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公益诉讼在行动(之一)


疫情当前公益诉讼在行动(之一)


疫情当前,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指示精神,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牢固树立“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大局意识,主动作为,用于担当,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在涉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等领域助力大石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防疫工作,为本地区防疫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疫情当前公益诉讼在行动(之一)


2月24日,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农贸市场、超市、药品经营、餐饮服务等场所的防疫和营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实地走访发现,市区内处于营业状态的上述场所工作人员均能佩戴口罩,对不佩戴口罩的消费者禁止入内,并按照防疫要求对来往消费者进行了实名登记、体温测试、询间是否有咳嗽、发烧、胸闷气短等症状。各类食品、药品均采用明码标价的形式售卖,检察干警通过对几家超市和药店相同物品和药品价格比较发现,疫情防控期间价格基本稳定,无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情况发生。但各药店存在有关疫情防护的物资如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缺货现象。在对餐饮场所检查中,未发现有聚餐等违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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