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凡是商業化了的藝術作品,就不是藝術了,這話對嗎?

從此一人在江湖


沒有商業化,也沒有藝術作品的發展。藝術作品雖然說是為人民群眾服務的,但商業化也是藝術家創作的一個巨大的推動力,沒有推動力的藝術是不長久的,但是在商業化和藝術之間要有個平衡,是一味的迎合消費者的需求,還是有自己獨立的藝術視角?這些都要兼顧,這也是藝術創作者高下之分的評判標準。以電影藝術為例,沒有商業化電影就不可能這麼發展,就不會有更多的人才投入到這個行業,只有有足夠的人才吸引的環境,藝術商業化市場才能長足的發展,另外,商業化發展也會兼顧藝術的水平。否則在商業化道路上就不能走的太遠,因為評價藝術的高低也是以商業價值做一個很重要的衡量標準。所以我認為商業化了的藝術作品也必須是藝術。


濟元堂養生主


關於藝術商業化後還是不是藝術的問題,我認為不能一概而論。首先我不認為藝術跟錢有什麼對立衝突的關係,認為商業化的藝術不是藝術,就跟糾結於窮人變富了還是不是人的愚蠢問題一樣。

一、需要明確的是,金錢是我們的朋友,貧窮才是我們的敵人!對藝術而言也是這樣,經濟上的寬裕能讓藝術家少了許多現實的束縛,有了更多的創作條件和自由,畢竟,藝術家創作的作品往往不能直接解決生活問題。所以拜金主義固然是不可取的,但理性愛財卻是完全正當合理的。

二、在藝術領域,需要批評的是那些無底線炒作、不學無術卻以“大師”自居的人,這些人以欺騙大眾來為自己謀取本不該屬於他們的名利。這類人一旦高居廟堂,則藝術界就會被搞得烏煙瘴氣、亂象叢生。

三、在歷史上,我們有許多商業化促進藝術繁榮的例子,比如正是有了商業的發展,才有了中國瓷器技術和藝術的雙重發達;古代因為有畫像的需求,對肖像畫的要求越來越高,於是人物畫也得到了很大的進步……

如果非要抬槓的話,那麼我們確實要反對過度商業化,而不是適度的商業化。這就跟人吃飯是好的,但沒飯吃和飯吃多了對人都會造成傷害一樣。如果您對這個問題有什麼其他的想法和看法,歡迎和我一起探討,謝謝!







小溫狗的文藝社


有人說凡是商業化了藝術品就不是藝術品了,這個題問我覺得的不對,任何事情都不是絕對的,都有兩面性。就拿超寫實畫家冷軍先生的油畫作品《小姜》來說,在拍賣會上經過層層舉牌叫價,最後這件作品以6000萬成交。可以說,這個價格是中國油畫乃至冷軍自己的一次巔峰,在整個文化界引起了不小的轟動。到底是什麼樣的一幅畫作能賣這麼多錢?這幅畫又究竟好在哪?這兩個問題成為了後來人們議論的焦點,讓你說超寫實畫家冷軍這個作品就不是藝術品嗎?在市場經濟下,如果沒有資本的持續進入,之前的“藝術”積累就很難有效成體系的形成聚合效應,最終這個藝術門類還是很難形成產業。

商業化的藝術是從商業開始的,藝術僅僅是一個載體,這是生意,是以盈利為目的的行為,藝術主要是配合體現。這並不是說藝術不重要,而是起點決定了目的和手段。

而藝術商業化,在我看來更是藝術從業者應該認真考慮的。這裡是以藝術為起點,在不影響藝術表現力的情況下去整合商業,從古至今好多藝術家的藝術作品都是通過商業化了才能體現了他的藝術價值。





三順雕塑


個人覺得不是,藝術作品如果單純是藝術,只是一種藝術,不能被普及,也就不具備被傳播性,那也就是不是藝術了。有商業價值的藝術作品才能被廣發認同,其藝術價值也會被藝術領域所普及,才會具有廣泛傳播性,才能在世間流傳下去。比如一些畫家,最初他的畫並沒有被認同,只做自己的藝術,認為自己很有藝術價值,最後一副畫賣不出去,窮困潦倒。最後死了畫出名了,有了市場價值,又被人一番推崇,從此臨摹的人多了起來,一副假的畫都能賺錢,這就是藝術作品商業化。藝術本身高於生活,也源自於生活,大多數人如果只考慮自己自娛自樂,那就不要做藝術品了,作為藝術品它一定有藝術和商業雙重價值,藝術家也能以此為職業。但是如果太過於過度的商業的包裝,或者炒作也未必是好事,本來很簡單的藝術品,最後變得高不可攀,也會失去藝術傳播的價值。也會被造假弄壞市場,反而適得其反。

所以藝術品的創作最好的也是受到知識產權的保護。





琥珀觀舍


這話不對,只是那些平庸之輩的畫家,書家的作品因藝術性不高,才無人問津。凡好作品,有文化內涵,風格獨特優秀的作品,收藏家都會直接與畫家買,或拍賣行買。你可放眼古今,凡好作品,藝術價值高,有時代氣息的作品,收藏家,鑑賞家都願花錢買。相反,俗套而無特點的作品,藝術性不高,有商業行為的作品,藝術性才高。

