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後對方家屬想讓我認全責,可以嗎?

包不靚


對於非主責而一時心軟認全責的車主們:

在當今社會風氣情況下,非主責而認全責不是一個好的解決辦法,很有可能是惡夢的開始!我在住院治療期間曾見過這麼一件事,一人騎摩托車因霧天視線不良在一丁字路口轉彎時與一直行小貨相撞。騎車者傷勢嚴重,交警判決騎車者負主責,小貨車過路口忽視瞭望負次責。在交警隊經雙方協商後小貨車主同意負主責,責任六四開。過了幾天傷者家屬不滿意,託人再協商責任變七三開,小貨車主同意了。傷者一看挺好說話的就想把責任變八二開,小貨車主雖不願意但看傷者傷勢嚴重以落下終身殘疾的情況下勉勉強強的同意了!這時傷者家託關係找了個“硬人”要打小貨車主全責!小貨車主不幹了,要求實事求事的判,不認主責了!傷者家一看慌了,又求人,又說好話的,最後經過交警求情的情況下,小貨車主認了主責,責任六四開,傷者佔四!

人心是不會滿足的,認主責也要看傷者嚴重不嚴重,傷者家屬有沒有想法。記住了!一時心軟很可能就是惡魔的出現惡夢的開始!


犟總213933884


千萬不要,而且也違法!

說說我的經歷:對方電瓶車闖紅燈穿過正在綠燈左傳的車流,撞到我正常右轉車右上,還好我車速不快,對方倒下頭上起了個包,其他也看不出什麼。 當時警察先叫急救車到了醫院,那女的叫醫生開這個檢查開那個檢查,當時我說你要做什麼你和醫生提,我有保險,結果醫生看後不願按她的開,就給做了個CT,她還強烈要求掛水,就給掛了。在醫院她兒子上來就衝我問打算怎麼辦,我說別急,路口有監控,是你媽媽闖紅燈,我有保險,你媽媽現在也沒大事。我喊了很大聲,輸液室裡人多,他也沒拿我怎麼樣,想了想就往我腳上看,我上車就換開車的鞋的,他找不到我的錯處。掛水時他們父子陪著,我出去買了飯菜,回來後她還說要請假,叫我去找醫生開一個月的假單。我又去找醫生,醫生說她這種情況我怎麼能開一個月的假,開單子也是要根據檢查結果的,都已經給她掛水了,掛的還是她要求的。我說我現在也沒辦法,車扣了,請他幫幫忙!

過幾天雙方到了交警大隊,醫院裡默認的闖紅燈,現在對方說不知道闖沒闖紅燈,讓警察調,其實她老公早就去看過了,她老公開出租車,對道路和法規都熟,那地方雖然有攝像,發生事故的地方照不到。她們也是可以,大廳裡就笑嘻嘻地說出來去看過什麼,還表明自己對法規很熟。掛水的時候看對方的言行,心裡對對方沒底,本來也是想我擔責的,但是警察跟我使眼色,就交了車上的行駛記錄上去,明明白白的,但是還是要擔次要責任。

到了保險理賠的時候,她要理賠員給她來回打車費,她身份證地址是離很遠的地方,可她老公是做出租車的,在市區住有房。跟我說她給幾家公司做打掃的,一個月有小一萬收入,現在她休息了一個月,要我給八千。一邊要錢一邊說其實自己看不上這點錢。理賠員說那你找人家出個證明,或者銀行流水,有就給你申請。什麼也拿不出,就是要陪她八千理賠員躲房間不跟她講了。又笑嘻嘻叫我們看她的電瓶車,說有地方磨壞了,要換新的兩百,可是當時倒下去的另一邊,指出邏輯上不對,她也不臉紅,還是笑嘻嘻的。一點磨到四點多,我說這樣除了保險應該給你的,我再給你五百,這件事就簽字結束!她不肯,要一千,八千到一千,便宜我了,我就說那我等你起訴,看法院怎麼判!理賠員也出來打圓場,她又叫理賠員想辦法多叫保險給錢,理賠員說實在找不出能給你錢的法規,最後報銷了兩百車費,她也知道只能兩百,叫老公打了一百五十多的車票,想試試能不能來回給個三百,事後她居然當場說得出口,還是笑嘻嘻地。

