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联合县税务部门开展清理“僵尸企业”工作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宽进严管”工作要求,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加快建立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强制退出机制,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按照上级的部署,县工商局联合县税务部门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简称清理“僵尸企业”工作)。

此次清理对象为未依法报送2015和2016年度报告并未依法申报涉税事项的企业,对于被列入清理范围的企业,在核查、取证的基础上,实行分类处理:一是对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能够取得联系继续经营的企业,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进行年报公示,并依法进行纳税申报;二是对已办理清算备案或已进入破产程序等情形的企业,督促其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三是对于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经现场检查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工商部门依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吊销其营业执照。

通过开展清理“僵尸企业”工作,达到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的目标,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

县工商局联合县税务部门开展清理“僵尸企业”工作

图文:邱岳平,莫水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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