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議深圳對律所平等適用疫情期間公積金優惠政策

南都訊 記者張小玲律師事務所也擔負著用人單位的責任,深圳市人大代表謝蘭軍近日建議,深圳市住建部門應加強政策研究,對律師事務所平等適用公積金繳費優惠政策,允許緩交或免交。

律所也擔任企業的責任

律師事務所也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按照企業類別依法納稅,擔負著用人單位的責任。雖然律師事務所名稱和執業許可證及設立的法律依據有別於市場主體的企業和《公司法》的規定,但律師事務所應屬於市場主體中的特殊類型企業,且是中小微企業,抗風險能力較弱,生存壓力較大,這需要政府明確以市場主體相待之,並實施優惠政策覆蓋減負。

深圳市人大代表謝蘭軍認為,律師事務所能與其它市場主體共同平等參與到市場經濟活動中,參與到社會治理中,明確將律師事務所視為特殊類型企業具有現實意義,也能夠享受住房公積金扶持政策。

深圳應給予律所優惠政策

新冠肺炎疫情對全國各行各業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衝擊,其中又以中小微企業影響最大。國家相繼出臺多項扶持政策來支持中小微企業抗擊疫情,對中小微企業的減負效果明顯。但這些減免政策未能具體明確律師事務所享受國家規定緩繳住房公積金的扶持政策。

2020年2月19日,全國人大代表高子程律師向國家人社部提出了“請人社部明示:律師事務所可以平等享受企業減免社保費和緩繳住房公積金政策”的建議,2020年3月8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稅務局聯合發佈《關於做好北京市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工作的通知》,明確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免徵中小微企業(包括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特殊類型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北京市的律師事務所可平等享受該社保減免政策等,即北京市已明確律師事務所可以平等享受中小微企業扶持政策。

為此,謝蘭軍建議,深圳市住建部門在執行國家一系列減免徵收政策時,應主動給予律師事務所與中小微企業的平等地位,加強政策研究,對律師事務所決定緩交或免交,以平等適用公積金繳費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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