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5万元 北京对共享电单车企业开出首张罚单

罚款5万元 北京对共享电单车企业开出首张罚单

3月13日消息,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官方微博消息,因违规运营租赁电动自行车,近日,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对“人民出行”平台运营商做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以来,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开出的首张罚单。2017年,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北京市交通委等十一家市属委办局于同年联合印发《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均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

罚款5万元 北京对共享电单车企业开出首张罚单


共享电单车被罚 了解之后才知道罚的真的不冤啊

  2018年11月起实施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本市“不发展电动自行车租赁”。2019年9月1日,由人民数据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蜜步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人民出行”项目启动,开始在北京投放“人民出行”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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