注意:(我說商業部份,是收藏家購買的作品,而不是普通人購幾百元的行畫,如掛於客廳的紅牡丹。不在我說範圍內)。











濃淡任由冰雪中


這話我不敢苟同。個人認為,凡事通過精湛的工藝美化,並被廣大人民群眾所喜愛的物品都可以稱之為藝術品。即使他被明碼標價,甚至在市場上廣為流通,也不影響其藝術品的定位。

只不過因受眾人數的多寡,以及欣賞群體的不同,從而決定了其藝術品價值的高低。我們不能因為他商業化了,就否認了他的藝術價值。世界上有不少限量發售的藝術品,甚至工藝品,他們批量生產,抬高價格。但喜歡的人趨之若鶩。不喜歡的人,棄之如弊履。但同樣是為藝術品。

上億的古董是藝術品,幾萬元的擺件同樣是藝術品。雖然價格差別很大,但不是恆定他們成為藝術品的超準,區別在於物品的多寡,生活使用與欣賞及受眾的群體區分。






蕭子毅


凡事都有兩面性,藝術原於心靈,商業也是一種藝術,藝術是一種心態一種心境。 如果不商業化,現在我們能接觸的大部分幾百年前的傑出的藝術作品都不會被創作出來,更不會流傳下來。商業化的藝術,其目的商業利益,而不再是藝術追求,為了達到商業目的,藝術就要成為符合消費者口味的產品,而不再是藝術作品,而從藝術角度來講,藝術被扭曲了,人們以為那是藝術,不!那是產品,而不是藝術品。真正的藝術本身是沒有商業目的的,她永遠存在於真正懂藝術的人的心中,談不上與誰脫離,因為他不是在為了迎合觀眾口味而創作。藝術商品化後,藝術不再是藝術,而是為商品而作的了,這對於藝術本身就不存在藝術價值了!藝術商品化後,人們很容易忽略藝術的真正價值,而只在乎其價錢,把藝術當作充當面子的東西.濫造的所謂藝術會更多,貶低了藝術的價值.藝術是人的心靈的有感而發,是美麗而神聖的;商品是一種由於交換的東西,是死的個體的.所以藝術商品化是弊大於利的.藝術與其它意識形態的區別在於它的審美價值。




一紙一墨一乾坤


不能這樣說,商業化了藝術的落角點還是藝術!只是揉雜了可以人為交換的成份而己!





道自來居easy


藝術和商業首先並不是對立不可並存,所以這個說法肯定是片面的。

藝術,是基於人類的審美而誕生,所以你要說你做出來的是藝術品或者你的行為是一種藝術,首先需要有人去接受,不是說你覺得自己高高在上標新立異,或者說淡泊名利孤芳自賞,就是搞藝術,藝術是需要有人去欣賞的,分別只是受眾多寡而已。

好的藝術自然有人去追捧,而這種追捧就會直接產生價值,然後生成直接的價格。而藝術品產生的價值回報也可以讓藝術家有更好的資源投入再創作,形成一個良性循環。

當然有人會說為了金錢去創作就不是藝術,這隻能是一種憤世嫉俗,無論創作的初衷是什麼,甚至就是奔著錢去,也不能否定藝術本身,好萊塢拍的電影,邁克.傑克遜發行的專輯,貝聿銘設計的建築,很多都是為了賺錢才去做的事情,做出來的也是流芳百世的藝術品。


蕉蕉


這裡我們先要知道二件事,1,何為商業,基於人們對價值的認識的等價交換為商業。2,什麼是藝術,或者說藝術的釋義。通過塑造形象反映社會生活一種社會意識形態為藝術。

好啦,我們所瞭解的藝術家大體有二種,一種是當代藝術家,就是他在生的時候已經出名!他的作品的價值很高,但也供不應求。當然藝術品當然要用時間去創作。都說藝術源自於生活,但是起碼也要生活的提純。符合當代意識形態。所以作品就不可能太多。當然就像齊白石,可能會多一點,因為他長壽嘛!即使如此也是需求者太多了。他的畫就賣得很貴呀!他在老年時期一個人養活一大家子人,據說有70到80人。正在他的畫在市場上流通實現了商業化呀!還有一種我叫後現代化藝術家,就是藝術家本人在生前沒有出名,他一生窮困潦倒,常常飯都吃不飽,還借了不少債務。到死那刻也還不上來。像凡高就是這樣,因為他的畫太超前了,當代人欣賞不來呀!不符合當代意識形態。所以他作品不能在市場上流通。因為沒有人要。還有一和叫古董,古董也分二種,一種是它的歷史文化價值,存世量太少,所以它值錢,流通量就更少了,甚至是唯一的,還有研究價值。第二種,在當代就相當有名氣,能保留下來就更有價值了,也更有研究價值。

如果藝術家的作品不商業化,吃飯都成問題。那有精力去創作呀?像凡高那樣,真是太可惜了。這裡要說明一下,所有藝術作品都一樣,上面只是舉了畫來說明。綜上述說明,藝術作品商業化就不是藝術作品,是錯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