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看到野生动物被猎杀、贩卖或隐蔽交易时,你会站出来举报吗?

我思我享


当然,保护动物,实际上就是在保护我们自己,大自然的力量潜移默化,一旦事态恶化超出生态系统的承受范围,将悔之晚矣,所以,要尊重自然,热爱动物,不要去学欧洲人的野蛮滥捕,更不要学沿海渔民用绝户网,鱼药,炸药,这一些的行径将导致几何数量级的恶果,长江生态的恶化就是个典型范例,不仅白鲟灭绝,有近百种珍稀鱼类早就灭绝,只是没有公布,中华鲟全是依赖养殖成功,野生的早已灭绝了,白鲟从来没有人工繁育成功,所以大家就明白了这两种野生鱼的遭遇其实是一样的,现存中华鲟全是养殖的。


户外运动FAN


本人农村人,从小就喜欢打野,八九十年代,生活在当地的野生动物,没少被我捕猎过,其中以斑鸠,野兔,野鸡占多数。

2000年后,相关部门对土铳进行收缴,管控,直到法办。守法第一,我心爱的土铳,被拆解了,管身当作钢筋浇灌进混凝土了……

我们当地属于半平原地貌,最大的野生动物是猪獾,狗獾。但到了我玩打野的时候,獾类就很少了。主要是乱坟岗,荒埂,沟壑等利于獾类栖身的地方少了,都被人们开成了田地。其次,獾的肉不但美味,獾油更是治烧伤,烫伤的灵药。所以獾类价格不菲,有人专门捕獾子卖,发现獾子洞,下夹子,下套,24小时候值守,直到捕到獾子为止……

我见过几次獾子洞,但是没有别人24小时苦守的精神,所以一直没有捕到过獾子。当地最常见的稍大一点的野鸡野兔,就成了我主要捕猎对象。斑鸠因为数量太多,肉又比较好吃,虽然小,但每次出门打野,若没有捕到野鸡野兔,斑鸠就是顺带的猎物,总不能空手而归吧~

我捕猎野味,玩和吃占一半因素,换钱占一半因素。我记得一开始,野鸡野兔5~10每只,到后来5~10元每斤。

吃多了野鸡,觉得野鸡肉并不好吃,炖汤还感觉有一股酸味。我认为野鸡没有农村的土鸡好,但肯定比不上斑鸠的味道。

野兔进入冬天,肉质相当鲜美,尤其是雪天的野兔,绝对是上等佳肴。

夏天的野兔就不敢恭维了,肉质土腥味,草腥味较明显,其口腔布满草绿色,如要吃兔头,一定要用刷子清洗口腔。所以,饭店里做的兔头我是不吃的~

没有了土铳,再加上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也逐步加强,捕猎野鸡野兔对我来说就成为过去式了,曾经捕猎的经历只能成为记忆,成为故事……

农村听不到土铳的声音了,但不代表没有人捕野鸡野兔。除了传统的夹子,套子,人们发明了电瓶逆变高压线电捕野兔,还用微型汽油机带头灯,用强光照刺,再靠汽油机声音掩护(后来发展成用音箱),迷糊野物,最后用抄网扣上。还有一种玩法用猎犬撵野兔野鸡。目前还有用弹弓来捕猎的。

以上任何一种玩法,我都不再玩,一是要守法,二是大自然恩赐予我,属于我的野物,已给予过我了,不必再去强求,更不能贪婪,顺其自然吧……

如果被我发现有人捕杀,贩卖,隐蔽交易野生动物的,我会举报吗?这要看以下情况来决定。

一、发现是熟人,或以前的猎友所为,我只能闭一只眼,合一只眼了。

二、农村有一种人,专门靠打野增加点额外收入,还是算了吧。

三、发现夹子和套子,我会破坏掉,有些我不捕了,你也别想捕的心理。

四、城里人驾着车,带着猎狗,利用夜晚来乡下以捕猎找刺激的,我发现一次举报一次。

五、发现有电瓶高压电捕的,也要举报,这是能致人伤亡的。

六、晚上用弹弓在城市小区,公园里捕鸟的,我会举报,因为弹珠会误伤人。

七、如果在菜市场发现有卖野味的,我一定举报。

八、发现毒杀野生动物的,我也要举报,投毒的危害性不可估量,且犯法。

列举以上八条,纯属个人想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仅供讨论。

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一样,都是自然资源。地球以人类为主宰,一切自然资源,关键时候以服从于人类的利益为主。

保护野生动物,各国有各国的国情。如果某种野生动物泛滥了,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影响,那肯定要捕杀之……

此题就此作答,请条友们赐评!

(关注净土TC,看我讲打野的故事)


净土TC


我会的,决对不允许捕杀野生动物,流浪猫狗,国家应该出台严历的政策多判狠判,防止捕杀


水密桃luo


阿弥陀佛我是善男从不杀生,人与自然要和睦相处共生共存,切莫涂害生灵,种善因得善果[祈祷][祈祷][赞][赞]


小朱阔野


其实不是举报能解决问题的,根本就在于建立很好的监管机制。抓者从罪,吃者重罚,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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