最後錢財上丟了五百,出了次險。對了,我車沒事,當時看著被撞的黑黑的地方,4S看後說不是底漆露出來了,是電瓶車輪胎的橡膠蹭上去,洗洗就掉,凹進去的已經在慢慢自己變平。

感謝警察,醫生,和理賠員,不然我真栽他們手裡。雖說過程中也沒怎麼接觸,但是事後回想,他們還是帶著很大的善意的,我什麼都不懂,他們沒有任由對方擺弄我。

做人要善良,但是也要提防惡!


用戶8167859373389


肯定不要,我就經歷過類似事件。

去年6月份的一天晚上,我從杭州出發回老家台州,在開到嵊州時,本來正常行駛,前面突然出現急剎車。還好我在高速開車有一個好習慣就是與前車預留了一定的安全距離,我剎住了,不過離前車的距離已經非常近了,還沒從驚嚇中回過神來,後面就被人追尾了。

由於巨大的衝擊力,我的車也撞到了前面那輛車,萬幸的是我是一直踩著剎車,所以我與前面那輛車的碰撞不是很厲害。但是我的車尾被撞爛了。沒等我開門看一下,後面那輛車又被另一輛車撞了,就這樣四車相撞了。

隨後我們把車移到應急車道,打完報警電話,然後各自下車查看車況,我後面那車司機是個年輕小夥子,態度還是很好,走過跟我說他沒剎住撞上我的車,是他全責。不過他的老婆就不是個善茬也表示,我的的車他們負責,我前面那車我自己負責。

好在第一輛車主當時在,沒等我說話他就開口了,他說他剎車剎住的時候,從後視鏡看到我的車已經剎住了,並沒有撞到他的車,後來撞到他的車說明我的車肯定被撞了,不然我不會傻到開車撞上去了。接著他的話,我也表示,反正我有行車記錄儀,到時警察來了可以看。那女的好像有點生氣就走了。

沒過一會那那年輕小夥子又來了,找我商量是不是我前車的責任可不可以歸我,這樣保險好理賠。明年如果要加保費的話,加的部分他可以補給我,我想了想還是拒絕了,因為我不認識他,所以不放心,而且我也怕麻煩。過了一會警察就來了,給4輛車定了責任,第一第二輛車,第三輛車全責。第三輛車的尾部,第四輛車全責。

後來車子開不了,我朋友來接我回家,在車上我就跟他聊了這個事情,他跟我說,不管保費加不加,都不要答應,因為這樣可能會涉及騙保,本來我的保險公司不用賠錢,我這麼一修改就要賠錢,如果查出來就是騙保。

所以你這種情況也一樣,不管對方怎麼跟你說的,像什麼你的車已經出過險了,明年保費還是要加的,還有就是反正錢都是保險公司的,跟你們也沒關係這類的,不要聽他們忽悠,因為你這種跟我以前遇到的相似也有風險,只要被查出來,你就是騙保,騙取你投保的保險公司的賠償金額,所以要果斷拒絕。


嘉佑tx


2017年,6月13日,

接孩子放學的路上,

正在等候紅綠燈想要左轉。

起步瞬間,

一輛逆行的電動車撞上了我的左側車門。

左側駕駛位的車門有些凹陷,

瞬間的撞擊力,

讓我有點不知所措。

由於電動車車速比較快,

強大的慣性彈飛了電動小哥,

電動小哥就如同紙片一般飛出,

又重重的落在地上。

小哥躺在地上,

口中鮮血不止。

電動車甩出十幾米遠,

可見當時的速度有多快。

(現場模擬)

