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境外入永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上下全面动员、全力应对、周密防范,疫情防控形势呈现持续向好的态势。截至3月11日,全市连续31天无新增确诊病例。目前,疫情在多个国家快速扩散传播,近几天,国内新增确诊病例除湖北外全部为境外输入病例。我市位于四省结合部,面临着境外疫情输入的严峻风险,严防“外来输入”是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现就加强境外入永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坚持一视同仁

境外入永人员,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一视同仁、无差别地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境外入永方式包括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

二、加强属地管理

各级各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必须慎终如始,防范意识不能降低,坚持严防输入策略,优化防控手段,全面排查境外入永人员,严密防范境外输入风险,所有人员出入小区、散居片实行“两证一扫一测”防控措施,加大对境外人员的排查力度;各乡镇、市直及驻永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居民开展宣传教育,如知晓或有亲友拟从境外返永,进行如实报告,对输入性疫情风险隐患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有效阻断疫情传染源、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三、强化联防联控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各乡镇、高铁站、卫健、公安、交通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强化信息共享,统筹做好信息通报、身份登记、健康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严格管理、严把关口、严守防线。

四、严格隔离观察

凡境外入永人员,一律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其中:

1.来自、停留或途经疫情严重国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2.其他国家入永并在永有固定居所的,纳入社区防控体系,实施居家隔离措施;

3.其他国家入永并在永有稳定单位的,由所属企事业单位提供场所,实施隔离措施;

4.其他国家临时来永短期公务或商务活动的,须在我市指定地点入住,由接待单位落实疫情防控第一责任;

5.来自其他国家在永无固定住所或单位的,须在我市指定地点集中医学观察,由属地全程负责监督管理。

五、做好核酸检测

对所有境外入永人员(包括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的人员)到永后隔离未满14天的,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六、主动如实申报

1.凡是境外入永人员,出发前必须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主动报告行程、目的地、所乘坐的交通工具以及身体健康情况;

2.凡是境外入永人员到达高铁站、车站后应如实填报旅居史,自觉向检查人员报告个人来往真实情况,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措施。

3.凡是境外入永人员的家庭成员或亲属,应提前2天如实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境外亲属返永车次等相关情况,自觉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措施。

4.凡是主导邀请、接待境外人员入永的单位,应提前2天如实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境外入永人员来永车次等情况,积极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措施。

5.凡是境外入永人员不如实申报、不主动配合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措施的,由公安机关强制集中隔离。除自行承担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等相关费用外,对因其隐瞒行为而直接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也将承担连带责任。

6.凡是违反本通告要求,迟报、漏报、瞒报、不报境外入永人员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

【提醒】

@所有拟入境返永人员,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请您出发前向永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行程、交通工具以及健康状况;境外入永人员应如实填报旅居史,报告个人来往情况,并隔离观察;境外入永人员亲属应提前48小时向社区报告境外亲友情况,配合落实隔离观察,否则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如有疑问或举报,市民可拨打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0370-2712270

0370-271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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