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待崗工資如何計算髮放合理?

孫小晞


個人認為應該按時企業的實際情況而定。常年盈利的企業自然不差這些錢。因為一個熟練的工人和技術人員才是企業的生存之本。反之一個虧損的企業,發放待崗工資,也許會成為壓倒他最後的一根稻草。


義烏流浪漢


一般來說,發放工資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具體問題還需要根據實際狀況來決定。

相關通知規定如下可以參考:

1、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2、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3、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

4、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疫情期間如果出現了不能工作的情形,那麼作為單位同樣也需要支付相應的工資,但對於工資的標準就要看實際的情況,是否屬於完全停產停業,但不管是如何在發放的時候都不能低於最低的工資標準,這樣才能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如遇到相關問題可先與企業溝通了解,無果後找有關部門反映情況,諮詢解決途徑。


吉工聚焦


下面是我截取的法律依據。您可以參照一下。

因疫情待崗期間,超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沒上班發放生活費,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生活費標準,各地並不完全相同。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


小潘北漂日常


你好,其實最合適的還是發放最低標準的工資,疫情是沒有人可以預料到的,我們公司做法,按最低標準工資加500元錢發放。這樣,我們員工可以心繫公司。其實我們一個月為公司的創收可遠遠比公司發給我們的工資是多的多。公司心中有員工,員工心中就肯定會有公司。謝謝


財緣閣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發放最低保障工資,也就是底薪呀!至於怎麼計算呢?這得根據當地人均收入和相關行政部門的規定來確定了。


健康大任你有份


疫情期間待崗工資如何發放合理?

以前期間貸款工資,我們老闆給說的是1000塊錢。我們單位沒有錢。能給每人發1000,不用上班也已經不錯了。


99淡淡的清香


同問,已經兩個月沒發工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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