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編碼規則(試行) 及證書參考樣式的公告

​ 教職所〔2020〕49號

為指導教育部門組織遴選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製作和發放,現將經國務院職業教育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審議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編碼規則(試行)及證書參考樣式予以公佈。

附件:

1.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編碼規則(試行)

本編碼規則適用於對教育部組織遴選的職業技能等級 證書進行編碼,採用 24 位數字編碼結構(見表 1),從左至 右的含義分別是:

1.第 1 位為證書類型代碼,面向職業院校在校學生的職 業技能等級證書取值為 1,面向社會成員的職業技能等級證 書取值為 2。

2.第 2-7 位為證書對應的職業技能等級標準代碼,表示 標準主要面向的職業技能領域。

3.第 8-10 位為開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職業教育培訓評 價組織代碼。

4.第 11-12 位為證書等級及拓展代碼,其中第 11 位為等 級代碼,初級為 1,中級為 2,高級為 3;第 12 位為預留的 等級拓展位,目前統一暫定為 5,未來可根據需要拓展,如 在初級中拓展一級、二級等。

5.第 13-14 位為考核站點所在區域代碼,取值見區域代 碼對照表(見表 2)。

6.第 15-17 位為所在區域內考核站點序列號,由三位數 字(不足三位時在前面加零補足)組成,不同區域分別從 001

開始編排。

7.第 18-19 位為證書考核年份代碼,如 2019 年考核證書 的年份代碼為 19,2020 年考核證書的年份代碼為 20,以此 類推。

8.第 20-24 位為證書核發序列號,按照每年度該考核站 點考核通過的證書各等級從 00001~99999 依次順序取值。

以上第 1、4、5、6、7、8 條有關編碼由培訓評價組織 根據規則確定,第 2、3 條由教育部職業技術教育中心研究 所賦碼。

關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編碼規則(試行) 及證書參考樣式的公告

2.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參考樣式

關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編碼規則(試行) 及證書參考樣式的公告

(附件部分內容)


教育部職業技術教育中心研究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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