不能明確電動小哥傷到了哪裡,

我並不敢挪動他的位置,

救人第一位,

我迅速撥打了120,122,保險公司電話。

救護車很快就把傷者拉走了,

因為當時只有我一個人,

而是留在事故現場等待交警處理。

交警到達現場後,

向我詢問了事情發生的經過,

並對目擊證人進行問訊。

現場也拍了照片,

做了簡單的記錄。

期間我多次向交警表示,

我有行車記錄儀可以提交警方,

但交警一直說不用。

事故處理過程中,

傷者老婆趕到現場,

向我傳達了最原始的惡意。

諸如,你跑不掉的;

我跟你沒完等等。

交警提出雙方同責的判定結果,

並私下暗示我,

撞傷他人,作為機動車一方態度好一些,

有利於後期理賠。

但對方家屬堅決拒絕同責的處罰,

交警無奈表示等傷者出院後再協商。

隨後問我要了行駛證和駕駛證,交強險保單,

並聯系拖車,

將我的車和撞壞的電動車拖走了。

現場處理完畢後,

據瞭解,

傷者左腿骨折,

鼻骨骨折及部分軟組織挫傷,

並無生命危險。

至於吐血是因為外力衝撞所致,

表象比較嚇人,卻沒有傷到臟器。

本著人道主義,

我墊付了1萬塊錢的醫療費(有單據),

並留下自己的聯繫方式。

事故後5天,

我和家人來探望傷者。

傷者雖然左腿骨折但恢復的還不錯,

並表示傷好後會和我一起去交警隊處理後續事宜。

看到傷者這麼通情達理,

我也就放心了。

雖然不是我撞的人家,

但畢竟和我有關係,

趕緊處理對誰都比較好。

事故後24天,

傷者出院,並聯系我說後天有時間去交警隊。

當天,

傷者在6名家屬的陪同下到場。

這陣仗,

感覺不像談判,像茬架。

剛開始我和傷者家屬的談話還是很平順的,

傷者住院的醫療費和後續的康復費用大概6萬塊,

傷者電動車(幾乎報廢)大概3000塊錢(沒有發票了),

我的汽車經過定損差不多修理費在1萬2左右。

按照我與傷者同責的標準,

我需要賠償傷者差不多4萬塊。

拋去我之前墊付的1萬塊,

我還需要給他們3萬塊錢。

畢竟我的車有保險,

真要掏錢,我也能承受。

因此我對這個處理結果並沒有異議。

但對方一看我賠不了多少錢,

自己還要倒貼,

開始輪流向我哭窮。

說自己家條件不好,

小孩還在上學,

家裡老人要照顧,

等等等。

說我反正有保險,

能不能認全責?

哭喊聲一片~

協調的交警也在一旁勸我,

讓我認全責,

非機動車本身就屬於弱勢群體。

我耳根子本來就軟,

這輪番的遊說,

也就同意認全責。

但在簽字前,

我再三和傷者家屬確認,

我可以認全責。

但是事後保險公司賠多少錢,

就給你們多少,

你們不能再額外找我麻煩,

你們同意我就簽字。

傷者同意後,

我也就在事故認定書籤了字,

MMP是我天真了!

