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顺口区安监局重拳整治出实招 开出“四项制度”工作落实不到位 首张“罚单”

旅顺口区安监局重拳整治出实招 开出“四项制度”工作落实不到位 首张“罚单”

自2015年大连市创新实施“四项机制”以来,对我区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7月,区安监局依据《关于印发持续开展全市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安委办[2018] 14 号)文件要求,聘请化工专家对全区涉氨制冷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经查,一家企业存在落实“四项机制”工作不到位,未按要求开展日研判工作,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第(五)款 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我区把安全生产“四项机制”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将其列为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的首要内容。今年先后召开三次安委会成员单位专题会议,细化分工,将“四项制度”推进工作落到实处。组织全区1000多家企业法人代表参加“四项机制”专题培训,印发“四项机制日志”5000余本,旨在普及企业高层进而企业全员对“四项机制”的内涵及意义的理解,扎实开展各自企业的“四项机制日志”记录工作。

通过各方努力,最终在全区所有行业领域实现“四项机制”全覆盖,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务实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达到排查风险,管控隐患的目的。


稿源:旅顺口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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