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兩車道,車速已120,後車不斷閃燈喇叭似乎超車,給讓嗎?

長樂常安


右車道沒有車時就可以讓,後車超速行駛,那是他的事。如果右車道車輛密集的話,你在超車道上行駛,應該是處在不斷的完成超車,只要你車速在超車道上不低於該路段規定的速度就談不上讓不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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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車有明顯超車意圖,應在安全前提下讓行,這是基本禮儀,你以為你是幫他不超速,實際是影響他人通行,當然要在安全的前提下。至於他有什麼急事,是否違章,不是你考慮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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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決不讓,保持正常時速行駛。現在高速不存在超車道,只有混合車道,小車道,分道限速。後車想超車,必須不得影響正常行駛車輛。完全可以右側並道。並道行為不屬於右側超車。

那些不懂法的好好看看配圖

補充一點,很多人在超車的時候問什麼都覺得前車必須得讓你,麻煩別人給你讓路就那麼心安理得嗎?有沒有想過前車有可能是個新手,或者是個女士。她讓你,她萬一出了事故,你良心過得去嗎?我通常開車都是壓著130開,遇到前面有車,就打燈,並道旁邊車道開下去。自己超車是自己的事情,讓別人讓本來就是給別人添麻煩。不能把麻煩別人看做那麼心安理得。



清風吹不動許多牛


這事我遇到過,兩條車道我在右道,巡航速度100,前面有貨車距離大約100米我準備變道超車,左道來車不停閃燈,距離200米開外。我沒理他繼續超車,完成後我變右道,後車上來和我並行一段後突然甩我方向,然後加速想離開,呵呵,一臺奧拓你能跑過我?一腳油就追上他還他一甩然後減速,奧拓老老實實的走了,一個小屁孩在高速上簡直不知天高地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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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唄有些人喜歡高速開快車,千萬別賭氣在高速上,平時開車我也讓,從來不滯氣,我家哪個經常不讓,我說你讓他有怎麼樣了!你能慢多少掛上多麻煩😡他說反正他的錯,他給修車,我說簡直是有病,又當午時間,又弄個破車,一定要良好心態


健康天使—馨宜


這麼說吧,我家裡孕婦7個多月了,我不止一次幻想過如果孕婦羊水突然破了我應該用哪種開車方式把她送醫院。

回到樓主這個問題,不排除後車路怒症或者願意飆車逞能。但是如果換種方式考慮,他車上可能有一個即將生產的孕婦、一個垂危的病人、一場事故中的倖存者、一個鮮活等待被移植的器官、一個可能被蘋果卡主嗓子的兒童,甚至可能是被汽車撞的奄奄一息的寵物狗……我寧可相信每個司機開快車都有迫不得已的理由,他們寧可違規,也要拯救生命。而且,你所認為的他們,總有一天會變成我們,記住是總有一天,你一定會遇到讓你迫不得已寧可違法也要快開快車的情況。所以我建議大家相互理解,不逞一時之能,那些說堅決不讓道,還要踩剎車或者點剎的人,送句古話給你們: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你永遠不知道後車裡坐的是不是陌生的好心司機拉著晨練突發心梗倒在路邊的你爹!


把三觀扶正


春節前,我駕駛大型危險品牽引車,在濟南繞城G2高速,出隧道後,有幾公里下陡坡,突然剎車失靈,每小時90到100公里速度,我嘗試拉主車手剎,和牽引車手剎,拉排氣制動,都一點不起作用,我緊張的要死,突然前面施工,道路窄,碰巧在施工的地方有一個高速入口,有很多小車上高速,我一邊連續明氣喇叭,一邊閃遠光燈,還好有2個小車在入口處停下給我讓路,左邊超車道有一個小車,故意踩剎車,我緊靠他的車,大約幾釐米。快速駛離。嚇了一身汗。好在下坡慢慢沒有了。有驚無險。距離前面堵車停下後,大約2間房子遠。我慢慢行駛到長清服務區,待剎車冷卻後,爬到車下調整剎車後,才慢慢開回去。真的感謝讓路的小車,如果出了事故,我估計兩種可能,1我現在在監獄,2估計命都沒了。每個月都能遇到小車故意別大車,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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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不能一直佔用超車道,即使你正常跑120邁,也應該回到右車道,這種情況下你應該讓,但如果你右車道前有車,那麼你超車後也應該馬上再回右車道,總之不能一直佔壓快車道行駛。


一樹05051818


告訴你!首先前車違章了,如前車"超完車″即變更到"行車道″讓了後車,這後車不變回"行車道″?也違章了!

你首先要清楚高速公路上的幾條道是什麼道?什麼用處?有什麼交規又適應什麼交規!

我就囉嗦一下吧!

高速路一般有"四車道″!

最左道為:"超車道″,交規規定:是"超車專用道″,超完前車即應迴轉到"行車道″,按正常"行車道″限速行駛,一般為:90-120/時之間的速度,或視路況行車。

左第二道為"行車道″(小型車專用)功能是:正常行駛車道,一般速度在90-110公里內,如需超車即提速至120/時後,變更到"超車道″上行駛,並按:"白天轉向燈光和嗚滴提示前車″,"夜間遠近燈光變換提示,當然轉向燈也應開,喇叭可不嗚″!

雖然各自在各道上,但這些提示不可缺失!否則都是高速行駛,安全第一。

在超車完成後,如"行車道″前後無障礙,即可立即"打轉向燈提示″變道回到"行車道″,以便後車超車!

切記!超完車,本車不得一路佔用"超車道″進行行車!這是"違章行為″!

行車道"大客車″也可正常行車。

大貨車不得長期佔用"小客″車道!

第三道為:客貨車道專用。

第四道為:應急車道。

所以講:佔用"超車道″變成"行車道″用?!你就違章!如遇攝錄點即會被"攝錄″記分。

明白嗎?

如不明白?你可去讀一下"機動車駕駛人安全操作規範"中第四大條第五款中123456小條裡關於"高速公路超車"交通規則與操作要點!

即:"科目一″的考試大綱!你質疑我?只能說明你"科目一″交規知識不全面!"科目一″考試(ABCD四卷)抽卷你抽中的可能是"B卷″!沒有這類考試題!


用戶黃山路老芋頭


我是一個有三十年駕齡的老司機,開車時間長了,有點心得分享給你,首先在高速公路上開車,無論什麼時候都不開鬥氣車,要氣定神閒,誰都可以超我;其次在雙向四排道高速開車,進入快車道超車後習慣性的併入行車道;再次,我不管在什麼樣的高速上,也不管我的速度是多少,後邊車只要打喇叭,我在確認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會讓道給後方車輛!不要認為這樣是軟弱,這是對生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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