協調完畢後,

我拿著事故中心開具的提車單,

去取車。

並按照保險公司的意思,

將車開到維修點維修。

剩下理賠的事情就全權交給了保險公司,

我本以為這場事故就要畫上圓滿的句號。

誰成想當我簽字的那一瞬間,

噩夢就開始了。

之後的十幾天,

保險公司多次聯繫傷者,處理理賠事宜。

開始傷者還很配合,

和繳費單據。

保險公司核算賠款後,

按照交強險三者險賠付範圍,

全部報銷傷者的醫院費和後續複查費用。

至於誤工費用,

按照傷者所在地的工資標準,

也就是82元每天計算,

而且誤工費最多計算30天。

傷者覺得賠的錢太少,

便開始在保險公司撒潑耍混。

要錢,要賠償,

不然就起訴我們。

保險公司每年處理這麼多事故,

這樣的理賠糾紛見多了,

並不吃他們這一套。

傷者眼看與保險公司談判不成,

便瘋狂的給我打電話騷擾。

要求我賠償他們的精神損失費,

誤工費總計12萬。

還口口聲聲說我撞了他,

我全責,我就應該賠他錢之類的話。

我尼瑪,

看見過顛倒黑白的,

沒看見過這麼恬不知恥的,

電話直接拉黑,

不處理拉到。

事故後132天,

保險公司給我打電話,

說傷者因事故產生“後遺症”,

頭疼不止,

再次住院。

問我是否可以聯繫傷者,

處理事故。

當時的我因為工作比較忙,

採用了冷處理。

就這樣,

其實整件事就算傷者不接受賠償,

對我也沒有太大的影響。

頂多就是修車的錢保險公司報批不下來,

我照常開車上下班。

2018年7月,我接到法院的傳票,

大概意思是傷者起訴我不履行交通事故處理結果,

要求我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傷殘費

差不多23萬。

雖不說我是根正苗紅的社會主義接班人,

24k好少年,

但我最少遵紀守法,

積極向上啊!

你這一紙法院傳票我就坐上了被告席

擱誰誰受得了?

前期事故處理過程中,

這起事故本應同責,

我卻耐不住乞求以全責處理,

好吧,是我活該,裝B失敗了。

即使現在我向交管部門申請事故重新定責,

也過了事故訴訟時間,

白紙黑字我全責,

我很有可能將面臨大筆的賠償。

接到傳票期間,

我不止一次給傷者打電話要求溝通。

傷者只回復我一句話,

賠我23萬,不然沒商量!

坐地起價啊!

你咋不去搶?

心裡MMP,

當時哭著喊著求我的勁兒哪去了?

法庭上,對方咄咄逼人,

顛倒是非黑白的能力有多令人髮指,

這裡我就不一一贅述了!

只是最後的判定結果,

讓我欣慰萬分,

我本以為自己要為當時的愚蠢花重金交學費,

但沒想到,

法院的判罰如同保險公司之前溝通的一樣,

3萬塊,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只是我自己搭了一點,

訴訟費和不能報銷的檢測費鑑定費。

劫後餘生,

歷時1年多的交通事故終於落下了帷幕。

相信法律!

熱愛法律!

法律萬歲!

以上文字均為客戶張先生親身經歷,小編整理!

認責一時爽,賠償火葬場

最後勸告各位車主:

發生交通事故後,

不墊付 不探望 不調解 沒有錢,

從基本人道主義出發確實太過冷血。

但是面對貪婪無度的人性,

這一原則不失為最有效的事故處理方式。

墊付、探望、調解並不是肇事方的義務,

你的義務只是承擔賠償責任罷了!


車車科技


問:發生交通事故後對方想讓我認全責,可以嗎?

答:發生交通事故雙方均有責任,事故的一方為行人、非機動車或者僅僅投保車輛交強險,一般情況下只要事故雙方達成協議,交警會按照雙方意願協議出具一方全責或者主要責任的事故認定書。

一般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應該讓交警按照客觀事實情況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建議私下協議認定全責或者主要責任。

在實務操作中,存在以下問題需要注意:

一:涉及到車輛損失:

發生交通事故後致一方車輛損失大於另一方,一方要求不報警自認全責維修另一方車輛,這種情況可以聯繫維修廠或者4S店評估損失程度及維修費用,並且支付維修費用的情況下,才可以撤離現場,否則,離開現場後,自認全責的一方大多會反悔而另一方束手無策;

二:涉及到三者傷害:

1:輕微傷害:事故致三者輕微傷害,事故中三者負有責任,不建議車輛方承擔全責,這樣在事故後期三者涉及到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時,車輛方依據事故責任可以減輕損失;

2:涉及到傷殘等級或者接近傷殘等級:這種情況受傷害的三者在事故中負有責任,一般情況下,交警會按照“傾向弱者”及“有利於化解矛盾”的原則在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時,讓車輛方承擔全責或者主要責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車輛方可以承擔全責或者主要責任,因為涉及到傷殘後,一般都會選擇通過司法程序來處理,涉及到三者的傷殘鑑定費、司法訴訟費,此時建議事故雙方協商一致後,由車輛方承擔全責或者主要責任,但是後期的司法鑑定費及訴訟費車輛方不承擔,並且通過交警隊所設的交通事故人民司法調解委員會出具交通事故人民司法調解文書,並註明雙方約定的責任,只有這樣在後期的司法訴訟判決時,約定的承擔全責“車輛方不會承擔司法鑑定費及訴訟費”,人民法院才會採納。

