內收費公路上處理交通事故、執行正常巡邏任務和處置突發事件的統一標誌的制式警車;三是經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執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四是進行跨區作業的聯合收割機、運輸聯合收割機(包括插秧機)的車輛;五是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六是重大節假日期間行駛收費公路的小型客車;七是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除此之外,其它車輛通行收費公路時,都應按照規定交納車輛通行費。

(三十一)為什麼要清理規範地方性通行費減免政策?

答:地方出臺的通行費減免費政策,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國家鼓勵、地方出臺的減免費政策,如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省內定期定線運行的客運班線車輛以及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等,符合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相關政策要求的,都將繼續保留。另一類是沒有國家相關政策依據、由地方自主出臺、且違反公平競爭有關規定、或需要停車接受人工查驗、或影響跨省車輛正常交費的,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進行清理和規範。

(三十二)地方性通行費減免政策清理規範的實施主體是誰?計劃何時完成?

答:根據相關法律和法規規定,地方性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清理規範的主體是省級人民政府。各地省級交通運輸應在省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抓好落實工作,並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清理規範,確保全國高速公路通行費收費政策科學統一。

(三十三)今後各地是否還可以出臺地方性通行費減免政策?

答:為維護全國統一規範的公路收費秩序,確保車輛不停車快捷通行,除《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以及國務院另有規定外,今後各省(區、市)不得以任何形式制定出臺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

九、關於優化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

(三十四)為什麼要優化“綠色通道”政策?具體如何優化?

答: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後,“綠色通道”政策在執行過程中會面臨以下問題:一是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仍然需要停車查驗,無法實現不停車快捷通行;二是部分省份在全國統一的《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外,又自行增加了一些新的品種,導致省際之間政策不統一;三是假冒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偷逃通行費的現象將大量增加,擾亂公路貨運市場秩序,損害高速公路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針對這些問題,我部在繼續嚴格執行“綠色通道”政策的同時,將通過優化服務、調整查驗方式、建設信用體系等措施,不斷優化提升服務能力。一是為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安裝ETC車載裝置,保障其在高速公路入口、出口使用ETC專用通道,實現不停車快捷通行。駛出出口收費站後,在指定位置申請查驗,符合規定的,免收車輛通行費。二是建立預約服務制度。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通過網絡或客服電話系統提前預約通行,避免出現先扣費、再退費的現象。對未提前預約即進入高速公路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將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退費。三是建立信用體系。對經查驗屬於假冒或混裝的車輛,記入“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對信用記錄良好的車輛,逐步降低查驗頻次。

(三十五)如何判斷“整車合法裝載運輸”?

答:按照相關規定,“整車”是指所載鮮活農產品應占車輛核定載質量或者車廂容積的80%以上,且沒有與非鮮活農產品混裝等行為;“合法”是指車貨總重和外廓尺寸均未超過國家規定的最大限值,即符合《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2號令)以及《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關於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的實施意見》(交公路發〔2017〕73號)等相關規定。

(三十六)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為什麼要實行預約通行?

答:取消省界收費站後,全國高速公路將統一實行“邊通行、邊計(收)費”的新模式。由於ETC門架系統無法識別貨車所載貨物品種,若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不提前預約或在入口登記,會按照普通貨車進行計(收)費,待出口查驗符合免費條件後,需要再進行退費。由於退費需要一定程序,不僅會影響用戶體驗,還會在一定時間內佔用鮮活農產品運輸業戶的資金,增加其經營成本。通過預約通行,收費系統可對符合條件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自動執行免費操作。

(三十七)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如何查驗運輸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

答: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駛出出口收費站後,可以在指定位置申請查驗。收費站將立即開展查驗,對符合政策規定的免收車輛通行費,屬於混裝、假冒等不符合政策規定的按規定處理;未申請查驗的,按規定收取通行費。出口收費站外廣場暫不具備查驗條件的,可繼續在收費車道內實施查驗。

(三十八)為什麼從2020年起單卡用戶不再享受原則通行費基本優惠政策?

答:對ETC車輛給予不少於5%的車輛通行費基本優惠政策,目的是鼓勵車輛安裝使用ETC,提高通行效率,促進節能減排,同時降低高速公路運營成本。ETC單卡用戶,是在計重收費的條件下,為貨車實現非現金支付提供的一種服務方式,只能用於人工收費。由於其無法實現不停車快捷收費,從2020年1月1日起,將不再享受ETC優惠政策。對這部分用戶,我們將組織相關機構為其免費安裝ETC車載裝置,保障其繼續享受各類ETC優惠政策(包括不少於5%的車輛通行費基本優惠政策)。

河南交通廣播記者: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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