2019年4月26日發生的一起涉及到三者傷害的交通事故,就是事故中受傷害的三者在事故中負有責任,在分攤事故責任時,雙方有口頭協議:“車輛方承擔全責,後期費用不承擔”,但是沒有形成文字資料,一審開庭時為司法鑑定費及訴訟費由車輛方承擔而吵鬧不休……

2015年3月25日發生的一起涉及到三者傷害的交通事故,事故涉及到三方,一方醉駕摩托車且沒有賠償能力,車輛方和受害方協商達成協議:使用車輛險賠償傷殘賠償金、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贍養費……等,法院判決從賠償款中支付車輛方車輛維修費1800元……並且經過交通事故人民司法調解委員會出具法律文書,該事故案例成為從業十年處理最完美的一個交通事故處理案例。


職業保險經紀人廉為民


那你的提條件,必須補你來年的保險差額,對方和在交警隊見證下籤訂交通事故擔責協議書,約定簽訂協議後對方失去提起訴訟的權利,賠償以保險公司認定的保險賠償金額,並在協議書中寫明原事故認定的責任劃分,事故引起的原因和事故發生地點,籤協議必須在交警隊並錄製見證視頻,防止對方拿到事故全責認定書後反悔,起訴你,那你就得不償失了!


745643477


千萬不可,你認了全責後期會有數不清的麻煩事,對方會因此獅子大開口給你要錢要這要那,不想擔責就別違規,違規就別恁多廢話,況且你亂認責任,如果理賠金額較大,例如五萬以上,保險公司勢必會千方百計抓你小辮子,達到少賠或不賠的目的,車險中保險公司能爽快理賠的,基本都是責任清晰明瞭,理賠金額少,幾千,兩萬以下等,有些損失項即便你買了不計免賠保險公司也不賠,例如醫保範圍外用藥,一些進口醫療器械等,如果保險公司不賠,那就只能你自己賠,你覺得窩囊不?本來自己基本不用出錢的,因為亂認責任,到時候自己賠一堆!


燕雙英


對方家屬讓你認全責,你就認全責,你瓜嗎?

發生交通事故,非人所願,但是既然已經發生那就積極面對。根據你的描述,交警判定你負責次要責任,那就在自己責任範圍內負責任好了,該走保險走保險,保險不夠自己償,誰都無話可說。現在對方以你車輛有保險為由要求你擔全責,你想想合適嗎?如果對方在你承認全責後不放過你怎辦,另外大家都抱怨保險公司冷血,如果不是你的責任你擔全責騙過保險公司這種做法就對了嗎?所以,不避責任,多的不擔。


武陽侯919


不可以。具體理由如下:

一、可能涉及保險詐騙罪。對方目的是騙取保險費用,達到一定數額可能是保險詐騙罪的共犯。

二、不確定的因素仍存在,可能帶來訴累,也有可能增加額外開支。傷殘治療過程中,仍有不確定因素,如果全責,保險不足以賠償,剩餘費用需你支付。


南京徐劍


簡單明瞭:絕不可以!有可能牽涉騙保(刑事)!有可能被對方賴賬。

1,認定書下來了,雙方沒有異議的話,依法依規辦事即可,不要做吃力不討好的事情。

2,你認全責就是你的保險公司承擔全部損失,這個違反了當初的責任劃分,即使你能改責任認定,如數額大保險公司調查的話,你就有被判定騙保的嫌疑。

3,讓你認全責,無非對方不想出險,不想出錢,不想麻煩等原因,其實與你無關。


總結這種事情應該依法依規辦事,堅持原則,不要抱著無所謂的態度。現在法律越來越完善了,怕麻煩可以諮詢保險公司或者4S,一切都有正確的解決辦法,貪小便宜圖小方便最後吃大虧的例子太多,引以為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